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邮政法签署发布
2009年04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修订后的邮政法签署发布
据新华社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邮政法和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12号、第1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吴邦国指出,全面修订后的邮政法,明确了邮政普遍服务的承担主体、业务范围以及服务和资费规定,强化了邮政普遍服务的支持保障机制,加大了对邮政和快递服务的监管力度,完善了通信安全和用户权益保护制度,对于进一步提高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