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4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与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市支行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由福星惠誉为其全资下属公司恩施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市支行申请“恩施福星城”项目一期一组团(1-6#楼)开发贷款人民币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该项担保已经2009年4月28日福星惠誉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福星惠誉唯一股东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恩施公司系福星惠誉的全资下属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注册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54号,法定代表人谭功炎,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7,994.8万元,净资产为29,428.45万元,负债总额为18,566.35万元;200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547.39万元 。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2009年4月被湖北省农行评定为AAA信用等级单位。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亿元;
担保期限:三年;
协议生效日期:2009年4月28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恩施公司向银行顺利贷款,为其项目开发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本次担保基本无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总额为6亿元,本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6.78%),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协议;
2、本次担保的福星惠誉董事会决议及本公司同意该担保事项的决定。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