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李大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为-37,942,165.08元,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2,489,634.34元。由于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对保留意见中所提事项,公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公司于2007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告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拟将公司总额为163,272,500.55元的应收账款和存货按账面价值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该方案于2008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324号文《关于核准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核准后,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于受2008年下半年经济形势和房地产销售低迷的影响,导致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仍未能实施该项方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说明,客观地反应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与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争取尽快实施该项重大资产出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出售生产冷柜相关资产的决议》
根据河南省商丘市政府商政阅[2006]32号、商政阅[2007]43号会议纪要,同意将公司账面净值14,242,836.29元的相关冷柜资产、办公楼、土地使用权等与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丘市银商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账面价值7352.22万元的固定资产整体作价1500万元(其中公司上述资产作价469.43万元)出售给浙江华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此次资产出售变现的1500万元转交给民权县政府加上商丘市财政补贴给民权县政府的500万元,用于包干安置公司全体职工。本次资产处置将妥善的解决公司职工安置问题,但公司将产生9,548,543.16元亏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一至五项议案将提请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753 股票简称: 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临2009—010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会召集人漆国华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为-37,942,165.08元,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2,489,634.34元。由于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就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意见》
因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公司监事会认真了解了相关事项,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所做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说明客观的反映了本次保留意见所提事项的情况,同意董事会做出的此专项说明和解决方案。如果公司该重大资产出售能尽快完成,将很好的解决此次保留意见中所提到的问题。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一至三项议案将提请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