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独立董事 | 沈维涛 | 因事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程文文全权参与表决。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曾福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阳超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东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79,660,077.25 | 1,085,447,146.70 | -0.5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72,412,630.86 | 952,713,314.86 | 2.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32 | 4.23 | 2.1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5,399,933.92 | 37.8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34 | 37.88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699,316.00 | 19,699,316.00 | -13.6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9 | 0.09 | -13.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8 | 0.08 | -19.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9 | 0.09 | -13.64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03 | 2.03 | 减少0.5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89 | 1.89 | 减少0.7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376.41 | 固定资产报废残值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60,000.00 | 厦门市财政局对公司抗干扰电容器获国家级新产品奖励70万元;厦门市思明区纳税大户奖励16万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11,597.19 | 执行质量协议扣款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6,423.49 | |
所得税影响额 | -341,757.77 | |
合计 | 1,316,039.5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28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 | 2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 20,943,72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349,621 | 人民币普通股 |
厦门竹正发展有限公司 | 6,661,87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5,136,58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80,11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38,98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4,010,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3,999,119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15,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为22349.70万元,比期初17257.80万元增加5091.9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收现及本报告期的经营收益.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为2110.45万元,比期初4885.01万元减少2774.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收现.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为111.08万元,比期初784.39万元减少673.3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出口退税款收回.
4.短期借款报告期末为600万元,比期初1434.29万元减少834.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及子公司到期归还短期借款.
5.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为5311.47万元,比期初6594.59万元减少1283.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支付供应商货款.
6.应收税费报告期末为1183.77万元,比期初504.36万元增加679.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本报告期应计提的所得税.
7.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05.97万元,比去年同期13925.75万元增加1580.22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对子公司进行合并增加营业收入4810.40万元,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230.18万元.
8.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为10644.78万元,比去年同期9416.85万元增加1227.93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对子公司进行合并增加营业成本3555.07万元,母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减少2327.14万元.
9.本报告期管理费用1723.52万元,比去年同期1335.77万元增加339.3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对子公司进行合并增加所致;财务费用为12.80万元,比去年同期259.62万元减少246.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相对稳定,产生较少汇兑损失.
10.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69.93万万元,比去年同期2280.96万元减少311.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母公司的营业收入减少3230.18万元,母公司营业利润减少491.08万元.
11.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7539.99万元,比去年同期5468.61万元增加2071.3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1442万元.
12.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048.15万元,比去年同期-5027.04万元减少流出3978.89万元,减少流出的主要原因是母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13.本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391.61万元,比去年同期8141.56万元增加流出9533.17万元,增加净流出的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借款减少8239.63万元,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1026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24个月内上市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法拉电子股本总额的5%,在36个月内上市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法拉电子股本总额的10%。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详见2009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已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2009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将在2009年4月27日登出。(详见当日《上海证券报》公司的相关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福生
200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临2009-005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30 日
●除息日:2009年5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8日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9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现将该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 经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98,171,193.56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9,460,271.06元,余 88,710,922.5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3,499,357.26元,2008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372,210,279.76元。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8年度末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2.00元(含税),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为 327,210,279.76元。
2.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8 元。
2).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 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税后每股人民币0.18元派发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①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②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③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应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2 元;如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3).对于A 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0 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30日
除息日:2009年5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8日
三、本次派息对象
截止2009年4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本次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持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电话:0592—5114116传真:0592—5042553
联系人:许琼玖、王勇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