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通知于2009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4月22日下午在中路集团会议室举行,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5人,公司董事陈荣、李敏、唐豪、李云、曾乃瀛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荣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
1、公司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2、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和2009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3、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47.12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20万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0.92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6万元,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6.92万元。建议本年度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进行利润分配,共分配利润1,328.30万元,累计余额298.62万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现金红利分配额达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81.65%。本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4、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5、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6、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7、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陈荣、卢晓晨、曾乃瀛、黄林芳、陈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黄林芳、陈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三。)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8、关于应收款项减值的确认及计提的议案:年末对占应收款项余额10%以上且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 0 弃权:0
9、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10、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决定对第十三条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11、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2009年5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审议:1)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2)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3)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和2009年度财务预算;4)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6)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7)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8) 关于加强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的议案;9)关于下属子公司清算歇业的议案:根据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持股51%的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公司清算歇业,由于清算后所产生的收益预计可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10)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11)听取公司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书。 会议筹备工作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陈荣,男,195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政协上海市第九届、十届常委。现任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承德帝贤针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上海市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保龄球协会副主席,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陈荣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048,66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6.6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陈荣先生未通过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晓晨,男,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科学士学位。曾在任宏仑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上海浦东食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助理。
卢晓晨先生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乃瀛,女,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审计师。曾任上海缝纫机三厂、上海飞人有限公司、上海飞人协易缝制机械有限公司科员、教师、部门党支部书记、纪委委员等职。现任上海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财务主管;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曾乃瀛女士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林芳,女,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法学博士。1984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系,1988年9月至1989年7月完成了统计学硕士课程进修、1996年2月至1999年7月完成了会计学(财务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的课程。2002年2月至2005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法学博士。历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党总支委员、副书记、科长、处长、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副校长;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第九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钢教育基金会监事。
黄林芳女士著有《教育发展机制论》、《高等教育投入产出主成分分析》、《当代视野下的马克思主义“成本观”》、《上海农民素质提高研究》等论著。
1999年9月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的上海市育才奖。2008年2月获瑞典厄尔布鲁大学荣誉博士称号。
黄林芳女士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宇,男,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1991年毕业于澳洲莫纳仕大学后,曾任美国时代华纳集团特纳传播及有线电视新闻网亚洲市场总监、Hello Asia Inc副总裁、北京威速科技有限公司CEO、美国海科控股集团CEO、美国Shine Media 并购上市基金CEO,现任盛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山资本合伙人。
陈宇先生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黄林芳、陈宇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三: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林芳、陈宇,作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林芳、陈宇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本人姓名: 黄林芳
2. 上市公司全称: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担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黄林芳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黄林芳
日 期: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4. 本人姓名: 陈宇
5. 上市公司全称: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6.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陈宇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陈宇
日 期: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09-007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09年4月22日在中路集团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觉新先生主持,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提名顾觉新、吴忠东为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顾觉新、吴忠东简历见附件。)
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四、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在会前列席了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议所有议案的全部过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及《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间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候选监事人简历
顾觉新,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二军三十五师炮团服役,曾任上海自行车三厂、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科长、党委副书记、晟隆集团总裁助理兼上海叉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本公司第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上海绿人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忠东,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上海利华造纸厂、上海造纸公司、上海通用信息纸有限公司、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财务部科员、财务经理、业务主管等职。现任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业务主管。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09-008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基本情况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日期:2009年5月19日下午15:0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南汇区南六公路818号)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和2009年度财务预算;
4、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7、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8、 关于加强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的议案;
9、关于下属子公司清算歇业的议案:根据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持股51%的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公司清算歇业,由于清算后所产生的收益预计可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10、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11、听取公司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书。
(第5、8项议案、第9项议案分别见2009年3月24日、2008年6 月14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临时报告临2009-005、2008-011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人),B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5月12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5月7日)。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四、登记方法:
为方便广大股东登记参加本公司股东大会,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人可将股东帐户、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于2009年5月13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向本公司登记参加股东大会,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红宇女士
2、会议联系:电话 (021)50596906 传真 (021)50596906
公司地址:上海市花木路832号
邮政编码:201204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上海市《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请各位股东谅解。
5、 会议交通:万野线(上海体育馆—野生动物园)、张南线(张江—南汇)、南新线(上海火车站—南汇)至五星村站。
6、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参加股东大会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
股东帐户 | 持股数 | ||
联系地址 | |||
电话 | 邮政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