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最近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并经自查后认为:除年报、季报披露信息外,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 年4 月21日、22日、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书面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并自查后确认: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业绩预增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 个月内不会策划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除年报、季报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无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事宜,同时提请各位投资者注意的是:公司属于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企业,生产销售和服务具有季节性特征。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作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