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本公司董事长王功伟、总经理刘世春、财务总监李敦嘉及财务部经理杨福云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29,422,186,193.00 | 27,498,775,723.91 | 6.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716,732,971.23 | 14,553,063,146.18 | 1.12% |
股本 | 2,481,212,959.00 | 2,481,212,959.00 | 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5.93 | 5.87 | 1.02%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291,817,412.43 | 774,354,580.51 | -62.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9,159,595.60 | 70,239,643.48 | 126.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329,180.08 | -363,850,853.60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6 | -0.26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6 | 0.05 | 20.00% |
稀释每股收益 | 0.06 | 0.05 | 20.00% |
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0.49% | 提高0.5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06% | 0.18% | 降低0.24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000,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753,75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4,297,327.53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59,604,790.88 |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42,354.47 | ||
所得税影响额 | -56,903,378.4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375,000.00 | ||
合计 | 167,335,135.46 |
注:截止2009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481,212,959股;截止2008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78,451,644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55,19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76,818,55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47,494,657 | 人民币普通股 |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45,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43,704,879 | 人民币普通股 |
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30,833,891 | 人民币普通股 |
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5,728,61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655,895 | 人民币普通股 |
注:2009年4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持有的股改有限售条件股份561,998,833股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后,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持有的股份总数为658,693,84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575,037,587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83,656,2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 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主要资产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09年3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其他流动资产 | 14,315.34 | 5,177.52 | 176.49% | 预收销售房款增加导致预缴的应缴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
应付票据 | 0.00 | 1,000.00 | -100.00% | 公司偿还到期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
预收款项 | 120,748.18 | 34,777.88 | 247.20% | 预收部分房产项目销售款 |
二、相关费用及收益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09年1-3月 | 2008年1-3月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29,181.74 | 77,435.46 | -62.31% | 销售项目结算较少 |
营业成本 | 12,625.20 | 50,836.92 | -75.17% | 结转项目减少导致营业成本降低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215.35 | 5,905.31 | -79.42% | 结转项目减少导致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 |
销售费用 | 1,713.76 | 2,755.43 | -37.80% | 控制销售费用所致 |
财务费用 | 4,934.00 | 1,569.43 | 214.38% | 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费用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3,068.87 | -291.74 | — | 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5,960.48 | -2,637.45 | — | 德胜国际中心项目用于出租的约3.4万平米物业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后,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
投资收益 | 3,469.84 | 919.04 | 277.55% | 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 |
营业外收入 | 3,000.16 | 0.01 | 30001500% | 收到政府补贴收入 |
营业外支出 | 4.40 | 122.19 | -96.40% | 上年同期捐赠支出较多 |
营业利润 | 19,711.50 | 7,622.26 | 158.60% | 新增投资性房地产,导致营业利润增加。 |
利润总额 | 22,707.27 | 7,500.08 | 202.76% | 新增投资性房地产,导致利润总额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6,864.72 | 737.98 | 830.20% | 利润总额增加导致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915.96 | 7,023.96 | 126.60% | 新增投资性房地产,导致净利润增加。 |
三、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32.92万元,上年同期为-36,385.09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预售产生预收款较多,且上年同期工程款支出较多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36.79万元,上年同期为14,148.71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转让非流动资产现金流入较少及固定资产支出较多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738.11万元,上年同期为918,695.89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实施2007年度公开增发方案,募集资金到位,而本报告期没有大额筹资活动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发行公司债券及短期融资券实施情况
1、发行公司债券事宜
2008年8月15日,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56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情况详见2008 年8 月16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2008 年11 月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8年第146 次工作会议审核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具体详见2008年11月22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之中。
2、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
2008年8月15日,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不超过1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元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详见2008 年8 月16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之中。
二、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事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1月7日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与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开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京金弘嘉石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10万元,占其注册股本的51%,石开公司出资490万元,占其注册股本的49%。
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设立事宜办理完毕,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按揭担保情况
公司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述类型担保余额为13,772万元。
2、其他担保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 | 关联关系 | 担保余额 |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5,000 |
金融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76,500 |
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50,000 |
北京通州商务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5,625 |
合计 | 157,125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57,1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7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0%。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四、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08年1月实施了2007年度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82.19亿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招股意向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一致。公司本次增发实际募集资金分配和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分配 | 已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金融街A5项目 (金融街中心项目) | 41,500.00 | 29,924.94 | 11,575.06 |
德胜H项目 (德胜凯旋项目) | 34,300.00 | 34,300.00 | 0.00 |
津塔项目 | 274,400.00 | 128,026.68 | 146,373.32 |
津门项目 | 131,500.00 | 71,574.20 | 59,925.80 |
惠州中区项目 (金海湾项目) | 340,246.90 | 23,939.19 | 316,307.71 |
合计 | 821,946.90 | 287,765.01 | 534,181.89 |
