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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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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09年04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二○○九年四月

      发行人:             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9闽漳龙债”,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行代码751992,简称“09闽漳龙”)。

    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债券期限:6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4、5、6年分别按照40%、4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票面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5.88%,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4.03%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债券形式:本期债券采取实名制记账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行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分为通过交易所系统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两部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6亿元,其中通过交易系统网上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不低于0.1亿元,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不超过5.9亿元,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4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交易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之间启用回拨机制。

    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债券担保:发行人以其与漳州市财政局签署的关于东立交桥等项目的回购协议所形成的应收账款为本期债券提供质押担保。

    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

    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重要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有充分理由确信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接受资产质押安排及《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应收账款质押合作协议》、《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账户监管及合作协议》等协议中相关条款之权利及义务安排,并受上述协议约束。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漳龙实业、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指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回购协议指发行人与漳州市财政局签署的《漳州市东立交桥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移交合作协议书》
    回收账户指发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专门用于接收回购协议应收账款资金的银行账户
    偿债账户指发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专门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银行账户
    质押资产监管人、回收账户及偿债账户监管人、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指人民币元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每周一至周五,但不包括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第一条 本期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9]916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20层

    法定代表人:庄文海

    联系人:张毅宾、欧阳鹭鹭

    联系电话:0596-2671668

    传真:0596-2671660

    邮政编码:363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李朋、吴晓帆、张增文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联系电话:0755-25921446

    传真:0755-82401562

    邮政编码:518048

    (二)副主承销商

    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 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邢欣、吉爱玲、兰珊珊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 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 室

    联系电话:010-85252652、85252650、85252644

    传真:010-85252644

    邮编:100020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人代表:崔海涛

    联系人:李晨、雷蕾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

    联系电话:010-66555302

    传 真:010-66555327

    邮政编码:100032

    (三)分销商

    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室

    法定代表人:罗浩

    联系人:汪奇、王芳

    联系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固定收益总部

    联系电话:027-67799836、027-65799857

    传真:027-84581502

    邮政编码:430015

    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许欣、许翔、姚遥

    联系地址:北京市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A座9层

    联系电话:010-58568122

    传真:010-58568125

    邮政编码:100045

    3、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市拱北夏湾华平路96号二层202-203房

    法定代表人:段文清

    联系人:侯宇鹏、谢文贤、张倩、刘维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联系电话:010-88091750

    传真:010-88091796

    邮政编码:100140

    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李国柱、孔学峰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联系电话:0755-83025648

    传真:0755-83025671

    邮政编码:518034

    三、网上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四、托管人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联系电话:010-88087941、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38874800

    邮政编码:200120

    五、审计机构: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福州市古田路双福楼东楼四、五层

    法定代表人:陈韬

    联系人:林娜萍

    联系电话:0592-2273869

    传真:0592-2213695

    邮政编码:361004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七、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12号天辰大厦9层

    负责人:刘小英

    联系人:汪少炎、赵雪松

    联系电话: 010-65518580、65518581

    传真:010-65518687

    邮政编码:100020

    八、质押资产监管人、回收账户及偿债账户监管人、债权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住所:福州市鼓屏路142号

    法定代表人: 陈轼

    联系人:卢毅忠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9号

    联系电话:0596-2938836

    传真:0596-2931955

    邮政编码:3630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9闽漳龙债”,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行代码751992,简称“09闽漳龙”)。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四、债券期限:6年期(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4、5、6年分别按照40%、4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5.88%,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4.03%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本期债券采取实名制记账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行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分为通过交易所系统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两部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6亿元,其中通过交易系统网上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不低于0.1亿元,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不超过5.9亿元,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网上发行和协议发行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

    2、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4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交易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之间启用回拨机制。

    九、发行范围及对象:

    1、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09年4月24日。

    十一、发行期限: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09年4月30日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发行期限为1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09年4月28日止。

    十二、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4月2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自2009年4月24日起至2015年4月23日止。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4、5、6年分别按照40%、4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五、付息首日:2010年至2015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

    十六、集中付息期:自每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十七、兑付首日:2013年至2015年每年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

    十八、集中兑付期限: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

    十九、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一、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债券担保:发行人以其与漳州市财政局签署的关于东立交桥建设工程等项目的回购协议所形成的应收账款为本期债券提供质押担保。

