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汪海先生、总经理宋新女士、总会计师赵玉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无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32.33%,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支付商品购货款所致。
2、本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幅40.78%,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支付职工工资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幅50.41%,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应税金额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0.62%,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销售量降低所致。
5、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43.01%,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销售量降低所致。
6、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幅37.4%,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7、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幅109.49%,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8、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4.18%,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9、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75.4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处置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10、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幅1325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支付商品购买款较少所致。
11、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233%,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支付设备款项较少所致。
12、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169%,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3日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长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应收票据2,074,000元,比期初增加1,320.55%,主要原因系母公司收回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2)本报告期开发支出334,800.95元,比期初增加68.42%,主要原因系子公司西安博通国际软件有限公司BPO平台开发支出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应付票据4,378,094.67元,比期初增加775.62%,主要原因系子公司西安经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所致;
(4)本报告期应交税费-651,364.88元,比期初减少164.81%,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泾阳怡科食品有限公司增值税进项额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1,299,805.3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39%,主要原因系博通本部因市场竞争、资产重组等因素、子公司泾阳怡科食品有限公司因受国际金融危机购买力影响以及子公司西安经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基建业务减少而导致的收入下降;
(6)本报告期营业成本29,022,495.6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38%,主要原因系博通本部、子公司泾阳怡科食品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西安经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入减少导致成本下降;
(7)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102,775.1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5.2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因收入下降使得税金减少所致;
(8)本报告期销售费用4,121,239.8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75%,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泾阳怡科食品有限公司果汁发货量减少导致运杂费减少所致;
(9)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887,427.4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9.90%,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泾阳怡科食品有限公司收到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所致;
(10)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85,778.9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3.49%,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泾阳怡科食品有限公司因受国际金融危机购买力影响回款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致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11)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11,760.3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24%,主要原因系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新校园建设本期构建的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9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事项,具体为:公司拟以其合法拥有的截至本次交易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西安经发地产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向经发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相关内容本公司已于2009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目前正在做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及具体重组方案等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改承诺:(1)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暂不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出售数量占交大博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2)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三名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暂不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一年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出售数量占交大博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出售数量占交大博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对现金分红政策的修订。在本报告期内,因2008年度净利润为亏损3727.57 万元,所以在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军
200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55 证券简称:交大博通 编号:2009-18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265,355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5月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交大博通”)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7月1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6年7月2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7月25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
(1)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交大博通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其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交大博通的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
① 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
若2006 -2007年交大博通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以下任一设定目标时,将执行追送股份:
◆ 200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24.58万元(即在现有总股本条件下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 2007年度净利润较2006年度增长30%以上;
◆ 2006-2007年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② 追送股份数量:向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的股份总数为1,100,000股。如果期间交大博通有送股、转增股本或缩股的情况,送股数量在1,100,000股的基础上同比例增减。如果期间交大博通实施增发、配股等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更事项,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不做调整,每股追加对价股份数量将发生变化,每股追加对价股份数量调整为:1,100,000股/变更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
③ 追送股份时间:交大博通董事会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财务决算报告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经发集团承诺追送的股份无偿过户给追送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
(2)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送股份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2007年4月28日披露了2006年度报告,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在2006年实现净利润695.02万元,达到624.58万元的经营业绩设定目标,经发集团无需追送股份,承诺履行良好。
公司2008年4月18日披露了2007年度报告,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在2007年实现净利润929.51万元,较2006年度695.02万元净利润增长33.74%,达到30%以上的经营业绩设定目标,经发集团无需追送股份,承诺履行良好。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承诺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出售数量占交大博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
持有公司总股本百分之五以上的其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出售数量占交大博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2、 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截至本公告日无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情形;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无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出售数量占交大博通股份总数的比例无超过百分之五的情形。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包括: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有发生变化。
(1)公司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2)公司有股权拍卖、转让、偿还代付对价、其他非交易过户等导致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有新进限售流通股股东情况。
具体为:
A、公司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公司股东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9,023,520股(占总股本的14.4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不是公司股东。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西中法执民字第2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8年1月18日将公司股东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3,120,000股股份划转至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的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该股份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法人股。该次股权司法划转完成后,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5,903,52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4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持有公司3,120,000股,占总股本的4.99%。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08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B、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西证执字第102-2号、103-2号、10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9年3月23日将本公司股东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3,120,000股股份划转至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的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该股份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法人股。该3,12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该次股权司法划转完成后,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2,783,520股(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持有本公司3,328,583股(其中限售流通股3,120,000股,非限售流通股208,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该事项公司已于2009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C、在股改说明书中,公司股东无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为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42,455股。
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因经营战略调整,被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吸收合并,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存续公司。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42,4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3%。该变化仅是该股东的名称变化,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均未变化。该事项公司已于2007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之后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142,455股股份全部过户至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次股权过户完成后,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4,142,45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2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22,455股。该事项公司已于2008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股改的保荐机构未发生变更,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在股改实施之后,保荐代表人发生了变更,具体为:公司2009年3月收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负责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王建雄先生离职,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王建雄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保荐代表人工作,新时代证券另行委派程天雄先生接替王建雄先生的工作,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09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文件,对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该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本次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提出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有关承诺。
综上,上海昊太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交大博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265,35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5月4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1)在股改说明书中,公司股东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西证执字第102-2号、103-2号、10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9年3月23日将本公司股东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3,120,000股股份划转至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的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该股份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法人股。该3,12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该次股权司法划转完成后,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2,783,520股(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持有本公司3,328,583股(其中限售流通股3,120,000股,非限售流通股208,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该事项公司已于2009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所持公司上述3,120,000股之前是由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所持有的,且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原在本次可以流通3,122,900股,所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本次实际上市流通数量为3,120,000股。
(2)在股改说明书中,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自2006年7月25日起24个月之后可以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6,245,8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3,122,900股, 因其已被法院司法划转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3,120,000股,所以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本次实际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3)在股改说明书中,公司股东无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自2006年7月25日起24个月之后可以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6,245,800股。
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因经营战略调整,被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吸收合并,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存续公司。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42,4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3%。该变化仅是该股东的名称变化,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均未变化。该事项公司已于2007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之后西安经发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142,455股股份全部过户至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次股权过户完成后,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4,142,45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2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22,455股。该事项公司已于2008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西安经发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实际上市流通数量为1,022,455股。
(4)在股改说明书中,2006年2月22日、3月6日,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郭俊香、谢晓所持有的本公司8,496,180股、644,160股和4,851,000股,5月8日完成过户后,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3,991,340股(占总股本的22.4%);因收购时被收购方的主要股份性质为法人股,故收购后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性质暂列为法人股,因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故之后其股份性质已由法人股变更为国有法人股。
除上述之外,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前次(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为:
(1)前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069,933股。
(2)前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月28日。
(3)前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
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08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特此公告。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4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0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