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亚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寿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桂宾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71,271,909.51 | 2,309,107,818.62 | -1.6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791,116,211.38 | 1,737,599,482.86 | 3.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9.17 | 8.90 | 3.0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5,611,949.65 | 228.6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8 | 102.46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676,025.29 | 50,676,025.29 | 15.5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6 | 0.26 | -28.8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5 | 0.25 | -26.93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26 | 0.26 | -28.8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83 | 2.83 | 减少0.2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75 | 2.75 | 减少0.1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24,322.1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68,696.83 |
合计 | 1,355,625.3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98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合肥科聚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5036552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3868297 | 人民币普通股 |
安徽省信息技术开发公司 | 28523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2786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2000476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757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 | 166845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69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105980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 10182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
1、应收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用以支付货款;
2、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主要客户实行先货后款的销售政策所致;
3、其他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往来款增加;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所持交通银行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5、应付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对加大了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在货款支付方式中的比例;
6、预收账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季度结转收入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应付未付职工年度绩效工资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增长,同时存货采购支出减少所致。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购置及在建工程工程款支付增加所致。
每股收益下降的原因: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系按照反向购买的账务处理原则,以资产重组认购的出版、印刷类资产形成的收益与增发股本数120303040股计算得出;本期每股收益对应的总股本195303040股。由于所购买的原上市公司业务盈利能力较弱,稀释了出版、印刷类资产形成的收益,导致本期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08年9月20日披露《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时所作出的公司2009年及以后的盈利预测考虑到了相关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公司于2008年12月26号披露《时代出版关于税收政策变化的提示性公告》:根据目前新的政策精神,公司的文化传媒类主营业务符合在2009-2013年度延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现正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近期,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第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第034号)文件,明确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从2009年至2013年继续给予相关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公司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在2009-2013年予以延续的条件。
2、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中科大研究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度使用其自有资金进行新股申购。2008年6月26日新股申购中签“立立电子”股票(股票代码002257),共1000股,每股价格21.81元,合计21810元。根据证监会最新撤销立立电子核准发行的决定,并按照发行价返还投资人资金以及资金产生的利息,上海中科大研究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4月7日收到退还本金及利息共计22092.19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公司第二大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承诺如下: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公司第三大股东合肥科聚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承诺如下: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目前公司未发现做出上述承诺事项的股东方不履行承诺的行为。
2、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2008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拥有的公司权益的股份。目前公司未发现做出上述承诺事项的股东方不履行承诺的行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现金分红政策,经公司2009年4月1日召开的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4月28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09年4月1日召开的四届二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决定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并经公司2009年4月28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亚非
200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编号:临2009-007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0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0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通过《关于与安徽时代漫游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的优势,使得项目收益最大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美术出版社拟与安徽时代漫游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漫游”)签定《〈四大名著〉图书项目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四大名著》漫画作品出版项目。根据协议,该项目总投资预算为920万元人民币(最终数目以实际结算为准),双方以成立项目组的形式展开合作,按照5∶5的出资比例,共同完成上述作品的开发,并按该等出资比例享受权利和收益、承担义务和风险。由于时代漫游为安徽出版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时代漫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王亚非先生、牛昕先生、王民先生回避表决,与会其他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编号:临2009-008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0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09年4月29日上午10:00在合肥市蜀山区圣泉路1118号出版传媒广场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维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通过《关于与安徽时代漫游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的优势,使得项目收益最大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美术出版社拟与安徽时代漫游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漫游”)签定《〈四大名著〉图书项目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四大名著》漫画作品出版项目。根据协议,该项目总投资预算为920万元人民币(最终数目以实际结算为准),双方以成立项目组的形式展开合作,按照5∶5的出资比例,共同完成上述作品的开发,并按该等出资比例享受权利和收益、承担义务和风险。由于时代漫游为安徽出版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时代漫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监事认为安徽美术出版社与安徽时代漫游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进行,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原则签订协议,程序合法,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与会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编号:临2009-009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美术出版社(以下简称“美术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时代漫游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漫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出版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时代漫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 交易内容:美术社与时代漫游签署《〈四大名著〉图书项目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四大名著》漫画作品出版项目。由于时代漫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王亚非先生(为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裁)、牛昕先生(为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民先生(为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的优势,使得项目收益最大化,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美术社与时代漫游签署《〈四大名著〉图书项目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四大名著》漫画作品出版项目。
根据协议,该项目总投资预算为920万元人民币(最终数目以实际结算为准),双方以成立项目组的形式展开合作,按照5∶5的出资比例,共同完成上述作品的开发,并按该等出资比例享受权利和收益、承担义务和风险。
美术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时代漫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出版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时代漫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9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该关联交易议案,除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他9位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安徽时代漫游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昭勇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圣泉路1118号出版传媒广场
公司类别: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动漫图书营销与版权合作、动漫品牌授权与渠道建设、动漫手机媒体运营、动漫周边产品开发等。
三、交易基本内容
1.基本内容
美术社与时代漫游共同开发《四大名著》漫画作品出版项目。美术社主要负责但不仅限于本图书作品的编辑、出版、发行、对外版权贸易等;时代漫游主要负责但不仅限于本图书作品的市场营销、协助美术社从事有关本图书作品的发行、电子网络销售和对外版权贸易等工作。
2.交易原则
严格参照市场相关标准签署《〈四大名著〉图书项目合作协议》,与其它无关联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一致,体现公平合理原则。
3.交易标的及交易金额
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该项目总投资预算为920万元人民币(最终数目以实际结算为准),双方以成立项目组的形式展开合作,按照5∶5的出资比例,共同完成上述作品的开发,并按该等出资比例享受权利和收益、承担义务和风险。
4.生效条件及生效日期
《〈四大名著〉图书项目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为2009年4月29日。
5.交易款项的支付与管理
在项目执行期间,以美术社名义设立“四大名著”项目组专属帐户。双方将按期足额分别向该专属帐户注入项目活动启动资金。项目所有实际费用将从专属帐户支出,双方按各自50%比例承担;项目所有实际收入将纳入专属帐户,双方按各自50%比例分成;专属帐户内资金的使用由双方指定代表共同签字同意。
四、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双方从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目的出发,通过合作开发动漫图书项目,充分发挥美术社动漫图书的资源优势、时代漫游图书营销运作的行业领先优势,使得项目收益最大化,从而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提升各自综合竞争力。双方合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开、公正,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原则,保证不会利用关联关易损害对方的利益或补贴对方。因此,双方合作此项目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充分发挥了合作双方的优势,有利于本公司动漫业务的发展和提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规则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美术社与时代漫游签署的《〈四大名著〉图书项目合作协议》及美术社与天津神界漫画有限公司签署的《〈四大名著〉版权合约》。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