公司2007年度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目前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34,181.89万元全部存放于银行专用账户。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1)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其所持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股份。(2)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启动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研究论证工作。 | 报告期内,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特别承诺。 |
股份限售承诺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金融街集团在公司《2004年度增发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2)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参与认购的公司200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锁定期限为三年,该等限售股份为83,656,260股,锁定期限至2010年1月26日。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严格履行了承诺。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 |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 | 同向大幅上升 | |||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 约69,200-76,120万元 | 13,840 | 增长 | 增长400%-45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约0.28-0.31元 | 0.06 | 增长 | 增长350%-400%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公司的产品以单宗大额为主,存在季度之间收入与利润的不均衡性,导致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09年01月16日 | 公司所在地 | 实地调研 | 三井住友、国投瑞银基金 | (一)谈论的主要内容:(1)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2) 公司发展战略;(3) 公司对行业变化的看法。(二)提供的主要资料: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
2009年01月19日 | 公司所在地 | 实地调研 | 华夏基金 | |
2009年01月19日 | 公司所在地 | 实地调研 | 大和投资 | |
2009年01月20日 | 公司所在地 | 实地调研 | 易方达基金 | |
2009年02月06日 | 公司所在地 | 实地调研 | 中银国际 | |
2009年02月10日 | 公司所在地 | 实地调研 | BROOKE CAPITAL LIMITED | |
2009年02月18日 | 公司所在地 | 实地调研 | 汇添富基金、国泰君安、中信证券、泰达荷银基金 | |
2009年02月19日 | 公司所在地 | 实地调研 | 大成基金、兴业证券、中银国际 | |
2009年02月27日 | 上海 | 一对一沟通 | 申银万国、齐鲁证券、东方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中原证券、交银施罗德基金、华安基金、光大保德信基金、友邦华泰基金、中海基金、诺德基金、中海基金、APS、上投摩根基金等机构 | |
2009年03月03日 | 公司所在地 | 实地调研 | 景顺长城基金 | |
2009年03月04日 | 公司所在地 | 实地调研 | 太平洋证券、日信证券、合赢投资 | |
2009年03月05日 | 公司所在地 | 实地调研 | 华夏基金 | |
2009年03月09日 | 公司所在地 | 实地调研 | 工银瑞信、长城证券、银河证券、安信证券、第一创业、东兴证券、山西信托、诺安基金 | |
2009年03月29日 | 深圳 | 现场交流 | UBS组织的南方基金、APS、招商基金、毕盛资产、国投瑞银、Prime capital等机构 | |
2009年03月31日 | 公司所在地 | 电话会议 | 国泰君安组织的博时基金、泰达荷银基金、诺安基金、中银国际、大成基金、泰康资产、阳光保险、益民基金、APM基金、融通基金、鹏华基金、信达澳银等机构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09-01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
□ 亏损 □ 扭亏 √ 同向大幅上升 □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 本报告期 (2009年1月1日-6月30日) | 上年同期 (2008年1月1日-6月30日) | 增减变动(%) |
净利润 | 约69,200-76,120万元 | 13,840万元 | 增长400%-450% |
基本每股收益 | 约0.28-0.31元 | 0.06元 | 增长350%-400% |
注1: 上年同期(2008年1月1日-6月30日)数据为200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
注2: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6月30日)具体数据将在2009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的产品以单宗大额为主,存在季度之间收入与利润的不均衡性,导致公司2009年半年度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09—01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7日召开。
2、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四层。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
4、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功伟先生
6、会议的召开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持有和代表股份801,456,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010%,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班子出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公司2007年度公开增发的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派项目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801,456,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2.301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2008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801,45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08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801,45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08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801,45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0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801,45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利润分配方案
① 200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将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不提取法定公益金,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②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481,212,95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08年度无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
(五)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801,45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六)审议2009年公司经营工作计划
1、表决情况
同意801,45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公司经营工作计划。
(七)审议2009年公司银行借款计划
1、表决情况
同意801,448,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1%。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公司银行借款计划。
同意批准2009年度公司新增借款总额为不超过96.57亿元,净增借款总额为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以公司的土地、在建或建成的项目提供抵押,或由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或通过控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等。
(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801,45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
原章程第五条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5层
邮政编码:100032
修改后的第五条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层
邮政编码:100140
2、修改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
原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为: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修改后的第一百一十八条为: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3、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条
原章程第一百八十条为: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可以采取以现金、股票及其他合法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增加三款,并对第一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第一百八十条为: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可以采取以现金、股票及其他合法方式分配股利。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4)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章程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
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等变更事宜。
(九)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管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801,45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管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董事、高管购买责任保险,投保额度为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2%,保费总支出控制在20万元以内/年。授权董事会与保险公司办理投保事宜。
(十)审议关于2009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801,45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新增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同意2009年度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55亿元,同意上述担保总额中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32.5亿元担保额度。
(十一)审议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801,45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9年度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选定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10万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刘榕、曹亚娟2位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观意字(2009)第0047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