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庞培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西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44,055,138.13 | 823,369,835.84 | 14.6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24,796,977.03 | 222,304,615.04 | 1.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0769 | 2.0539 | 1.1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6,883,566.92 | 15.6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3408 | 15.6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0,142.41 | 250,142.41 | -89.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23 | 0.0023 | -89.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20 | 0.0020 | -91.3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023 | 0.0023 | -89.34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1113 | 0.1113 | 减少0.9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0947 | 0.0947 | 减少1.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184.89 | 本期转回前期重复报废损失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650.74 | 长安铁塔职工个人罚款收入32711.74元;母公司滞纳金支出61元。 |
所得税影响额 | 9,724.16 | |
合计 | 48,559.7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1,64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沈美蓉 | 2,560,968 | 人民币普通股 |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46,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广平 | 1,479,563 | 人民币普通股 |
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 | 1,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刁培显 | 1,331,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绪伟 | 1,331,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汪怡 | 1,105,313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相国 | 961,716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维钦 | 739,782 | 人民币普通股 |
毛灿华 | 63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比期初增长42.24%,主要系本期销量增长较大货币资金回收及时所致。
2.应收账款本期比期初增长59.17%,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及部分货款未到期结算所致。
3.预付账款本期比期初增长394.22%,主要系公司本期产品生产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比期初增长66.57%,主要系其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比期初增长38.67%,主要系本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长较大所致。
6.应付票据本期比期初增加85.91%,主要原因是公司为降低财务费用,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7.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本期分别比期初增长了31.87%、88.46%,主要系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增加了银行借款所致。
8.营业收入本期比期初增长25.08%,主要系公司加大营销力度扩大产品销量所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本期比期初分别增长256.92%、55.89%,主要系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税负和销售费用亦相应增长所致。
10.管理费用本期比期初增长45.01%,主要原因为:(1)养老保险计提基数加大;(2)中介费、办公费等其他费用增长较大。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期初增长4774.23%,主要原因:(1)应收项目坏账准备增加;(2)公司根据部分资产使用状况计提了减值准备。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五洲明珠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骨干等同意履行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同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其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潍坊渤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五洲明珠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持有五洲明珠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山东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培德
2009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9-009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23日9:3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庞培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2、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潍坊五洲浩特电气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潍坊五洲浩特电气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 万元,以机器设备、土地、现金方式出资,经营范围包括:输配电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及电子信息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及实验。(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详见公司设立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公告2009-010)
设立后的潍坊五洲浩特电气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承续公司潍坊浩特电气分公司的主营业务。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9-010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出资设立“潍坊五洲浩特电气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五洲浩特”),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潍坊高新开发区北宫东街191号。公司以机器设备、土地方式出资、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项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拟出资设立潍坊五洲浩特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5000万元,以机器设备、土地、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项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2009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设立该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五洲浩特投资主体为公司本身,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潍坊五洲浩特电气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出资情况: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以机器设备、土地、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4、主要经营业务:输配电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及电子信息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及实验。(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货币资金和实物形式投入。
2、拟设立的五洲浩特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承续公司潍坊浩特电气分公司的主营业务。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五、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23日召开,经董事会9名董事投票表决,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潍坊五洲浩特电气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五洲明珠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09-011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九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九次会议于2009年4月23日10:30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197号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承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的反映出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