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谭应求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向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冀勇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 资 产 | 2,084,945,143.46 | 2,077,360,507.22 | 0.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331,311,469.98 | 1,309,891,723.46 | 1.64% |
股 本 | 499,215,811.00 | 499,215,811.00 | 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2.667 | 2.624 | 1.64%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 业 总 收 入 | 55,325,235.31 | 49,047,603.48 | 12.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489,534.50 | 4,814,115.17 | 284.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6,623.41 | -27,154,746.55 | 87.7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07 | -0.054 | 87.04% |
基本每股收益 | 0.037 | 0.010 | 270.00% |
稀释每股收益 | 0.037 | 0.010 | 270.00% |
净资产收益率 | 1.39% | 0.37% | 1.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0.85% | 0.35% | 0.5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490,162.5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071.94 | ||
所得税影响额 | -2,386,058.61 | ||
合 计 | 7,158,175.8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行股票)200万股,获收益9,490,162.50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5,18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49,921,582 | 人民币普通股 |
侯 杰 瀚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 小 春 | 1,488,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 桥 基 | 1,412,165 | 人民币普通股 |
田 凤 军 | 1,035,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88,894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 娟 | 92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 汉 福 | 83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樊 勇 | 814,471 | 人民币普通股 |
韩 秀 珍 | 805,02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87.75%,主要原因系本期经营性现金流入同比增46.85%,经营性现金流出同比下降12.63%。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89.15%,主要原因系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行股票)200万股,收回投资成本330万元和收益款949万元;本期购建资产支出为57.48万元,上年同期为1,386.73万元,同比减少1,329.25万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管理层的积极性,使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环路公司将推动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 对照湖南省国有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湖南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目前已达到“公司近三年保持盈利”的要求,公司将保持与国资部门的联系,按国资部门的统一计划,适时推出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 |
股份限售承诺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09年02月06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上海天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投资项目情况 |
2009年02月13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投资项目情况 |
2009年03月17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投资项目情况 |
2009年03月20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投资项目情况 |
2009年03月30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投资项目情况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持股30%以上股东在报告期未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合同签订情况。 |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