    二十三、质押资产监管人、回收账户及偿债账户监管人、债权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二十四、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

    二十五、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并须在开户证券营业部存有足额保证金,未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的认购无效。具体认购方法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无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认购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行的部分。

    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资产质押安排及《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应收账款质押合作协议》、《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账户监管及合作协议》等协议中相关条款之权利及义务安排,并受上述协议约束;

    五、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和质押资产监管人、回收账户及偿债账户监管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如债务转让同时变更质押资产的,相关事宜须债券持有人大会同意;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三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应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首日为2010年至2015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集中付息期为上述付息首日起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4、5、6年分别按照40%、4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兑付首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集中兑付期限为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相关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20层

    法定代表人:庄文海

    注册资本:拾贰亿零伍佰肆拾陆万元整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二、发行人概况与历史沿革

    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实业”或“公司”) 成立于2001年7月11日,系根据漳州市财政局《关于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投资成立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的批复》(漳财国[2001]24号)设立。2006年9月15日,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首批企业名单的通知》(漳政[2006]综10号),漳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的唯一出资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管理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所属的国有资产;进出口贸易。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6月25日下达的“漳政综[2008]107号”文件,漳州市人民政府将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划拨给公司,作为子公司管理,用以补充公司经营实力。

    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6.7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9.63亿元,200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983.34万元。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公司的出资人是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占公司资本的100%。

    四、发行人主要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控制关系的全资或控股一级子公司8家,其投资关系简要情况如下:

    表9-1:发行人主要全资或控股公司情况表

    序号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
    1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1.8%
    2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总公司100%
    3漳州双菱建材有限公司99.9%
    4漳州东南花都有限公司100%
    5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100%
    6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博园管理处100%
    7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100%
    8漳州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

    截至2008年6月30日,发行人另参股公司2家,其投资关系简要情况如下:

    表9-2: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

    序号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
    1福建厦漳大桥有限公司35%
    2福建闽南花卉有限公司27.54%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行业现状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包括城市自来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城市公用事业,城市道路、排水、防洪、照明等市政工程业,以及城市园林、绿化等园林绿化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

    经过多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建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城市人口快速增加,城市基础设施现状相对于经济和城市化的要求来说仍有不小的差距。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供给不足,城市基础设施供需矛盾突出,城市基础设施供应能力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需求;(2)质量不高,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质量不高,经营机制转换尚未全面展开,市政公用行业效率低下;(3)资金短缺,行业投资缺口大,缺乏稳定、规范的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针对目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巨大资金缺口、投资回收期较长、缺乏稳定统一的资金回收模式等特点,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的城市建设投资类公司应运而生。城市建设投资类公司作为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探索采用市场化方式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资金一方面通过自来水、污水、公路等收费收回投资,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将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后增加的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部分补贴给城市建设投资类公司,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也对此类公司的信誉起到了良好的支持。

    目前,城市建设投资类公司正逐渐改变政府管理的思路,走上市场化、规范化和可持续性经营的发展道路。

    2、我国高速公路行业发展现状

    高速公路是交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高速公路的发展比西方发达国家晚近半个世纪的时间。从1988年中国大陆第一条高速公路正式通车到现在,中国的高速公路总体上实现了持续、快速和有序的发展,高速公路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是高速公路得到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

    全国高速公路行业发展迅速,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稳步增长,公路客货运输总量、周转量均达到较高增速。2007年,国家高速公路青岛至莱芜段、景德镇至鹰潭段、重庆至遂宁段等建成通车。全年建成高速公路近8300公里,比上年增长18.3%,是历史上建成里程数最多的一年。截至2007年底,中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超过5.36万公里,继续保持世界第二,交通运输紧张形势有所缓解。高速公路的发展,极大提高了中国公路网的整体技术水平,优化了交通运输结构,对缓解交通运输的“瓶颈”制约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发展前景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未来10-20年间城市人口将处于加速增长时期,对城市道路、自来水供应、污水和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将非常强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增强地方经济活力和政府财政实力,这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发展的经济基础和坚强后盾;此外,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以政府引导、产业化运作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经营管理体制将逐步建立,城市建设投资类公司经营模式进一步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因此,城市建设投资类公司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发展前景。

