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经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4日在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王大雄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67,69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贾雯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67,69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67,69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及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67,69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135,821,344.02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64,362.1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4,621,709.28元,扣除支付2007年度普通股股利152,036,433.16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522,942,257.96 元。决定以2008年末总股本581,315,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23,252,630.92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499,689,627.04元。
同意167,69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167,69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0万元,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同意167,69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连任时间达到六年,邵瑞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同意167,69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采用的是累计投票制。
选举刘娥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67,69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采用的是累计投票制。
选举金义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67,69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67,69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有关公告。)
三、公证或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贾雯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