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
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9年4月21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奚河滨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决议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议通过200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决议通过《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决议通过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决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母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612,682,176.84元为基数,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268,217.68元,按5%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0,634,108.84元。本年度共派现459,308,278.84元,如以2008年末总股本1,676,307,587股为基数,每10股派2.74元(含税)现金红利,如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发生变化,以变化后的股本重新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决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4票)赞成通过本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决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08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八、决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
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报酬为人民币160万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决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年度经营考核得分合计105.9分,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薪按1.059倍基薪确定。公司监事会主席按董事长、总经理年薪的90%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水平按董事长、总经理年薪的75%确定。公司高管人员不再享受公司内部以各种名义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兼职的公司高管人员只领取单项最高薪酬,不重复计薪。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绩效年薪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方案待公司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予以兑现。
十、决议通过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的额度(1.45亿元),拟再次将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意见:截止目前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因此,同意再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十二、决议通过2009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指标的议案;
十三、决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16日上午九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0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2009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7、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8、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薪酬兑现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5月8日,所有于股权登记日当天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9年5月12日前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四)会议时间、地点、费用及联系方法
1、会议时间:2009年5月16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邮政编码:150090
电 话:0451-55195980
传 真:0451-55195986
联 系 人:史晓丹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 大 荒 公告编号:2009-0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9年4月21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会议由王志威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决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议通过《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决议通过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200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意见:截止2009年3月31日,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再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09-0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09年
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在本公司2008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现对公司2009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0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68,020万元,具体包括:
(一)采购业务14,000万元
1、公司所属子公司对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收购生产原料,预计交易金额12,000万元;
2、公司所属农业分公司向种业集团采购种子,预计交易金额2,000万元。
(二)销售业务23,500万元
1、公司向集团总公司及所属企业销售农产品20,000万元;
2、公司所属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向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销售尿素3,500万元。(三)接受劳务11,500万元
公司所属农业分公司预计接受集团总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工程施工等劳务11,500万元。
(四)提供劳务5,000万元
公司预计向集团总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工程施工等劳务5,000万元。
(五)共同开发项目14,000万元
公司与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共同开发工程项目,预计交易金额14,000万元。
(六)商标许可使用2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是北大荒的控股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68.64%。注册资本:人民币陆拾亿元,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法定代表人:隋凤富。
2、其他关联单位是集团公司所属的企业,集团公司下辖9个分公司(分公司下辖103个农牧场)及46家工商建服企业,这些分公司及工商建服企业等均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关联双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北大荒是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除用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外,还需要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收购部份生产用原料。同时,北大荒的部份农产品、化肥等也销售给集团公司所属的加工企业。
2、由于集团公司地域广阔,在这些区域内没有其他的企业、单位,全部是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北大荒就处在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之间,原料运距相对较近,因此,形成了上述的原料采购与销售业务。
3、北大荒与关联单位的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这些关联交易对北大荒本期以及未来的生产经营效益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上述关联交易对北大荒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六、合同条款
2009年各项关联交易签署协议的主要条款与2008年签订协议条款内容相同。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