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罗廷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 23,201.30 34,292.59 -11,091.29 -32.34%
应收账款 9,124.98 5,990.52 3,134.45 52.32%
预付款项 820.86 4,398.87 -3,578.02 -81.34%
应付票据 1,365.81 733.90 631.91 86.10%
应付账款 12,544.27 24,009.52 -11,465.25 -47.75%
预收款项 2,171.99 5,532.16 -3,360.17 -60.74%
应交税费 2,977.02 2,288.66 688.36 30.08%
营业收入 7,048.77 3,498.76 3,550.01 101.46%
营业成本 3,378.89 1,613.68 1,765.21 109.39%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0.92 202.92 328.00 161.64%
销售费用 207.31 30.36 176.95 582.89%
财务费用 577.03 85.92 149.69 571.60%
投资收益 -450.72 253.88 -704.60 -277.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43.85 2,006.49 -6,250.35 -311.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11.79 16,237.60 -8,125.81 -50.04%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减少11,091.29万元,降低比例32.34%,主要系公司本年支付脱硫项目工程款及科技园区项目开发支出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134.45万元,增长比例52.32%,主要系公司本期发生应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代建项目款2,031.29万元及应收黄冈大别山电厂有限责任公司脱硫收入款968.35万元所致。
3、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3,578.02万元,降低比例81.34%,主要系预付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122万元土地款办理土地证后转入开发成本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631.91万元,增长比例86.10%,主要系公司应付票据结算金额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11,465.25万元,降低比例47.75%,主要系支付大别山电厂脱硫BOOM项目工程应付款9,770.91万元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3,360.17万元,降低比例60.74%,主要系公司科技园区项目预收款结转收入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增加688.36万元,增长比例30.08%,主要系本期公司结转收入及利润增长导致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8、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550.01万元,增长比例为101.46%;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1,765.21万元,增长比例为109.39%;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328万元,增长比例为161.64%;以上三项主要系科技园区开发项目销量增加所致。
9、报告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76.95万元,增长比例为582.89%,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地产有限公司丽岛漫城项目营销策划投入所致。
10、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91.11万元,增长比例为571.60%,主要系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借款规模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04.60万元,降低比例277.54%,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金融衍生产品利率掉期投资损失394.97万元及参股公司中盈长江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投资损失55.75万元所致。
12、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250.35万元,降低比例为311.51%。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减少及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襄樊东湖高新科技园开发投入增加所致。
1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125.81万元,减少比例为50.04%。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11,000万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3月19日义马环保与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农行”)签署了关于从事利率互换业务的《委托协议》,2008年4月24日与其签署了《交易确认书》。交易确认双方在约定期间按照约定的不同利率基础进行特定本金下的利息扎差清算的业务,委托期限为2008年3月20日至2012年3月20日。
协议规定的计息额度为义马环保在农行已取得的贷款本金人民币23000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150万元,交易条件为当市场同时满足美元6个月的同业拆放利率(usd 6m libor)<=7.0%、美元30年的固定期限互换利率(30y usd cms)>=3.80%。利息扎差清算模式为:农行支付人民币年利率7.83%×N/M ,义马环保支付人民币年利率7.1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8号文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金融机构对该金融衍生工具——利率互换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报价认定为该金融衍生工具——利率互换的公允价值,并将根据一贯性原则以后期间均采用该方法确认其公允价值。
本报告期,义马环保的利率互换产品亏损人民币394.97万元。
报告期末,该金融衍生工具——利率互换2009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的报价为-3,780,815美元(折合人民币-2,583.79万元),公司据此确认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6.14万元,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为2,583.79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凯迪电力承诺:
(1)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7年和2008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追加对价安排的股票数量: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日流通股总股数83,200,000 股计算,追加对价安排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0.5 股,共计4,160,000 股。 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
①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②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③公司2007、2008 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原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长江通信、武汉城开、湖北科投承诺:
在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东湖高新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履行情况: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东湖高新2008 年财务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09]078 号),公司200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高于50%,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
持股5%以上原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严格执行以上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截止2009年4月22日,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对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了减持,卖出所持公司股份2,755,9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截止2009年4月14日,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对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了减持,卖出所持公司股份2,755,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详见2009年4月14、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09年3月19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修订。(详见2009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前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廷元
2009年4月24日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有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37.73%,主要是银行短期借款增加2500万元所致。
2、应收帐款比期初增加97.76%,主要是用户拖欠电费增加,其中遂宁开发区光电培训中心21.17万元,新鑫化纤有限公司10.12万元及零星用户265.27万元。
