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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大农村”,这是对重庆最为生动和形象的描述。正因为这种突出的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此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将重庆列为统筹城乡改革综合试验区。《意见》对重庆建立统筹城乡的金融体制做了描述,称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改善城乡金融服务。”
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探路者,重庆将进行哪些方面的探索?对此,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重庆银监局局长洪佩丽。
上海证券报:自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重庆落地以来,重庆在发展农村金融方面做了哪些有益的探索?
洪佩丽:首先,开展信用工程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小额信贷产品。其次,创新业务品种,积极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第三,创新担保方式,加大对“三农”的投入。第四,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提高农村地区的金融覆盖面。第五,创新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第六,强化激励,吸引更多资金流向农村。
我认为搞好农村金融服务主要在于三方面:一是合理布局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夯实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二是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是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三是政府的高度重视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必要条件。
上海证券报:重庆市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覆盖情况如何?是否能满足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
洪佩丽:目前,重庆市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超过2000个,占全市机构网点总量的近一半,各主要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一圈两翼”及三峡库区等农村地区的分布较为合理,基本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需要。
针对新时期重庆统筹城乡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下一步我们还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科学持续发展,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二是加快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分散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推动农村信用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发展,成立政府投资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非营利性的农村互助担保机构,切实解决农村贷款和担保抵押难问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产权等的专门登记部门,为创新农村信贷服务方式奠定法律基础。三是推进机制和产品创新,满足农村多层次的金融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三农”服务机制,加快成立“三农”事业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对“三农”服务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考核评价、激励和约束机制,结合林权制度和土地流转改革试点探索金融产品配套创新,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
上海证券报:作为监管部门如何引导解决农村地区资金外流问题?
洪佩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引导金融资金回流农村地区。一方面,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各类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农业保险和信用担保在信贷资金回流农村地区中的作用。除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外,还应积极推动设立扶持农业发展的各类风险基金,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分摊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建立农业保险机制以降低涉农贷款风险;呼吁地方政府牵头成立专门针对“三农”的信用担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