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是应公司第一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直接持有本公司1331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0.34%)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315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2人,代表股份176,502,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1%。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曹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蒋占华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聘请的德恒律师事务所崔杰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参与表决股份为176,502,249股,其表决情况为:176,502,24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与表决股份为176,502,249股,其表决情况为:176,502,24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与表决股份为176,502,249股,其表决情况为:176,502,24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与表决股份为176,502,249股,其表决情况为:176,502,2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9999943%;0股反对;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005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45,646,436.44元。截止2007年末调整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04,782,638.85元,公司2008年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弥补2007年末累计亏损。弥补2007年末累计亏损后,2008年未分配利润仍为-1,459,136,202.41元,结转下年度弥补。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说明:公司在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亏损,2007年和2008年度虽然实现盈利,但弥补亏损后2008年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
参与表决股份为176,502,249股,其表决情况为:176,502,24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方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及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回避表决,本议案具有表决权的股数为15,816,554股。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816,554股, 其表决情况为:15,816,5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999937%;0股反对;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000063%。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与表决股份为176,502,249股,其表决情况为:176,502,24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