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吴天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邦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包银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802,148,772.81 | 811,191,053.55 | -1.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46,622,145.07 | 370,502,278.14 | -6.45% |
股本 | 137,000,000.00 | 137,000,000.00 | 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2.53 | 2.70 | -6.30%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148,635,600.95 | 141,279,732.74 | 5.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891,833.23 | -8,259,710.99 | 16.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52,620.11 | -35,293,265.41 | 171.2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18 | -0.26 | 169.23% |
基本每股收益 | -0.05 | -0.06 | 16.67% |
稀释每股收益 | -0.05 | -0.06 | 16.67% |
净资产收益率 | -1.99% | -2.86% | 0.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2.75% | -2.84% | 0.0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00,400.0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79,476.7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776,00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397.93 | ||
所得税影响额 | 1,482.4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1,580.34 | ||
合计 | 2,628,741.55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3、母公司宁波天邦收到政府补助350,000.00元; 4、母公司宁波天邦收到返还2008年度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909,476.74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7,40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戚亮 | 3,7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立明 | 1,68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陆长荣 | 1,34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姜建成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卢邦杰 | 76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炳良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能兴 | 499,237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和平 | 462,115 | 人民币普通股 |
苏江 | 4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卫东 | 37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71.2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大了经营收现的力度,控制并压缩了采购资金、库存资金占用所致;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4.21%,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了收购子公司成都天邦少数股东20%股权款项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4、2009年1月3日,公司与自然人谢飞、谢瑶、谢楠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人民币1400万元受让自然人谢飞持有的成都天邦10%股权;以人民币702.8万元受让自然人谢瑶持有的成都天邦5.02%股权以及以人民币697.2万元受让自然人谢楠持有的成都天邦4.98%股权。总计人民币2,800万元受让上述三自然人持有的成都天邦2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2009年2月11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该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公司100%持有成都天邦股权。 以上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股份限售承诺 | 实际控制人吴天星、张邦辉关于持股锁定36个月的承诺; 股东张志祥关于持股锁定36个月的承诺 | 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实际控制人吴天星、张邦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吴天星和张邦辉、自然人股东张志祥承诺:“自宁波天邦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次发行前的宁波天邦股份,也不由宁波天邦回购所持有的股份。上述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 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3.4 对200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90%-95% | ||
2008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0,030,974.62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余姚本部上年同期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厂区房屋、建筑物搬迁收益形成非经常性收益所致,该事项增加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95.18万元。2008年1-6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2.85万元。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9-025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4月21日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和传真表决结合方式,于2009年4月27日上午8:00在上海行政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09 年 4月 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09-026;《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0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安徽天邦猪业有限公司猪场建设投资计划》。
根据总体规划、分期投资、分步实施的原则,2009年安徽天邦猪业有限公司猪场建设计划投资三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606万元左右。项目一为新建原种场并引进种猪生产,总投资2500万元左右;项目二为新建实验场及培训中心,总投资757.7万元;项目三为建设一座扩繁场和4座商品仔猪繁殖场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选址、打井、规划设计、平基等),总投资348.3万元。
公司将根据该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