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沈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斯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志余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4,313,526,114.30 | 4,089,044,013.18 | 5.4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70,225,972.64 | 1,135,413,171.78 | 3.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89 | 1.83 | 3.2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260,566.10 | 12.6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5 | 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325,207.74 | 17,325,207.74 | -52.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8 | 0.028 | -52.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8 | 0.018 | 1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28 | 0.028 | -52.54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48 | 1.48 | 减少1.7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96 | 0.96 | 增加0.47个百分点 |
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都调整为按现有总股本618,776,181股计算。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6,624.6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70,0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215,448.1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00.00 |
所得税影响额 | -2,040,080.87 |
合 计 | 6,120,242.6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9,37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 13,421,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819,847 | 人民币普通股 |
绍兴柯桥镇红建村 | 8,17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0,468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洲贸易公司 | 2,523,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杜锦贤 | 2,48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邓佑衔 | 2,222,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凤英 | 1,685,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燕敏 | 1,37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涂锋 | 1,2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预付款项 | 16,305,356.71 | 3,831,610.08 | 12,473,746.63 | 325.5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9,535,505.25 | 36,218,714.42 | 23,316,790.83 | 64.38 |
长期股权投资 | 612,962,233.39 | 397,382,162.32 | 215,580,071.07 | 54.25 |
短期借款 | 732,000,000.00 | 554,000,000.00 | 178,000,000.00 | 32.13 |
应付票据 | 74,475,954.70 | 113,123,640.57 | -38,647,685.87 | -34.16 |
长期借款 | 202,000,000.00 | 120,000,000.00 | 82,000,000.00 | 68.33 |
项目名称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营业成本 | 34,663,214.51 | 50,441,729.06 | -15,778,514.55 | -31.28 |
管理费用 | 10,741,221.30 | 15,982,538.95 | -5,241,317.65 | -32.79 |
财务费用 | 4,582,424.76 | 2,373,855.89 | 2,208,568.87 | 93.04 |
投资收益 | 3,580,071.07 | 39,953,680.20 | -36,373,609.13 | -91.04 |
营业外收入 | 4,086,300.00 | 596,342.00 | 3,489,958.00 | 585.23 |
利润总额 | 21,551,330.39 | 45,391,068.50 | -23,839,738.11 | -52.52 |
所得税费用 | 5,080,849.95 | 10,576,307.60 | -5,495,457.65 | -51.96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17,325,207.74 | 36,509,431.04 | -19,184,223.30 | -52.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658,052.30 | 3,423,099.57 | -266,081,151.87 | -7,773.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646,052.49 | 41,478,774.50 | 209,167,277.99 | 504.28 |
1、预付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付工程款增加。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持有浦发银行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
3、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浙商银行增资扩股投资增加。
4、短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降低利率用于转贷。
5、应付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6、长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贷款增加。
7、营业成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新余现代物流公司停止营业。
8、管理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提取坏账准备减少。
9、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增加。
10、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存在华越置业公司股权转让收益和收到浙商银行分红。
11、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补贴款。
12、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存在华越置业公司股权转让收益和收到浙商银行分红。
13、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减少。
1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减少。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浙商银行增资扩股投资增加。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贷款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9年2月27日,公司五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资参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计划的议案》,决议于2009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于2009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本公司和参股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参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进展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时精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果2008年公司经审计的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净利润达不到15,000万元,则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将追送5,000万元给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不含股改时的所有非流通股东)。 | 由于2008年公司经审计的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216万元,与股改中承诺的15,000万元差距很大,已触发股改方案中2008年度业绩不能达标的追送条件,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追送对价的承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的追加对价方案,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对价共支付50,000,000.00元,即发放对象每持1股获得0.11546元 ,追送对价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4月20日,追送对价现金发放日为2009年4月24日。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4、如开发公司有意出售自身持有的任何涉及市场开发建设、租赁管理的资产或股权,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开发公司保证在出售或转让任何涉及市场开发建设、租赁管理的资产或股权时,向公司提供不逊于本公司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商业条件。 5、开发公司承诺将给予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开发其他下属企业同等待遇,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利益。 |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开发公司履行了协议收购时的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 将提交2009 年5 月8 日(星期五)召开的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小军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