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吕勇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冠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咏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报告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持有金融资产市值变动所致。
报告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较年初增加主要系下属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主要是子公司调整贷款结构,将利率较高的长期贷款调整为利率较低的短期贷款。
(2)报告期,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减少主要系所属子公司现金流充足,利息收入增加。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为零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价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营业外收支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子公司补贴收入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勇明
2009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友谊股份 友谊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09-007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十六次股东大会
(2008年年会)的公告
根据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授权,公司定于2009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日期:2009年5月26日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上海锦江小礼堂(上海市茂名南路59号)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8年度业务报告与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2009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2009年5月20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5月15日)。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股东登记时间:
2009年5月22日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
六、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社会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登记。
2、股东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商城路518号10楼
联系电话:(021)-58799358,(021)-58883100转3012
传真:(021)-58793834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鲁洁颖、屠晓民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9日
附: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培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剑霞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城建集团还承诺目前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2006年1月11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截至2009年1月11日,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原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实施分红。2009年3月19日第五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修改并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修改的公司章程经2009年4月13日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度公司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
法定代表人:陈彬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9日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黄贤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慧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正在开展向控股股东国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贵州省盘县云尚矿业有限公司90%股权、贵州省盘县云贵矿业有限公司80%股权、贵州省仁怀市光富矿业有限公司80%股权、贵州省盘县华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煤业”)38.78%股权,以及向自然人张邻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华阳煤业10%股权等事项。目前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良好,并将提交于2009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并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分红。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贤优
2009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09-22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并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的议案》;
经过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共同努力,在公司控股股东的鼎力支持下,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解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尤其是对关联方的担保截止到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已基本解除,2007年度及2008年度未再产生新的对外担保,使公司未来的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极大改善了公司的资产质量,保障了股东、尤其是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相关担保事项的解除,也为公司正在开展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扫清了障碍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吸取过往的经验教训,对公司现行《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并作出适当的修订,以严格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和审批,坚决杜绝违规对外担保。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09-23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股东股份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28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2006)天法执字第3383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对我公司股东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55,435,520股限售流通股的冻结。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夏增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靖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703,590,498.67 | 2,710,702,612.22 | -0.2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446,437,734.38 | 1,481,708,690.71 | -2.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77 | 2.84 | -2.4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5,903,698.01 | 50.2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1 | 50.23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5,270,956.33 | -35,270,956.33 | -294.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7 | -0.07 | -325.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7 | -0.07 | -329.37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7 | -0.07 | -325.4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44 | -2.44 | 减少3.6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48 | -2.48 | 减少3.7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0,903.00 | 确认政府补助收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21,184.89 | 基金公允价值变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9,906.17 | 处理固定资产损益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2,795.35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8,827.26 | |
合计 | 620,559.1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6,66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6,438,88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58,47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5,024,56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建行-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 3,154,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03,502 | 人民币普通股 |
挪威中央银行 | 2,416,28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 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44,054.82 | 0.06% | 1,322,869.93 | 0.05% | 31.84% |
应收票据 | 76,196,590.06 | 2.82% | 32,700,338.44 | 1.21% | 133.01% |
应交税费 | -15,577,890.81 | -0.58% | -25,569,299.57 | -0.94% | -39.08% |
其他应付款 | 56,108,997.38 | 2.08% | 27,688,813.69 | 1.02% | 102.6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1,620,000.00 | 0.43% | 1,620,000.00 | 0.06% | 617.28% |
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年同期增加421,184.89元,增加幅度为31.84%,增加原因系市价上升导致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2)应收票据比上年同期增加43,496,251.62 元,增加幅度为133.01%,增加原因系以票据结算的交易比例上升且本期由于采购量下降转让较少所致;
(3)应交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9,991,408.76 元,增加幅度为39.08%,减少原因系本期销项税额增加减少上期留抵进项税所致;
(4)其它应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28,420,183.69元,增加幅度为102.64%,增加原因系子公司经营业务量上升增加与其它往来欠款所致;
