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融资炒股、被骗、投机?云铜悉数否认
2009年04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停牌两天的云南铜业今日对媒体相关报道做出澄清,公司对“为他人融资炒股”、“1亿资金被骗”、“进行期货投机交易”等传闻均予以了否认。
此前有媒体报道,昌立明公司在2007年2月以融资为名得到10亿元由云南铜业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昌立明和北京富邦公司分别用其中的2.375亿元和3.325亿元购买云南铜业定向增发的股票,同时富邦公司拆借1.9亿元用于炒股、投资。
对此,云南铜业澄清称,公司确曾与昌立明签订购销合同,其中约定由昌立明向云南铜业提供一定数量的、合乎公司品质标准要求的铜精矿,云南铜业以汇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付款方式进行结算。此后,在2007年2月6日,云南铜业向昌立明开具了3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和7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但因昌立明此后并未能提供原料,云南铜业已于当年4月24日前全部收回上述票据,因此该项交易未造成经济损失。另外,北京富邦公司除曾参与云南铜业定向增发外,双方从未发生过任何业务往来。
针对媒体所指的“上海金山公司利用融资中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骗取了云铜1亿多元的资金”一事,云南铜业表示,公司在2005年确与上海金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签订了电解铜购销合同,但与上述“昌立明事件”类似,同样因金山公司长期不能按要求向其提供电解铜,云南铜业遂于2007年9月通过票据结算的方式全部收回了该笔资金。
上述两笔交易均已由司法部门介入并在调查中,至今,云南铜业并未获得司法部门的调查结果。
云南铜业还否认在期货市场上进行投机。据介绍,公司一直坚持套期保值的谨慎性原则,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数量,在资金管理上也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措施,其所进行的期货交易是与现货数量完全对应的套期保值,不存在投机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