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次会议以传真形式召开,所有董事均进行了表决。
1.3没有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4本报告期财务报告经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公司负责人李瑞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满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马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信息
■
2.2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3.1.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
3.1.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09年1月6日,公司与星星集团有限公司、飞跃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钱江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新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发起设立浙江新飞跃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书》,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 万元参与共同组建浙江新飞跃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合同履行正常。
(2)2009年3月30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已行权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该回购方案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将适时实施。目前回购方案尚在申报中。
(3)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浙江环洲铸造材料有限公司采购生铁等原材料,所涉交易金额 3,215,148.71元,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的4.64%。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玉环艾捷尔精密仪器有限公司采购零配件,所涉交易金额 671,847.03元,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的0.97%。
(4)利润分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356,882.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2,320,391.74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2,677,274.14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688.2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2,641,585.90元,减去年初已支付普通股股利36,398,400.0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36,243,185.90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公司2008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股。同意以2008年年末总股本24,265.6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4,265.60万股增加至43,678.08万股,公司资本公积金由518,927,555.70元减少至324,802,755.70元。
注1:公司2008年末实际总股本为24,902.08万股。因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回购并注销已行权的股权激励股票636.48万股(该回购方案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回购并注销的行为可能在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进行,拟定该部分股本的转增无实际意义,因此,本次转增的股本基数以扣除636.48万股后得出。
注2:若公司上述回购并注销方案未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同时适用于该部分已行权股权激励股票,即公司2008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际为:以2008年总股本24,902.08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4,902.08万股增加至44,823.744万股,公司资本公积金由518,927,555.70元减少至319,710,915.7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5)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7)2009 年1 月12 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获得委托贷款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质押给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详情参见2009年1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09 年3 月12 日,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蔡开坚的通知,蔡开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达到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得贷款的目的。详情参见2009年3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3.4对2009年中期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4.5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经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李瑞元
200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股份 公告编号:2009-021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2009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8]167号《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09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0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瑞元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仁舜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崔岩峰先生、独立董事谢忠荣先生、保荐代表人侯良智先生和熊莹女士、财务总监李满义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股份 公告编号:2009-020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聂如旋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怡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兰建新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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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①资产构成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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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变化情况:
■
③本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12,055,218.28元,较上年同期10,621,060.37元,增加13.50%;实现净利润11,398,968.01元,较上年同期8,804,992.51元,增加29.46%,主要影响因素如下表所示:
■
■
④现金流量变化情况: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22,054.64元,较上年同期38,313,461.50元,减少-57.92%,主要影响因素如下表1、2项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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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受理本公司的诉讼请求,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本公司
被告:1、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 (原名:新疆金牛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乌鲁木齐金牛投资有限公司
诉讼案由及请求:2003年11月20日,本公司与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双方各出资3500万元,合计7000万元,共同投资经营进口高产荷斯坦奶牛项目,协议规定:本公司不参与合作项目的经营,按40%比例分享合作项目的经营利润、承担合作项目的经营亏损;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由于必须对合作项目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经营,按60%比例分享合作项目的经营利润,承担合作项目的经营亏损。合作期限为三年。该协议书于2006年11月20日到期,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同意归还本公司3500万元出资款。2007年8月28日乌鲁木齐金牛投资有限公司为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所欠本公司4000万元的债务提供了财产抵押担保,其中包括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欠本公司上述项目出资款3500万元及其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的煤款500万元,并签订了《抵押合同》。2007年12月18日,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给本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在《还款计划》中承诺,在2008年6月30之前分期归还本公司3500万元的欠款及其所欠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的煤款500万元。截止目前,被告仅支付本公司300万元的欠款和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的煤款500万元,仍欠本公司3200万元。
因此本公司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两被告立即支付欠款3200万元;2、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同时,本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已获准。
二、本公司于2008年10月22日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市中院”)(2008)乌中民二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乌市中院就本公司诉新疆金牛生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牛生物公司”)和乌鲁木齐金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投资公司”)债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1、金牛生物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给付本公司人民币3,200万元。
2、金牛生物公司逾期不能偿还债务,以金牛投资公司在抵押担保合同中设定的抵押物(以抵押物清单为准)拍卖或变卖的价款在3,200万元的范围内优先支付给本公司。
本案争议标的3,200万元,给付标的3,200万元,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201,800元,由金牛生物公司承担。
案件受理费201,800元本公司已预交,乌市中院不再退还。金牛生物公司应交纳的受理费201,800元在案件执行时一并给付本公司。
三、被告方金牛生物公司和金牛投资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于2009年3月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8)新民二终字第145号,具体内容为: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被告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l 、金牛生物公司支付公司欠款本金2,509万元,(诉讼标的为3200万元,先前公司已取得金牛生物公司支付的投资收益691万元)。
2 、金牛生物公司支付公司欠款利息275万元。
3 、金牛生物公司给付公司垫付的奶牛饲料款1,197,462.37元。
4 、一审案件受理费201,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司已预付),由金牛生物公司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182,345.0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并直接支付给本公司,公司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19,454.9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为60,170元,减半收取计30,085元,由金牛生物公司负担。
5、上述款项由金牛生物公司于2009年2月22日前支付给公司。
6、以上款项金牛生物公司清偿不足部分由金牛投资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截至2009年4月24日, 公司已收回金牛生物公司20,598,350.00元的还款。
相关公告分别刊登在2008年7月18日、10月24日和2009年4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对现有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具体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采取以现金分配为主或者其他方式分配股利,但当年度现金分配股利不高于公司净资产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鹏所股审字[2009]第067号审计报告,公司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942,995.57元,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调整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444,340.00元,公司拟以2008年末公司总股本311,491,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送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送出15,574,567.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200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经2009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如旋先生
200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