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4月25日上午9:30时
2、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洋友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1215450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
董事长叶洋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12154502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
2、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12154502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
3、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12154502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
4、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8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4,459,731.3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1,445,973.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6,865,005.30元,减去2008年已经分配的2007年度现金股利29,477,626.24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0,401,137.30元。
因公司投资的个别项目所需资金较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的需要,决定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股利。未分配利润余额80,401,137.30元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为:12154502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
5、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12154502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新版《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章程: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现修改为: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二、原章程:第七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现修改为:第七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由律师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表决结果为:12154502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2154502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2154502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
9、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方案》。
1)、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其他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年津贴为每人每年七万元人民币(税后)。
3)、董事长报酬按总经理报酬的1.2倍确定。
4)、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5)、负责经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年薪加经营目标责任奖组成。具体考核办法按公司《2009年度经营目标及激励考核办法》执行。
6)、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年薪为基数并根据当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比例在年终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为:12154502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0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09年度的审计服务。
授权董事会确定2009年度的审计费用并与其签订2009年度聘用合同。
2008年度公司需支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包括交通、食宿等费用)。
表决结果为:12154502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见证并出具《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TCYJS2009H064号)。该所律师认为:腾达建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签字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