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二00八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在上海市仙霞路319号远东国际广场A座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4月1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当面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崔根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通过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487997.1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4036928.79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403692.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529050.91元,减去本年度实施分配2007年度股利33,224,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4938286.82元。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6,6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33224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61714286.82元结转下年度。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现拟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现修改为: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结合整体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可以采用现金、送股和转增股本等分配方式,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人数上的调整,现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如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原第十八条 公司设4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防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修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防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原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崔根良先生、钱建林先生、高安敏先生、吴如其先生、沈明权先生、凌秋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陆德明先生、杨海坤先生、王德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资格审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后,方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将据此发表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发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1至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九、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2008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2008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2008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关于审议2008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详见2008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关于计提2008年度奖励基金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公司净资产为1140607857.76元,实现净利润106487997.10 元,净资产收益率为9.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7.49%,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的规定,本次计提奖励基金比例为5%,可计提奖励基金532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09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2008年国内光纤光缆需求旺盛,为了抓住机遇谋求快速发展,公司拟在2009年对光缆进行扩产,总体预计2009年扩产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与2008年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200万元。由于公司统计与实际结算发生偏差,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过了预期,达到4683.84万元,增加了483.84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由于公司统计与实际结算发生偏差,2008年度关联交易比原先预计超出483.84万元,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修订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崔根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在2009年度向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金额共计3.8亿元: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2.2亿元;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0.8亿元;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2%的股权)0.8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含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2008年度未履行完的担保。
上述担保中,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次担保授权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起的未来12个月。担保的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双签。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详见附件4。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协商确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合同及报酬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关于提请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将于2009年5月20日在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现将本次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亨通光电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5月20日上午9时
3、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审议公司2008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08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续聘公司200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已经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09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5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亲自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会议。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09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4、登记地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姚央毛 马现华
联系电话:0512-63802858 传真:0512-63801518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5:《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根良,男,1958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服役于福空军区某部,曾任七都丝织服装厂厂长、吴江乳胶厂厂长、七都镇党委副书记;现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党委书记,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中国优秀企业家、首届中国民营企业十大新闻人物、中国信息产业十大经济人物、十大风云苏商、全国行业领军苏商、改革开放三十年江苏最受尊敬企业家三十人、通信产业年度人物等诸多荣誉。
钱建林先生,男,1973年3月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吴江市人大代表。200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先后荣获中国科技进步创新发展奖、第四届“吴江市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光纤光缆30年风云人物奖、信息产业年度新锐人物荣誉称号、中国光通信市场十佳职业经理人奖等多项荣誉。
高安敏,男,1965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邮电部第五研究所科技处副处长,大唐电信光缆厂厂长,2005年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通信学会通信线路委员会第五、第六届委员,第七届副主任委员,作为信息产业部电信专家组成员长期参加ITU-T SG6、SG15的标准研究工作,并获信产部科技司“向国际电信联盟提交文稿突出贡献”奖。
吴如其先生,男,1964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学生处等从事管理工作,2000年进入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曾任总裁办公室副经理、副总经理,管理发展本部副总经理,现任集团总裁助理兼人资开发中心总监。
沈明权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进入亨通集团工作至今,曾任亨通集团营销员、亨通集团销售公司副总经理、亨通集团营销总监,现任亨通集团经营管理中心总监。
凌秋剑先生,男,1969年7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3年至2007年,曾任吴江光电通信线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亨通集团审计部经理、亨通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2007年至今,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陆德明先生,男,1957年3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云南省人民政府经济顾问。2004年至2007年,曾任江苏申龙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至今,兼任海南三亚学院教授。著作有《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国经济发展动因分析》、《现代世界体系中的中国发展》等。
杨海坤先生,男,1944年8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政协委员。1985年至今,历任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院长,兼任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所所长,江苏省行政法学会会长。曾任江苏省政协常委,中国法学会理事。先后获得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研究成果一等奖、江苏省改革开放30年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等荣誉。著作有《行政判例研究》、《中国特色政府法治论研究》、《改革开放我国公法成就》、《经济危机的公法应对》等。
王德瑞先生,男,1959年5月生,民盟成员,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至今,任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兼任吴江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顾问、吴江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顾问。著作有《走经济联合之路》。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就提名陆德明、杨海坤、王德瑞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9年4月27日于公司
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陆德明,作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陆德明
2009年4 月 23 日于 上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海坤,作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海坤
2009年4 月18 日于 苏州大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德瑞,作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德瑞
2009年4月25日于 苏州
附件4: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应当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督促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年度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七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形成否定性意见,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注册地所在证监局。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审计费用的合理性进行讨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获知的公司重要经营信息在正式对外披露前附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做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为其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 本工作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5: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议 案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5、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7、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
8、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9、审议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0、审议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11、审议公司2008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 |||
12、审议关于2008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 |||
13、审议关于修订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4、关于续聘公司200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09-01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3.8亿元。其中: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2.2亿元;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0.8亿元;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2%的股权)0.8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50700万元人民币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一、担保情况概述
考虑到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在2009年度向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金额共计3.8亿元: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2.2亿元;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0.8亿元;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2%的股权)0.8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含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2008年度未履行完的担保。
截至2009年4月27日,包括上述担保事项在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本公司期末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余额为962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4.45%,占公司最近一期(2008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23.75%。本次担保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控股子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本公司持 股比例 | 年末总资产 | 年末净资 产总额 | 本年营业 收入总额 | 本年 净利润 |
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光源器件等技术开发及生产、销售 | 52.00% | 21125 | 6738 | 23886 | 367 |
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 单模光纤、光电器件等生产、销售 | 75.00% | 39027 | 30943 | 26647 | 4234 |
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 | 光纤光缆、光纤拉丝等生产、销售 | 100.00% | 12621 | 4955 | 15306 | 980 |
上述数据为2008年度经审计数字。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董事会考虑到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很好,发展前景广阔,资信状况良好,因此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太大风险,同意公司为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07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08年末)净资产的44.45%。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 2009-01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在上海市仙霞路319号远东国际广场A座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4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向各位监事当面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强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董事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王爱民、虞卫兴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张伟强同志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7、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度、200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法决策,规范运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建立了较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所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大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签署了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规定执行,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亨通集团所产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爱民,男,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5年10月至1996年10月,在吴江市平望镇人民政府工作;1996年10月至2002年2月,任吴江云圣染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3月至今,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经理、行政管理中心总监。
虞卫兴,男,2005年10月至2008年3月,历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助理、副总监,2008年4月至今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监。
张卫强,男,1974年出生,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国际职业经理人。2002年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先后获得吴江市劳动模范、吴江市星火科技带头人、吴江市青年岗位能手、吴江市优秀团书记等荣誉。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