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总经理助理徐明:资本市场应强化功能化监管
2009年04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唐真龙
上交所总经理助理徐明:
资本市场应强化功能化监管
⊙本报记者 唐真龙
昨日,华东政法经济法律研究院在上海挂牌成立,这是国内首个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律研究院。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徐明在同期举行的“经济法律高峰论坛”上进行书面发言时表示,我国资本市场应汲取美国次贷风暴教训,妥善处理市场安全与效率的内在关系,强化法制基础上的功能化监管。
徐明指出,要做好功能化监管,应坚持四点:首先,安全是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基本前提。在推进我国资本市场产品和机制创新中,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制定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
其次,效率是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应稳步推进证券、金融类衍生品种创新,丰富投资品种和风险管理手段,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发挥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增强市场活力。
徐明还指出,安全与效率平衡是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在我国金融创新应当遵循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合约结构由标准到复杂、交易场所由场内到场外的原则。
最后,徐明表示,在我国资本市场未来创新发展中,应当发展以法制为基础的功能化监管,其核心是针对证券金融衍生产品结构特征和交易特点,适应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子系统不断融合的趋势,加强监管协调,将监管模式由针对金融机构的组织型监管转变为针对市场的功能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