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山东出台三年钢铁振兴规划
2009年04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虞利
⊙本报记者 徐虞利
记者昨日获悉,河北、山东两省分别出台了本省的钢铁产业振兴规划和实施意见。河北省提出三年内淘汰落后产能2000万吨;山东省提出加快落实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抓紧项目审批并尽早开工建设,力争2011年底一期工程基本建成投产。
河北省在《贯彻落实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意见》中提出:严格控制总量规模,控制钢铁产能盲目扩张,努力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在总量中的比例;提高产业集中度,到2011年,500万吨以上规模大型钢铁企业达到5家以上;优化产品结构,到2011年,板带类钢材中冷轧及涂镀层带钢比重增加10个百分点,窄带钢比重降低10个百分点,建筑钢筋中400MPa以上高强度钢筋比重达到70%;到2011年,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装备占主体装备的比例达到50%以上;淘汰落后产能,到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3年内完成淘汰落后钢铁产能2000万吨。
山东省在《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2009-2011年)》中提出,加快建设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加快山东钢铁集团重组,加速将山东钢铁业向沿海转移加快落实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山东省提出,结合淘汰落后和兼并搬迁,加快内陆钢铁产能向沿海地区转移。内陆地区不再布新点,现有中小钢铁企业不再扩大产能,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不再为内陆钢铁企业新增产能批准用地、核准项目。到2011年,钢铁总量有效控制,全省粗钢产量控制在5000万吨左右,实现产业合理布局,沿海钢铁产能达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