3、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384.23%,主要是预付工程、材料及设备等物资款增加,其中四川明星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增加3025.30万元。
4、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71.19%,主要是预收工程款增加,其中四川明星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预收工程款增加3004.58万元。
5、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42.82%,主要是公司缴纳2008年度税费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销售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8.34%,主要是公司进一步规范了酒店费用核算模式。本报告期遂宁市明星酒店有限公司比上年同期减少123.30万元,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宾馆比上年同期减少114.64万元。
2、财务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8.41%,主要是借款本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550万元所致。
3、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0.95%,主要是公司的合营企业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期实现的净利润增加较大,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7.16%,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处置明伦集团案件执行款项771.94万元。
5、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3.97%,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明伦集团案件专案费12.94万元和资产报废损失11.17万元。
6、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205.30%,主要是根据税务部门要求,按季计算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0.33%,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处置明伦食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50.20%股权拍卖款1838万元(计入公司2007年度营业外收入)。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79.62%,主要是本报告期归还银行贷款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有才
200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09-08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七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2日在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三十二次会议。8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有才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该制度,以适应依法治企和科学管理的需要,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公司法治化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转贷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10月24日、2008年10月31日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贷款3000万元,上述两笔贷款分别于2009年4月23日、2009年4月30日到期。为确保公司资金需求平衡,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先还后贷”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继续申请办理6000万元的周转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连刚、总经理范有成及财务部部长王昕琪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成果分析
■
注:变动的主要原因:
1)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润总额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收益减少
2)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增加
3)财务费用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票据贴现息减少
4)投资收益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数包含处置金融资产的收益
(2)财务状况分析
■
注:变动的主要原因:
1)总资产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货币资金及应收票据增加
2)股东权益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3)货币资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客户回款增加
4)预付账款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
5)其他应收款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应收挂账款增加
6)应付票据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以此方式结算货款增加
7)预收款项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预收货款增加
8)应交税费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未缴增值税减少
(3)现金流量分析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详见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发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连刚
2009年4月24日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陆海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三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如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结构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预计公司国际市场产品订单较去年同期相比会大大减少,且产品价格仍将在低位徘徊,故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大幅度减少。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海民
200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05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6名,分别为:陆海民、章 顗、孙 峰、王三太、罗江滨、陈国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0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公司2008 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人民币37.4 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韩本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张本智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经理牛来保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增加181万元,同比增幅较大,为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属正常业务结算方式;
2、其他应收款增加67%,主要为公司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增加8000万元为本期新增对华立项目的投资;
4、应付票据增加1192万元,较期初增加44%;为公司开据的银行承兑汇票,属正常业务结算方式;
5、应付税费增加748万元,较期初增加43%;为公司业务经营增加的应交税金;
6、一季度末根据市值计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而影响递延所得税负债;
7、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95%,为公司本期与之相配比的应税业务同比增加所致;
8、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0%,为公司正常业务增长所致;
9、财务费用同比增幅较大,为公司自营出口业务受人民币公司升值影响发生的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10、投资收益同比增加729万元,增幅较大,为本期资金运作收益;
11、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60%,为公司正常业务增长及控股子公司税率调整所致;
1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幅较大,主要为公司收到的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往来款项;
1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幅较大,主要为公司业务增长而增加的费用开支;
1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幅较大,主要为公司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回的投资;
15、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幅较大,为本期资金运作及投资华立项目支付的款项。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3月中旬开始实施对华立项目的股权接收,由于续期审计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故本期暂未合并华立公司报表数据。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