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
2009年04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卢晓平
⊙本报记者 卢晓平
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
《通知》要求,在首批试点的九省区内,保监局可根据情况增加试点乡镇。同时,增加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省、自治区作为试点区域。已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如在这些新增省、自治区开展试点,可由当地分公司持保监会对公司试点资格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及总公司授权文件,向当地保监局提出申请,由当地保监局根据有关要求统筹确定具体试点乡镇。
另外,在首批试点产品的基础上,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可根据试点区域农村家庭的需求,结合自身风险管控能力,根据已经确定的小额保险产品特点,开发和推广贴近农民需求、核保理赔简便的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各类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