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特别报道
  • B3:特别报道
  • B4:上市公司
  • B5:公司调查
  • B6:产业·公司
  • B7:产业·公司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产权信息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C53:信息披露
  • C54:信息披露
  • C55:信息披露
  • C56:信息披露
  • C57:信息披露
  • C58:信息披露
  • C59:信息披露
  • C60:信息披露
  • C61:信息披露
  • C62:信息披露
  • C63:信息披露
  • C64:信息披露
  • C65:信息披露
  • C66:信息披露
  • C67:信息披露
  • C68:信息披露
  • C69:信息披露
  • C70:信息披露
  • C71:信息披露
  • C72:信息披露
  • C73:信息披露
  • C74:信息披露
  • C75:信息披露
  • C76:信息披露
  • C77:信息披露
  • C78:信息披露
  • C79:信息披露
  • C80:信息披露
  • C81:信息披露
  • C82:信息披露
  • C83:信息披露
  • C84:信息披露
  • C85:信息披露
  • C86:信息披露
  • C87:信息披露
  • C88:信息披露
  • C89:信息披露
  • C90:信息披露
  • C91:信息披露
  • C92:信息披露
  • C93:信息披露
  • C94:信息披露
  • C95:信息披露
  • C96:信息披露
  • C97:信息披露
  • C98:信息披露
  • C99:信息披露
  • C100:信息披露
  • C101:信息披露
  • C102:信息披露
  • C103:信息披露
  • C104:信息披露
  • C105:信息披露
  • C106:信息披露
  • C107:信息披露
  • C108:信息披露
  • C109:信息披露
  • C110:信息披露
  • C111:信息披露
  • C112:信息披露
  • C113:信息披露
  • C114:信息披露
  • C115:信息披露
  • C116:信息披露
  • C117:信息披露
  • C118:信息披露
  • C119:信息披露
  • C120:信息披露
  • C121:信息披露
  • C122:信息披露
  • C123:信息披露
  • C124:信息披露
  • C125:信息披露
  • C126:信息披露
  • C127:信息披露
  • C128:信息披露
  • C129:信息披露
  • C130:信息披露
  • C131:信息披露
  • C132:信息披露
  • C133:信息披露
  • C134:信息披露
  • C135:信息披露
  • C136:信息披露
  • C137:信息披露
  • C138:信息披露
  • C139:信息披露
  • C140:信息披露
  • C141:信息披露
  • C142:信息披露
  • C143:信息披露
  • C144:信息披露
  • C145:信息披露
  • C146:信息披露
  • C147:信息披露
  • C148:信息披露
  • C149:信息披露
  • C150:信息披露
  • C151:信息披露
  • C152:信息披露
  •  
      2009 4 28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C1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127版:信息披露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9年04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董事马祖铨董事马祖铨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徐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徐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俊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413,731,076.50426,091,513.38-2.9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22,226,052.21324,212,389.98-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611.62-0.6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7,610.8899.3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000299.33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098,837.77-6,098,837.77-122.50
    基本每股收益(元)-0.030-0.030-114.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031-0.031-63.16
    稀释每股收益(元)-0.030-0.030-114.29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89-1.89减少1.1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92-1.92减少0.8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4,131.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6,519.00
    合计98,412.3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56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120,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首佳融通物流技术有限公司1,854,937人民币普通股
    刘广辉1,680,000人民币普通股
    哈尔滨华尔投资有限公司1,668,250人民币普通股
    哈尔滨市川江劳动服务有限公司1,610,000人民币普通股
    刘建国1,210,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红军1,100,000人民币普通股
    黄伟民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金柜典当有限公司952,741人民币普通股
    哈尔滨市实务经贸有限公司936,539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2009年3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本期末比期初增减%
    货币资金15,854,404.8535,354,601.22-55.16
    应收票据550,856.54296,720.0085.65
    预付款项13,932,961.709,278,438.8150.16
    应收股利 500,000.00-1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844,000.007,731,500.0053.19
    短期借款30,000,000.0043,000,000.00-30.23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金额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以及子公司南京国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本期期末金额增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南京国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预付款项本期期末金额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应收股利本期期末金额减少原因是本公司收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利款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期末金额增加原因是本公司所持金城股份股票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本期期末金额减少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南京国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项 目2009年1月-3月2008年1月-3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销售费用2,217,926.801,407,541.9057.57
    管理费用5,715,739.853,758,406.4952.08
    资产减值损失113,594.2979,534.1142.82
    营业外收入121,833.101,060,797.50-88.51

    1)销售费用本期金额增加主要原因是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本期销售难度增大,包括差旅费、宣传及展销费等多项营销费用与上期相比均有大幅度提高。

    2)管理费用本期金额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中介机构费用、新产品研发投入等高于上期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增加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坏账准备高于上期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子公司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上期收到财政补助款所致。

    项 目2009年1月-3月2008年1月-3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610.88-6,013,493.3299.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70,824.24-356,045.57-1,548.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91,761.25-1,786,430.01-660.83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原材料采购支付的款项少于上年同期。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减少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碳纤维二期项目建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减少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南京国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受房地产市场销售及体育休闲品外销市场大幅度下滑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行业景气度下降,因此公司二季度经营运行仍将继续面临严重需求不足的问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受到较大影响,公司经营状况根本性好转的难度较大。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上半年)累计净利润将出现较大幅度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订现金分红政策,并经2009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的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以及2009年4月27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斌

    200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09-08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正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2月2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年4月27日9:00,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在北京市知春路13号2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斌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120800264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的60.40013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郑明玖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集中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同意1208002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同意1208002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以同意1208002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以同意1208002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公告。)

    5、以同意1208002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6、以同意1208002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以同意1208002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内容详见2009年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的《上海证券报》)

    8、以同意2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大股东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对该项预案执行了回避表决(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内容详见2009年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的《上海证券报》)

    9、以同意1208002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肖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内容详见2009年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的《上海证券报》)

    10、以同意1208002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郑明玖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09-09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在北京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董事马祖铨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徐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他8名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监事均到场参加并反馈意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让持有南京国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经研究出售南京国海股权事项的文件,就公司董事会对此议案做出同意转让的相关决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股权转让协议条款公平合理;2、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出售股权事宜的决议;3、本次交易的实现将对本公司产生有利影响,出售该股权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调整业务构成。因此,本次交易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09-10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

    将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4月24日接到通知,第一大股东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流通股120,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40%)于2009年4月24日经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解除质押股数为14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