    2、高速公路行业发展前景

    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流、人流、商品流大幅度增加,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的要求日益迫切,对高速公路的需求非常突出。“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要实现2010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将使高速公路交通需求更加旺盛,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将促进交通消费结构进一步升级。

    根据交通部发布的《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到2010 年我国公路总里程将达到23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5万公里,二级以上公路45万公里、县乡公路180万公里。到“十一五”末期,我国公路年客运量将达到240 亿人,年均增长7.1%,公路运输紧张状况得到总体缓解。

    高速公路方面,我国的总体规划目标是:到2010年国家高速公路网骨架将基本形成,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等级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西部开发8条省际公路通道;重点建设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五射两纵七横”共14条路线,并力争到2010年基本贯通;东部地区基本形成高速公路网;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形成比较完善的城际高速公路网络;中部地区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干线公路网络,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高速公路通道基本贯通;西部地区公路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内引外联、通江达海。

    可以看出,我国高速公路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伴随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高速公路的运输需求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都将保持较快且稳定的增长趋势。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发行人是漳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与交通建设投资领域资产规模最大的投资公司,是漳州市最大的投融资平台,与同行业的其他公司相比,其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一)交通区位优势

    漳州位于台湾海峡西岸,地处福建东南。陆域南北长187公里,东西宽127公里,面积12607平方公里。东邻厦门、东北与厦门市同安县、泉州市安溪县接壤,北与龙岩地区漳平、龙岩永定等县毗邻,西与广东省大埔、饶平县交界,东南与台湾省隔海相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这为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交通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

    海峡西岸经济区东临台湾海峡、西连赣湘及中西部广大内陆地区、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漳州市作为福建路网布局中的重要节点,其区位优势更加凸显。拓展海西区经济腹地和市场,为中西部地区在福建寻找便捷的出海口,加强东中西部之间经济的紧密协作,为“中部崛起”战略提供交通支持,迫切要求漳州市加快综合交通通道建设;厦漳跨海大桥作为厦门的南通道,与海沧开发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相连,大桥通车后,将促使招商局开发区和漳州市融入大厦门湾的范围,促进厦门港口一体化建设,有助于漳州市形成以临港工业为主体、物流业为龙头共同发展的格局,将会对漳州市带来巨大的经济推动作用。

    (二)经济环境优势

    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逐步形成,福建省的国民经济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而漳州市作为福建省南部重镇,经济较为发达,有着深厚的经济发展底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电子工业,对台贸易以及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这些都将为发行人的快速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三)区域行业主导优势

    发行人是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改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漳州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领域和交通建设投资领域资产规模最大的公司,具有一定的区域行业主导优势。发行人努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发挥好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职能,拓展以基础建设投资为主导的核心产业,先后参与了漳州战备大桥、迎宾路、东立交桥等十二个先行工程项目、厦漳高速公路、漳龙高速公路、漳沼高速公路、花博园等建设,实现以“资本运营为核心,城市运营为支柱,资金、资产、资本良性运作为目标”的现代新型投融资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政府支持优势

    发行人作为负责漳州市区域内基础设施及其它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的主体,承担着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责任,得到了地方政府在财政、税收多方面的大力支持,预计未来政府支持力度将逐步加强,国有资本注入加大、融资担保等相关举措逐步到位,发行人政府支持的优势将得以不断强化。

    (五)人力资源优势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管理模式,内部管理规范、决策程序科学,下属的各业务板块人力资源丰富,拥有一大批经验丰富、素质高的经营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

    三、发行人业务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状况

    1、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业务

    发行人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主要是通过下属子公司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运作,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是根据漳州市政府“漳政综【2008】107号”文件,于2008年6月并入公司。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漳州市龙池开发区内,临近厦门,主要负责开发区内土地成片开发及灿坤工业园建设、管理经营等业务。

    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是龙池开发区唯一的投融资主体。龙池开发区总规划面积13.75平方公里,内设灿坤、白礁、鸿渐、金山四个工业园,紧邻厦门海沧投资区,拥有便捷的海、陆、空立体交通条件。2003年4月开发区被福建省政府确定为省级开发区,其中灿坤家电产业基地、福欣不锈钢、长春化工、喜盈门家具、万利达、金龙客车等项目被列为福建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龙池开发区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快速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2、公路交通投资业务

