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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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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04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石盛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思维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

      变动原因:

      (1)其他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各项借款的增加。

      (2)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库存量有所增加。

      (3)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增加的在建工程和待安装设备的增加。

      (4)短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中信银行5亿元短期贷款。

      (5)应付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付采购煤款及其他物资款的增加。

      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

      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售价、销量同比提高。

      (2)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采购成本及生产成本同比提高。

      (3)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及增值税税率变化所致。

      (4)所得税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

      (5)少数股东权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合并的子公司盈利所致。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

      变动原因:

      (1)经营流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售价提高,销售货款回收及时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09年1月16日收到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阳泉中院”)两份《民事裁定书》,就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三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矿公司”)向阳泉中院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法院已于同日宣告同意),阳泉中院分别于2008 年12 月25 日、31 日作出裁定:确认三矿公司欠100 家债权人22,991 万元;同意管理人提出的三矿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即:公司作为一般债权人,申报债权人民币117,047,329.70 元的清偿率为零。

      三矿公司此次破产为政策性破产,不停产,所欠公司债务系因履行阳煤集团与公司签署的《原煤收购协议》产生,现仍然履行该协议,并且三矿公司向公司承诺并保证将依照上述协议的约定,通过向公司支付原煤的形式向公司足额补偿,或以公司认可的其他形式足额偿还所欠公司的上述债务。

      2008 年,三矿(生产自救)公司已通过向公司支付原煤的形式补偿96,814,150.00 元,剩余20,233,179.70 元已于报告期内通过上述方式补偿。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0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在第171条中明确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即“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已披露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临2009-004号公告)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此预案需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盛奎

      2009年4月24日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11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一致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爱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兴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币种:人民币元

      ■

      注1. 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了1002.00%,主要是收到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募集资金所致。

      注2. 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了141.20%,主要是对大客户商业信用增加所致。

      注3. 预收款项比年初减少了35.37%,主要是本期结算所致。

      注4. 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了36.40%,主要是本期支付薪酬所致。

      注5. 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了47.94%,主要是欠付款增加所致。

      注6. 资本公积比年初增加了1610.54%, 主要是定向募集资金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注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年初增加了121.9%,主要是股本溢价增加及本期实现净利所致。

      3.1.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币种:人民币元

      ■

      注1.营业利润同比减少了41.93%,主要是吞吐量减少、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注2.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了48.51%,主要是收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注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了41.03%,主要是吞吐量减少、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币种:人民币元

      ■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了57.77%,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注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了123.23%,主要是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减少所致。

      注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2314.96%,主要是吸收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资金所致。

      注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了3724.50%,是由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8年12月17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02号《关于核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600万股。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2009年3月24日,公司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4,600万股,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会审字[2009]第6088号《验资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设立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锦州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天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2009年3月30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股份登记,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52,960,534股,占总股本的19.44,其中,定向增发股数为246,000,000股。

      4、2009年4月3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2、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在与本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中承诺: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结束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根据本合同所认购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报告期内履行情况:完全按照其所承诺的事项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政策精神,公司于2009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并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定向增发后总股本1,301,489,4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待5月8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保证在2个月内完成现金分红。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宏伟

      2009年4月27日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丁建生先生、总裁廖增太先生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光武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129,381万元,增长101.75%,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应收股利较期初增加250万元,增长49.84%,为公司子公司万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应收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股利。

      3)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1,523万元,增长30.60%,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28,202万元,增长152.79%,为公司增加银行借款。

      5)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2,712万元,增长353.41%,为公司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3,031万元,增长45.52%,主要为公司结算方式发生改变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247万元,下降62.35%,为公司发放上年计提绩效奖。

      8)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2,125万元,下降107.06%,为本期缴纳上年计提税金所致。

      9)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253万元,下降61.92%,为期末应计提利息所致。

      10)应付股利较期初增加95,101万元,为公司及子公司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尚未派发的现金股利。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21,923万元,下降50.76%,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归还借款。

      12)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2,068万元,下降33.39%,为所得税返还转入本期收益。

      13)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5,330万元,下降38.33%,主要为受金融危机影响,化工市场整体价格下滑,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同时下降较大。

      14)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775万元,下降50.98%,主要为随着应缴增值税的下降,导致以应缴增值税为基数计提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同时下降。

      1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720万元,下降30.13%,主要为公司开展增收节支活动,最大限度地压缩了费用开支。

      1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728万元,增长246.20%,主要为上年同期美元汇率较本期变动较大,影响本期汇兑收益减少。

      17)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15万元,增长100%,主要为本期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1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08万元,下降47.23%,主要为上年公司进行新股申购获利较多,本期公司未进行新股申购。

