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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9年04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龙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敏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主要是本期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主要是本期应收客户的产品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主要是本期物料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较期初增长,主要是本期向客户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下降,主要是本期发放了08年末提取的年终奖所致;

      6、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主要是本期预交税金和进项税金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增长,主要是本期联营企业利润较上年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下降,主要是本期捐赠额同比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增长,主要是本期宁海子公司的应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是本期收到的货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是本期股权投资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通食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1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所以人民币14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上海吴泾冷藏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日冷食品有限公司50%股权,该笔款项也已于2009年3月20日支付给对方,至3月31日尚未办妥工商变更手续。

      2、公司以人民币976万元受让浙江海通全必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必客公司”)原外资股东何台芬持有的全必客公司全部(总计15%)股权,已于2009年3月20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现公司持有全必客公司60%的股权,全必客公司已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队伍长期稳定,保持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的优良态势,公司管理层股东(发起人股东)陈龙海、周乐群、毛培成、罗镇江四人承诺:其所持股份在获得流通股权后三十六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该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之内,其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海通集团股票,出售价格不低于4.18元/股(相当于2005年6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的200%,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按规定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于2009年4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明确公司的分红政策为:“公司应注重通过利润分配实现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对于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每连续三年应至少有一次现金分红,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该章程修改,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龙海

      2009年4月24日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除本公司董事钱建忠先生、雷小华女士表决弃权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次会议为通讯方式,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培忠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李芬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秀丽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同比分别下降91.57%、91.67%,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出售所持部分股票所获收益326.83万元,同比减少88.96%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上升86.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分别收到返税款221.4万元及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职工协解费余额746.75万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7月31日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10送3.8股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公司2006年8月1日公告),上述股改方案尚未实施。

      2008年1月18日,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6,923,535股股份(占总股本32.74%)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承诺将按照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加快推进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股份锁定和分步流通等义务。2008年6月,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上海市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增持股份拟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对价的申请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2008]304号《关于增持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后支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原则同意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在增持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35,694,783股股份后(其中:包括应向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继续完成收购的72,000,000股股份),按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7,025,370股对价方案。接到上述批文后,公司启动了向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报批工作。

      2009年1月公司接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原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转发的《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批复》(商资批[2008]1495号):一、根据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相关股东大会于2006年7月31日通过的股权分置方案,同意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向公司流通A股股东按每10股获付3.8股股票支付共9,781,200股对价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二、公司股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保持不变,其中太平洋持有179,142,335股,占股本总额50.17%;其他募集法人股持有22,308,000股,占股本总额的6.25%;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有35,521,200股,占股本总额的9.95%;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持有12012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3.63%。 三、公司应于股改实施后召开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重订的章程,在股东大会后十日内报商务部备案并换领批准证书。四、公司股东股权处置及相关事宜应按《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

      目前,公司股东间股权纠纷诉讼案正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状态(详见2008年10月10日公司公告),尚未判决,公司予以高度关注,公司股改事宜将视其进展情况,进一步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监管部门审批,有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关于公司上述股改方案实施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规定修订了现金分红政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故不分配。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培忠

      2009年4月23日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培忠、财务总监梅建中及财务部经理陈志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构成项目同比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利润构成项目同比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现金流量项目同比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控股股东的承诺,2007年3月3日,公司国家股237,428,652股限售股上市,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控股股东的承诺,上市日起至一年,可出售不超过股本总额的5%(无限售股28,322,459.5股),次年可出售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0%(无限售股56,644,919股)。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承诺实施。

      根据控股股东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3月18日,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80,783,733股,至此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实现全流通。

      上述信息刊登于2009年3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2009年上半年度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955.6万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793.9万元,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培忠

      200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