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福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晋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惠川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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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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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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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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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预付账款的变动主要是母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预付订购钢材款未结算增加1975万元。
(2) 应收利息的变动主要是应收半年定期存款的利息未到期结算。
(3) 其它流动资产的变动主要是金柁公司4月以后待摊销的工装费用。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变动主要是子公司三明齿轮持有兴业银行股票期末公允价值增加。
(5) 预收账款的变动主要是客户预付的购货订金未交货结算。
(6) 应付职工薪酬的变动主要是母公司缴交2008年度社保统筹结算款及2008年度薪酬结算减少685万元,子公司三明齿轮结算社保统筹减少82万元。
(7) 应交税费的变动主要是母公司所得税季度缴纳及增值税跨月缴纳增加514万元。
(8)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主要是子公司三明齿轮持有兴业银行股票期末公允价值计量增加,相应的递延所得税额增加。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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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收入的变动主要是受市场需求特别是出口订单萎缩及产品降价的影响;其中:母公司减少2567万元,子公司永安轴承减少2087万元、三明齿轮减少2109万元、福建金柁减少257万元。
(2) 营业成本的变动主要是受库存产品成本较高、本期生产规模降低导致固定成本上升及营业收入减少的影响。
(3)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变动主要是受营业收入降低及增值税负率降低的影响;其中:母公司减少60万元,子公司三明齿轮减少12万元。
(4) 财务费用的变动主要是受利率下调的影响,子公司借款利息减少。
(5)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受账龄结构变动影响提取坏账准备减少及部分提取减值的存货出售转出。
(6) 投资收益的变动主要是报告期母公司收到山东鑫海分红增加。
(7) 营业外收入的变动主要是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及报告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减少。
(8) 营业外支出的变动主要是报告期清理往来账款的损失增加。
(9) 利润总额的变动主要是受以上各因素的综合影响。
(10) 所得税费用的变动,主要是受利润总额降低及因母公司于2008年12月被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确认文件于2009年1月才收到,祥见2009年2月9日《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后在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时才对2008年度所得税率由25%调整为15%,而上年同期公司尚未按新规定重新确认为高新技术企业,仍按25%所得税率计算。
(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变动主要是利润总额与所得税费用变动的影响。
(12) 少数股东损益的变动,主要是子公司三明齿轮与福建金柁亏损,而永安轴承、漳州金驰、联合轴承与长沙波德的盈利较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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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强化货款回笼催收与严格控制采购支出的付款比例及提高汇票使用量,同时受营业收入下滑影响缴纳的税费降低。
(2)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固定资产购建投入减少影响。
(3)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同比增加影响。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决议(同意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情况签署贷款合同。)。
(1)2008年3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漳州分行和福建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通过中国银行漳州分行向控股子公司福建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400万元,月利率6.225%。,期限12个月。上述款项已于2009年1月19日全部收回。
(2)2008年3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漳州分行和福建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通过中国银行漳州分行向控股子公司福建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300万元,月利率6.225%。,期限12个月。上述款项已于2009年1月19日全部收回。
(3)2008年3月2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三明三元支行和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通过兴业银行三明三元支行向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1000万元,月利率6.225%。,期限12个月。上述款项已于2009年3月16日全部收回。
(4)2008年9月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三明三元支行和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通过兴业银行三明三元支行向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750万元,月利率6.225%。,期限12个月。上述款项已于2009年3月16日收回250万元,余500万元。
(5)2009年1月1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三明三元支行和福建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通过中国银行漳州分行向控股子公司福建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400万元,月利率4.425%。,期限12个月。
(6)2009年3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三明三元支行和福建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通过中国银行漳州分行向控股子公司福建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700万元,月利率4.425%。,期限12个月。
(7)2009年3月2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三明三元支行和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合同,通过兴业银行三明三元支行向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1250万元,月利率4.425%。,期限12个月。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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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各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067,400股、10,256,900股和4,259,300股,合计26,583,600股限售期满,于2009年2月16日上市流通。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该方案已经过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待提交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执行(详见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