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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零零八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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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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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09年04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09-011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改善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华侨城”)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东部华侨城各方股东拟决定共同对该公司进行增资。

      二、关联方介绍

      东部华侨城现有股东分别为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0%),深圳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以下简称“华投公司”)和深圳市秋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该公司为华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秋实公司”)。

      华投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华侨城集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方华投公司于2003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晓雯,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截止2007年底,总资产为28,453万元,净资产为23,953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介绍

      东部华侨城主营业务为从事生态旅游项目的投资建设、开发经营;投资兴办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餐饮业、房地产业,注册资本为26000万元。该公司于2007年9月正式开业,截止2008年底,总资产为543,927万元,净资产为77,909万元,200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301万元,净利润26,909万元。

      本次增资方案为:

      1、各方股东将东部华侨城截至2008年度末未分配利润3.3亿元人民币转增资本;

      2、各方股东追加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按照持股比例,本次增资公司利用东部华侨城截至2008年度末未分配利润1.65亿元人民币转增资本,以现金追加注册资本0.6亿元人民币,合计为2.25亿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东部华侨城的注册资本将达到7.1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

      有利于改善东部华侨城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东部华侨城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次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2009年4月21日,公司召开总裁办公会议,批准公司对东部华侨城进行增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东部华侨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东部华侨城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的规定,在征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之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并向董事会通报。公司关于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纪要;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09-012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9 年4月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就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2,621,088,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1.08元人民币现金)。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4月29日,除息日为2009 年4月30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9 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于2009 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08*****752华侨城集团公司账户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员:郭金 熊鹰

      3、咨询电话:0755-26909069    0755-26935124

      4、联系传真:0755-2660051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