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姓名 | 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刘剑文 | 独立董事 | 工作原因 | 刘桓 |
杨林 | 董事 | 工作原因 | 陈东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冯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3,437,145,468.04 | 3,318,877,918.10 | 3.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324,366,968.82 | 1,376,952,413.21 | -3.82% |
股本 | 400,100,000.00 | 400,100,000.00 | 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3.31 | 3.44 | -3.78%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1,334,319,200.53 | 2,071,148,713.35 | -35.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2,968,299.45 | 36,893,244.78 | -10.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161,008.83 | 62,561,308.69 | 72.8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27 | 0.16 | 68.75% |
基本每股收益 | 0.0824 | 0.0966 | -14.70% |
稀释每股收益 | 0.0824 | 0.0966 | -14.70% |
净资产收益率 | 2.49% | 2.82% | -0.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2.44% | 2.82% | -0.3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5,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9.35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6,200.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2,525.00 | ||
合计 | 620,995.05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本期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1、母公司收到2008年度中央补助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计划项目经费500,000.00元;
2、母公司收到2007-2008年标准化战略资金180,000.00元;
3、母公司收到2006年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激励企业创强争先奖励40,000.00元;
4、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绍兴金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收到2006年度工业经济政策奖励5,000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7,74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Z&P ENTERPRISES LLC | 70,7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绍兴市中宇金属物资有限公司 | 2,196,299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清明 | 474,030 | 人民币普通股 |
邱云平 | 216,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屈强 | 207,73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山彤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8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梁永璋 | 17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延南 | 17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宝荣 | 15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安民 | 152,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变化的原因:
1、公司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增长24.76%,主要原因为公司对部分信用良好的客户延长收款期所致;
2、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下降28.18%,主要原因是收回押金及收到出口退税款所致;
3、公司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1141.7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套期期末权益增加所致;
4、公司期末工程物资比期初增加52.27%,主要原因为项目购置设备;
5、公司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增长44.0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期货合约浮动亏损及坏账准备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增加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6、公司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长42.40%,主要原因是计提职工工资等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7、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长37.86%,主要原因是应付电费增加所致;
8、公司期末长期借款比期初增长406.45%,主要是报告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借款人民币1亿元所致;
二、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发生变化的原因:
1、公司营业收入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下降35.58%,主要原因是同期对比公司主要电解铜等原材料价格下降引起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2、公司营业成本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下降39.62%,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下降所致,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不一致主要是报告期消化部分2008年11月以前的订单所致;
3、公司管理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长92.6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因IPO成功,冲减以前年度的中间机构费用,同时本报告期支付土地使用税以及规模扩大增加管理费用支出;
4、公司财务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2946.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08年1-3月在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产生汇兑净收益所致;
5、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下降38.80%,主要是报告期应收账款增加额小于2008年同期增加额所致;
6、公司营业外收入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99.78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收到增值税退税款及政府补助计206.38万元,导致报告期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大所致;
三、报告期,现金流量表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长72.89%,主要是因报告期末与期初比较,流动负债中应付账款项的增加额大于流动资产相关项目的增加额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下降51.92%,主要是报告期固定资产购置及在建工程支付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四、关于本报告期主要事项特别说明
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套期期末权益5,233.31万元,其中期货保证金9,784.2万元,期货合同浮动亏损4,550.89万元,导致期货浮动亏损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12月以来,国外铜价一直低于国内铜价,为控制原材料电解铜采购成本,公司增加进口原材料电解铜采购数量,由于进口原材料采购周期长,致使公司的存货数量比以往增加。根据公司《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经营原则,对无订单对应的原材料部分,通过期货市场作卖出保值,在一季度铜价上涨过程中,该部分卖出保值数量在报告期末形成浮动亏损,而与其对应的实物存货价格却低于市场价格。
报告期末,公司帐面铜材存货16,094吨(含半成品、成品),账面平均价格每吨25,209元,2009年3月31日国内期货结算价(除税价)每吨29,179元、LME结算价每吨4,022美元,铜材存货账面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根据公司净库存管理的原理可知,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是作为规避铜价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即当期货保值出现浮动亏损时,公司的存货铜价(或订单铜价)与市场价格对比则为盈利,反之当期货保值出现浮动盈利时,公司的存货铜价(或订单铜价)与市场价格对比则为亏损。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杨林、傅林中、朱张泉和唐吉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Z&P Enterprises Corporation、绍兴中宇金属物资有限公司和陈东等6名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东、曹建国、汪鸣、钱昂军、杨林、王虎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股东承诺:其于2007年因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新增的股份,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冯海良、冯亚丽、唐鲁、朱张泉、蒋利荣承诺自海亮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海亮集团股权,也不由海亮集团回购其持有的股权。担任海亮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冯亚丽、冯海良、钱昂军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海亮集团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海亮集团股权。2008年3月26日,公司副总经理朱张泉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事项均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自然人股东曹建国、汪鸣、陈东、钱昂军、王虎、赵学龙承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2009年1月16日解禁流通之日起延长锁定期两年至2011年1月16日,在2011年1月16日之前不减持其所持有公司的任何股份。 |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事项均仍在严格履行中。 |
3.4 对200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30% | |
受金融危机影响,制冷用铜管、建筑用铜及铜合金管订单有一定幅度下降。 | ||
2008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1,902,950.99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受金融危机影响,制冷用铜管、建筑用铜及铜合金管订单有一定幅度下降。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4月24日上午9时在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冯海良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除独立董事刘剑文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刘桓先生出席,杨林先生委托陈东先生出席,副董事长Carol lee Pedersen、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表决,其余5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海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