(5)其它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000.00 元,增加幅度为617.28%,增加原因系本期收到用于项目建设的政符补助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发生重大变化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194,918,299.30 | 261,789,864.59 | -25.54%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367,665.93 | 436,192.12 | 213.55% |
销售费用 | 5,352,596.58 | 8,577,242.09 | -37.60% |
财务费用 | 8,054,968.42 | 11,751,736.43 | -31.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5,270,956.33 | 18,111,841.92 | -294.74% |
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5.54%,主要由于受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总体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213.55%,主要由于本期实现的营业税、城建税等税金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7.60%,主要原因系控制营销费用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1.46%,为本期借款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94.74%,主要原因为a、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所接订单较上年同期有一定下降;b、公司为消化库存,本期压缩生产量,致使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加、单位制造成本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现金流量发生重大变化说明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903,698.01 | 37,212,155.94 | 50.23% |
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0.23%,主要是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同时消化存货,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过户:
公司第二大股东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抄送的国资产权【2008】1439号文《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国有股股权(无限售流通股)无偿划转至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上述股权无偿划转事宜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09年1月15日办理完毕。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公司于2007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2,480万股股票,经实施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增至4,960万股,该股份锁定期满,已于2009年1月7日起上市流通。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名称 | 承诺事项 | 承诺履行情况 | 备注 |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1)如果在2006年和2007年两个会计年度中的任何一个会计年度,华微电子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增长低于30%,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将向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制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执行追加送股安排一次,追送股份总数为500万股。如改革方案实施日至追加股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追加送股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2)若触发了上项股份追送条款,则现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若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则现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自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除获送红股外增加持有的华微电子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 严格履行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200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60 股票简称:华微电子 编号:临时2009-008号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17日以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由9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 人(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经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9 名董事候选人:夏增文先生、王宇峰先生、梁志勇先生、宋天祥先生、王晓林先生、张波先生、张克东先生、王宁先生、王莉女士等九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波先生、张克东先生、王宁先生、王莉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41%),作价5400万元人民币(受让价格为每股1.8元人民币)转让给大连百施得装修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副总经理韩毅具体经办上述大连银行股份转让交易的有关手续,同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9年5月19日(星期二)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深圳街99号本公司402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8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0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司章程@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1-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于2009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5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本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法律顾问;
3、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六)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地点:吉林市深圳街99号三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9年5月14日~2009年5月16日
(七)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432-4678411 传真:0432-4665812
4、联系人:赫荣刚 李铁岩
5、邮编:132013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27日
附件一: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夏增文:男,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52年5月28日出生;长期从事微电子领域的实践与经营管理工作,曾任吉林市半导体厂厂长,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王宇峰:男,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经济师,1968年5月18日出生;历任深圳中正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盈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梁志勇:男,大学学历,1963年5月28日出生;曾先后在天津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上海华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宋天祥:男,大学学历,主任记者,1961年9月28日出生;历任《中国地质矿产》报记者、水文记者站站长,新华社《证券投资》杂志总经理;上海盈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王晓林,男,大学学历。历任吉林市半导体厂革委会副主任、副厂长,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张波:男,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64年5月出生,现任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副院长,兼任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专家组成员、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理事、四川省电子学会半导体集成技术专委会主任委员、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成都)产业化基地专家组组长、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技术专业组组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克东:男,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1963年3月1日出生,曾任中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副主任;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总经理、兼任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宁:男,大学本科,1955年9月27日出生,曾在国营七九七厂工作;电子工业部销售局办公室副主任;全国家电维修管理中心处长;现任中国电子商会常务副会长。
王莉:女,大学本科,1968年5月出生,历任青岛市第一棉纺织厂技术员,青岛新岳房地产公司工程师,青岛市第一棉纺织厂工程师;现任琴岛律师事务所综合部主任。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波、王宁、张克东、王莉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7日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波、王宁、张克东、王莉,作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波、王宁、张克东、王莉
200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60 股票简称:华微电子 编号:临2009—009号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监事费杨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9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许从华先生、陈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以上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推荐职工代表宋宇宁女士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监事。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宋宇宁,女,大专,1974年10月18日出生;曾任吉林市半导体厂质理管理员;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员;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员;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许从华,男,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1971年12月4日出生;曾担任上海必联国际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行政主管,上海方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上海盈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澄,男,大学本科,1974年4月27日出生;曾任四川南山射钉紧固器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上海普兰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盈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软件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软件事业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