    公司道路交通投资项目主要由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总公司负责。路通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注册资本金6,200万元人民币,2001年6月,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1】13号”精神,发行人以承接路通公司投建的十二个公路建设项目应支付境外投资回报和境内外银行贷款余额所形成的全部债务对价收购路通公司的全部权益。路通公司早期先后投资建设了漳州战备大桥、迎宾路、东立交桥等十二个先行工程项目。路通公司现持有漳州发展14.68%的股权(4643万股社会法人股),厦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8.33%的股权,漳州盘陀岭第二隧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随着厦漳跨海大桥的建设、运营,发行人公路投资比重将进一步加大。

    3、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业务

    发行人进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是通过其子公司漳州发展完成,漳州发展是漳州市首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以公用事业为核心的城市资产运营商。漳州发展主要经营范围为道路公路的投资与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开发与建设、城市供水(制水)、房地产开发、汽车贸易。

    4、花艺投资业务

    发行人花艺项目投资主要由其全资子公司漳州东南花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花都”)负责投资、建设。东南花都于2004年7月28日经漳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旅游景区开发管理、展览服务、花卉种植销售;主要有三家子公司:福建闽南花卉有限公司、漳州东南花都俱乐部有限公司、漳州花博园旅行社有限公司。东南花都所有的花博园经过多年的规划建设,不断扩大,现各种配套设施已经齐备,每年均会吸引各种大型会展、高级论坛、文体活动在此举办,特别是一年一届的海峡两岸花博会,推动两岸广泛交流与合作,拓展东南花都的品牌知名度,拉长经济产业链,为后续的企业运营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发展规划

    未来几年内,发行人将按照漳州市“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依港立市,工业强市,开放活市,科教兴市”的发展战略,优化资产结构,明确主业,形成了股权投资与实业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主框架,根据漳州市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的要求,逐步形成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控股、参股投资,打造投融资平台,通过管理提升企业价值,通过资本经营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逐步形成了以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的道路投资、城市水务、汽车贸易、房地产开发管理平台,以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核心的开发区建设、经营平台,以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总公司为核心的城市公共设施运营平台,以东南花都为核心的现代农业、旅游商贸、会展平台,以双菱建材公司为核心的陶瓷开发生产平台。公司努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发挥好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职能,拓展以基础建设为主导的核心产业,实现以“资本运营为核心,城市运营为支柱,资金、资产、资本良性运作为目标”的现代新型投融资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展资本运营空间,加大对各种新型金融产品的尝试,打通融资资金的流入渠道;挖掘和整合资源,形成良好的现金流,确保到期债务的按时偿还,形成成熟的债务偿还机制,保持投融资平台良好的信誉;公司继续与各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准确把握金融政策走势,争取各金融机构的更大支持和合作;积极争取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等国外资金和国债资金及财政贴息资金;通过高效运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交通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能力;公司继续做好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和调控职能;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切实防范企业运营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为“海西建设,漳州先行”不懈努力。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05-2007年度、2008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

    表11-1:发行人2005-2007年、2008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08.6.302007.12.312006.12.312005.12.31
    1、资产总计567,940.11395,298.30461,778.26512,387.64
    2、负债合计157,113.34113,629.88183,900.71224,999.98
    3、所有者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

    396,292.92267,117.51255,086.29259,851.49
    4、主营业务收入788.121,908.5618,464.3016,738.69
    5、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

    4,983.3410,054.435,247.135,864.80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96.89-1,104.481,696.38105,104.94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资产总额为395,298.30万元,负债总额113,629.88万元,所有者权益267,117.51万元;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08.56万元,净利润10,054.43万元。

    截至2008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资产总额为567,940.11万元,负债总额157,113.34万元,所有者权益396,292.92万元;2008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8.12 万元,净利润4,983.34万元。

    2008年上半年与2007年度相比,发行人合并范围发生变化,2008年6月25日,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综【2008】107号”文件将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划拨给发行人。发行人在编制2008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时,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确定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日(即2008年6月27日)为发行人合并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购买日,合并了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6月底的资产负债表,而未将该公司2008年1-6月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08年1-6月的现金流量表并入合并报表。

    由于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财政补贴来源较为稳定,合并后公司经营结构得到调整,公司资产规模、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均有所提高。

