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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办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同时参与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09年04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同意,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9年4月27日起在中国银行正式开办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3)(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并同时参与中国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定期定额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活动截止期均为2009年5月5日。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国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本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本基金的投资者。

      (二)办理时间

      本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三)办理场所

      自2009年4月27日起,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代销本基金的相关业务网点办理本业务的申请。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

      (五)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按照中国银行的业务规则,与中国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若遇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为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为实际扣款日(T日)。

      (六)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中国银行就本基金申请开办本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且不设金额级差。

      (七)扣款方式

      1、中国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办理;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并且该账户必须为投资者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账户;

      3、投资者指定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将会导致相应月份扣款(申购)不成功。请投资者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前在指定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本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同时,投资者指定的有关账户应无冻结、挂失等情况。若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申购)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八)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采取前端收费的费率模式。

      (九)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查询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十)本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本业务,须到中国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国银行的相关规定;

      3、本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应遵循中国银行的具体规定。

      二、网上银行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一)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办理旗下本基金的网上银行基金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具体基金的费率标准详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二)定期定额业务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办理旗下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扣款成功,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具体基金的费率标准详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中国银行具体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有关详情: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010-62350088(北京)

      网址:www.csfunds.com.cn

      2、中国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www.boc.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