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秀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翼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秀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81,626,990.99 | 1,822,281,533.31 | -2.2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71,530,547.28 | 1,052,961,784.00 | 1.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6153 | 2.5700 | 1.7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4,655,307.11 | 1,093.6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090 | 1,093.6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568,763.28 | 18,568,763.28 | 70.6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53 | 0.0453 | 70.6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461 | 0.0461 | 71.51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453 | 0.0453 | 70.66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73 | 1.73 | 增加0.7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76 | 1.76 | 增加0.7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482.7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5,141.1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6,455.26 |
所得税影响额 | 9,401.19 |
合计 | -333,677.9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9,96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房汉奎 | 1,5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鑫 | 88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海洋置业公司 | 599,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 599,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曹怡 | 581,271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美玉 | 57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石明辉 | 51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旭海 | 492,992 | 人民币普通股 |
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473,434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川钢 | 46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项目 | 2009年3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主要原因 |
预付账款 | 42,940,016.79 | 17,254,402.74 | 25,685,614.05 | 149 | 预付租金、维保费等待摊性质费用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256,295.74 | 1,196,377.81 | -940,082.07 | -79 | 在建转固定资产所致 |
应交税费 | -1,412,214.05 | 20,209,108.46 | -21,621,322.51 | -107 | 本期较上年末销售减少,增值税相应减少所致 |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没有发生大幅度变动的重要项目。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项目 | 2009年1-3月 | 2008年1-3月 | 增减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55,307.11 | -3,741,216.59 | -40,914,090.52 | 1,093.60 | 比较基数较小,09年供应商货款结算同比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041.90 | -63,851,923.71 | 63,483,881.81 | -99.42 | 2008年支付土地使用权款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7,756.90 | -2,561,596.33 | 1,583,839.43 | -61.83 | 09年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001,105.91 | -70,154,736.63 | 24,153,630.72 | -34.43 | 08年支付土地使用权,09年供应商货款结算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及青海西单商场百货有限公司(两公司简称西单商场)起诉青海创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公司)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2008年9月27日由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立案的同时得知创新公司已在西宁市中级法院立案起诉西单商场,后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海省高院)裁定两案由青海省高院合并审理,西单商场为原告方,创新公司为反诉原告方。其中西单商场的诉讼标的为人民币 3021万元,主要依据是青海西单商场百货有限公司连续三年半亏损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租赁的条件,由于创新公司违约给西单商场造成巨大损失,创新公司应当予以赔偿,且创新公司应返还已预付未履行期间的全部租金。创新公司的诉讼标的为人民币 5092万元,主要依据是西单商场解除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由此给创新公司造成的各项损失西单商场应当予以赔偿。青海省高院在2008年11月28日、2008年12月25日、2009年3月19日三次对本案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
2)2009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处置河北金鹰食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为盘活金鹰公司资产,拟挂牌拍卖金鹰公司在杨村新厂的土地、房产及部分配套设备,以降低金鹰公司生产成本,并授权金鹰公司经理班子进行挂牌拍卖的相关工作,挂牌拍卖价格在1,000万元以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西单友谊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06年8月2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北京西单友谊集团已按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已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秀玲
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