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宝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宝中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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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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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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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4,461.67 6,921.62 -35.54% 主要系公司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回所致。
在建工程 7,867.56 5,921.65 32.86% 主要是公司本期增加了铜箔项目的投入。
开发支出 1,004.93 664.51 51.23% 主要是公司本期增加了电线电缆等研发项目支出。
应付票据 5,096.00 1,096.00 364.96% 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开出承兑汇票支付了原材
料采购款所致。
应付职工
薪酬 331.49 172.69 91.96% 主要是子公司本期社会保险费尚未上交所致。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2009年1-3月 2008年1-3月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1,064.53 19,261.19 -42.56% 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因产品生产所用原
材料价格相对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销
售价格下降,进而影响营业收入减少;同
时,因市场因素影响产品销售数量减少。
营业成本 8,211.64 12,745.18 -35.57% 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
价格相对下降等因素影响采购成本减少,
进而影响营业成本减少。
营业税金
及附加 75.05 178.21 -57.89% 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应缴流转税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 1,223.58 2,112.43 -42.08% 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石油特别收益金减少。
投资收益 347.20 1,676.38 -79.29% 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
实现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利润 801.57 4,640.05 -82.72% 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及投资收益
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365.17 1,276.26 -71.39% 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减少,
相应实现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净利润 434.17 3,428.86 -87.34% 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08.16 2,218.06 -95.12% 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2009年1-3月 2008年1-3月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5,907.91 -6,947.79 185.03%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
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721.61 -36,218.75 89.72%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西联铜箔本期投入
铜箔工程项目支出较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1,131.14 61,021.77 -81.76%主要是公司的子公司西联铜箔本报告
期铜箔工程项目新增借款比上年同期
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9年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合资设立杭州互联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议案。
2.2009年2月10日,公司总裁办公会会议决定,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独家出资1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湖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是锂电子动力电池材料生产、销售自产产品,货物和技术进出口。2009年3月3日,该公司已在湖州市香溢工业科技园注册成立。
3.2009年2月23 日郑州电缆有限公司接获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河南省200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 年。
4.2009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增资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进行3,500吨/年电解铜箔项目”变更为“增资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用于收购青海西矿联合铜箔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和增资青海西矿联合铜箔有限公司以进行10,000吨/年电解铜箔项目的建设”。变更募集资金15,000万元。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需经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杉杉集团有限公司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2007年9月22日,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将期持有的本公司124,737,914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4.89%)以协议方式分别转让给郑永刚先生6,967,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90%)、张子燕女士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陈光华先生2,505.93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上述股权受让者将承继杉杉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时的承诺(即上述三自然人合计自2008年7月27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科英华股份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3.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科技总公司承诺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4.2008年2月4日向西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26000000股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事项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因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产品销售数量减少;因此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一定幅度的降低。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2009年1月10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修改章程中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根据章程中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规定从2009年开始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