    (一)营运能力分析

    表11-2:发行人2005-2007年、2008年上半年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08.6.302007.12.312006.12.312005.12.31
    资产总额567,940.11395,298.30461,778.26512,387.64
    应收账款6,148.31778.862,204.112,516.92
    主营业务收入788.121,908.5618,464.3016,738.6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132.458.386.65
    总资产周转率(次)0.0010.0050.0400.033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总资产

    发行人2005年至2008年上半年总资产规模波动较大,2006年度资产规模减少主要是公司清偿债务及下属子公司漳州发展实行股权分置改革所致。2007年度公司资产总额减少主要是由于2007年2月公司将持有的部分漳州市厦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后,公司对漳州市厦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不再具备控股关系,2007年度未将漳州市厦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2008年上半年总资产、净资产和应收账款大幅度增加,是发行人新增合并了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所致。

    由于发行人从事业务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类,主要业务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路交通投资等领域,总资产规模较大,总资产周转率及应收账款周转率不高。随着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并入,未来发行人的总资产周转率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将会有进一步改善。

    (二)盈利能力分析

    表11-3:发行人2005-2007年、2008年上半年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08.6.302007.12.312006.12.312005.12.31
    主营业务收入788.121,908.5618,464.3016,738.69
    主营业务利润295.61512.4216,212.3111,210.35
    投资收益2,743.7912,897.95-520.994,268.80
    补贴收入5,000.002,141.503,416.617,662.01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

    4,983.3410,054.435,247.135,864.80
    主营业务利润率37.51%26.85%87.80%66.97%
    净资产收益率1.26%3.76%2.06%2.26%
    总资产收益率0.88%2.54%1.14%1.14%

    注: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

    2007年全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08.5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明显,系因所持有的漳州市厦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减少,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近年公司获得财政补贴收入情况较稳定,根据《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漳州市人民政府对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给予财政补贴的决定》(漳人大【2008】15号)文件,公司2008-2013年将会获得每年1.2亿元的补贴收入,未来公司获得的补贴收入进一步加大。

    2008年中期公司新合并的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开发区内土地成片开发及灿坤工业园建设,除日常经营收益外,每年还获得了开发区一定的财政补贴,根据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漳人大【2002】17号”文件精神,该公司可获2003-2010年共8年期的财政补贴,2003年-2008年6月公司累计收到财政补贴67,807.98万元,该公司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1-4:2005年-2008年6月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财政补贴
    2005年44,108.70363.4410,542
    2006年27,318.18638.5814,779
    2007年20,665.26361.1723,561
    2008年上半年6,634.9517.7014,610

    未来几年,考虑到公司投资的项目逐渐建成、漳州市政府将给予公司的7.2亿元补贴收入以及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每年将获得的财政补贴款,公司实际盈利能力将明显增强。

    (三)偿债能力分析

    表11-5:发行人2005年-2007年、2008年上半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08.6.302007.12.312006.12.312005.12.31
    总资产567,940.11395,298.30461,778.26512,387.64
    净资产396,292.92267,117.51255,086.29259,851.49
    流动比率93.36%73.62%58.15%70.83%
    速动比率63.06%69.88%54.39%68.95%
    资产负债率27.66%28.75%39.82%43.91%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待摊费用)/流动负债

    随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加上2008年6月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被整体划拨进入发行人,发行人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实力稳步提升。

    2008年6月,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漳州市国资委批复,划拨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公司按有关制度规定于2008年半年报中合并反映了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增加合并资产总额175,371.71万元、增加合并负债总额50,787.03万元、增加合并净资产124,584.68万元,合并后公司整体资产规模、净资产水平均比合并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资产负债率由合并前28.75%下降为合并后的27.66%,偿债能力进一步加强。

    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较低且逐步下降,200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7.66%。本期债券发行后,若以2008年中报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基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由27.66%上升至38.49%,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依然较低。2005-2007年公司各期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的平均值分别为67.53%、64.40%,处于合理范围内。

    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科目数额为38,761.35万元,系漳州发展重组时资产置换转入形成,由于相关主管部门对该资产的具体核销方案尚未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故目前尚未核销,预计该资产的处置产生的损失会减少公司的流动资产,目前公司总资产规模已达56.79亿元,净资产达39.63亿元,该项资产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仅为6.82%,占净资产的比例为9.78%,在公司资产规模中所占比例较低。