      1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318万元,增长720.51%,主要为所得税返还计入当期收益。

      2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增长175.40%,为本期公司报废部分固定资产。

      21)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2,427万元,减少85.13%,为本期公司应税所得额下降,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下降。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7,497万元,增长1,878.87%,主要为受公司收账政策影响,上年同期公司应收票据增加较多,而本期公司贴现部分应收票据,导致上年同期收到的经营活动现金低于本年度。

      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593万元,增长45.52%,主要为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9,202万元,增长7,448.93%,主要为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万华华信 ( 现已更名为 “ 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更名公告具体请参见公司临 2008-10 号公告 ) 在所持有的烟台万华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万华华信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上述承诺期满后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 15 元。在烟台万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进行调整。 (按照2006年4月24日股改承诺价格计算其到2009年4月24日流通价格出售价格应不低于每股6.55元。)

      按照承诺履行,具体请见公司2009年4月21日临2009-08号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修改了与分红有关的公司章程,并且在2009年3月27日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该章程修改议案。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663,33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并且在2009年4月20号已进行了红利派发,具体利润分配公告请参见2009年4月8号公司临2009-7号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建生

      2009年4月24日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毛志远先生、总经理杨思民先生、财务总监谢玉梅女士及财会部经理沈德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1)应收票据减少,系所属项目应收票据款收回所致;

      (2)预付账款增加,系新开工项目预付款增加及贵州中交贵都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的BOT项目动员预付款增加所致;

      (3)无形资产增加,系贵州中交贵都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BOT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增加,系收到新开工项目及铁路项目的业主动员预付款、进度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系本季度发放上年度职工奖金及缴纳上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所致。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及管理费用增加,系本季度公司所属施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系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3)投资收益减少,系本季度无股票申购及按权益法核算联营公司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增加,系项目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增加,系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6)利润总额增加,系主营业务利润及营业外收支净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系本季度收到业主动员预付款、计量款等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系本季度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收回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系支付材料款、劳务分包款增加所致;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系本季支付部分上年结余的职工薪酬所致。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系本季度支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系公司本期未收到投资收益所致;

      (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系公司本期收到处置固定资产的现金增加所致;

      (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系支付购买固定资产及贵州中交贵都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的BOT项目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9)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系本期无对外投资所致;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系本期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09年1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详见2009年1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09年2月24日注册成立了路桥建设重庆丰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2009年3月25日公司原设立的路桥建设重庆涪丰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已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北区分局更名为路桥建设重庆丰涪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明确现金分红政策(详见www.sse.com.cn)。经2009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8,133,01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5元(含税)。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志远

      2009年4月24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潘霄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国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蔚玲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

      (1)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比年初下降18.52%,主要是孙公司南通东方嘉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公司收回支付给厂方的保证金300万元。

      (2)预付账款报告期比年初增长17.06%,主要是汽车、家电预付款的增加。

      (3)存货报告期比年初下降了17.01%,主要是汽车库存比年初减少了3990万元、三凤桥熟食类商品比年初减少了1772万元,一季度销售旺季消化较多的商品库存。

      (4)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比年初下降了31.90%,主要是报告期递延收益转出导致因其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出344万元。

      (5)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比年初下降了90.99%,也是由于报告期递延收益转出所致。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

      (1)营业收入报告期比同期增长26.38%,剔除今年新增新纪元汽车营业收入23,397万元,同比增长4.71%,主要是东方汽车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799万元,增长10.9%、大厦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157万元,增长10%,子公司大厦超市和东方家电同比下降。

      (2)销售费用报告期比同期增长20.12%,剔除今年新增新纪元汽车销售费用480万元,同比增长5.23%,主要是经营人员工资同比增加142.28万元、劳务费用同比增加461.95万元、广告宣传费支出同比减少342.24万元。

      (3)管理费用报告期比同期增加24.67%,剔除今年新增新纪元汽车管理费用576万元,同比增长14.34%,主要是折旧费同比增加423.67万元。

      (4)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比同期下降356.58%,剔除今年新增新纪元汽车的资产减值损失-4.23万元,同比下降347.50%,主要是东方汽车应收款项计提的坏帐准备报告期内转回85.50万元,而同期为增加32.89万元。

      (5)投资收益报告期比同期下降92.26%,剔除今年新增新纪元汽车的投资收益74.21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是去年1季度公司收到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红利850万元、发生证券投资收益109万元,本报告期该两项收益都没有。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大幅度变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并拟定了《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的修订,并与2009年4月15日召开的四届二次董事会上一并提出的2008年度现金分配预案,提交定于2009年5月8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会审议。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霄燕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