    (四)现金流量分析

    表11-6:发行人2005年-2007年、2008年上半年主要现金流量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08.6.302007.12.312006.12.312005.1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96.89-1,104.481,696.38105,104.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64.8513,339.52-3,733.444,693.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27.94-7,295.02-2,596.47-111,422.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5.894,940.02-4,633.53-1,623.85

    由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较大,随着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会进一步增大。

    投资活动方面,2005-2007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变化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近年来出让高速公路资产所致,尤其是2007年公司出让漳州市厦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39.37%股权获取大量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为22,175.83万元;2005-2007年公司投资项目逐年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也逐步减少,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渐由负转正,2007年为13,339.52万元。

    2005-2007年,由于公司投资项目较少,融资需求也逐步缩减,尤其是2007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为零,2007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95.02万元,公司近年来筹资活动以偿还债务为主。

    根据公司经营现状与未来项目投资建设计划,预计未来几年中,公司经营活动的获现能力将有所提高,但随着厦漳跨海大桥的正式开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以流出为主,且规模相对较大,公司对外部融资的需求程度较大。

    第十二条 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概况

    1、固定资产投资:福建省厦漳跨海大桥项目,该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08】2539号文件批复,总投资合计49.8亿元,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

    2、补充营运资金: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亿元。

    (二)募集资金具体投向介绍

    1、固定资产投资

    福建省厦漳跨海大桥项目的建设在完善福建省高速公路网,促进厦门湾港口资源整合,改善港口集疏运条件,增强厦门市经济辐射能力,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采用青礁-后宅桥位方案,路线起自厦门市海沧区青礁,接拟建的厦门至成都高速公路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段的海沧枢纽互通立交,跨越厦门湾,经海门岛,止于漳州市龙海后宅,接已建成的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疏港一级公路,全长约9.7公里,其中,跨海桥梁长约8.4公里,海门岛及漳州岸接线长约1.3公里。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跨海桥梁宽度采用33米(不含不索区)。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在海门岛、海平等2处设置互通式立交。

    项目总投资约49.8亿元(静态投资44.5亿元),漳州市政府出资约占项目资本金的29.52%。

    漳州市政府以《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厦漳跨海大桥项目的批复》(漳政综【2008】51号文)授权公司代漳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和运营。

    2、补充营运资金

    目前发行人经营及投资规模处于快速上升通道,营运资金短缺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亿元补充营运资金,将有效满足发行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保障经营顺利进行和营运效率提升。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限定水平。

    (二)发债募集资金管理

    发行人将加强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债券募集资金,并按照项目建设进度与营运实际需要分批次拨付债券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行人将加强投资预算管理,控制建设费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最大限度保证项目如期完工投产并产生预期效益。

    第十四条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担保方式,发行人以其与漳州市财政局签署的关于东立交桥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回购协议所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以保障本期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兑付,一旦本期债券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担任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将根据《2009年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要求,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决定债权实现的方式。

    一、质押资产的形成

    经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漳州市政府通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接受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移交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漳政综【2008】157)约定东立交桥等基础设施项目遵循“BT”(建设——移交)模式,即以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为投资建设主体的东立交桥等项目,由市政府进行回购,并由漳州市政府授权漳州市财政局作为项目回购方与发行人签订《漳州市东立交桥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移交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通过财政支付的方式向发行人分期支付回购款项。

    回购协议项下的标的项目包括步文至港桥、上坂至永溪(319线)、上坂至六石段路面改造工程(319线)、漳华路段改造工程(319线)、盘陀岭第二隧道、港桥至郭坑、战备大桥、东立交桥、国道324线迎宾路段等八个项目。根据标的项目的决算报告书,拟回购标的项目决算金额为人民币10.403亿元,由于各标的项目竣工时间距离回购协议签订时间各异,发行人在项目完工期到回购协议中约定的基准日(2008年8月31日)期间因承建标的项目而承担资金占用成本,市财政局需给予发行人一部分补偿。经双方同意,以2008年8月31日为计算资金占用成本的基准日,截至2008年8月31日,标的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8.788亿元,其中包括,竣工决算金额为人民币10.403亿元,资金占用成本为人民币8.385亿元。双方约定以项目投资额为基数,按照8.58%的投资回报率水平支付投资回报,产生的应收账款总额共计20.4亿元人民币,分七年即2010-2016年进行支付,支付比例和现金流情况如下表所示:(下转C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