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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9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沈南山先生因公外出,委托徐亚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何玉林先生因公外出委托王长勇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董英先生因公外出委托杨海峰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汪云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绍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胥翠芬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

      (1)本报告期,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归还了部分银行贷款;

      (2)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回公司搬迁补偿款;

      (3)本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存货跌价准备部分转出,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减少,所得税费用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减少;

      (4)本报告期,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归还了部分银行贷款;

      (5)本报告期,预收帐款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预收货款业务减少;

      (6)本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绩效考核后发放了2008年职工部分薪酬;

      (7)本报告期,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09年1月缴纳2008年12月税金。

      2、利润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单位:元

      ■

      (1)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贵金属产品收入下降、镍产品由于停产本期无收入;

      (2)本报告期,营业成本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减少,销售成本相应减少;

      (3)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收入下降,税金相应减少;

      (4)本报告期,销售费用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下降,营销费用同比下降;

      (5)本报告期,管理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停产期间所有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均计入了管理费用;

      (6)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本期亏损;

      (7)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存货跌价准备部分转出,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减少,所得税费用增加。

      3、现金流量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原因说明: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贵金属价格同比下降,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同比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了部分银行贷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将自追加对价条款失效或触发实施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2、若云锡公司违反前述承诺的禁售和限售条件而出售其所持有公司股票,则云锡公司承诺将其出售股票的全部所得,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3、云锡公司无偿转让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江镍业)98%股权至公司后,若出现2006 年度、2007 年度和2008年度元江镍业净利润分别低于1,021万元、1,300万元和1,900万元的情形,则云锡公司承诺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4、云锡公司承诺,本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元江镍业的经营业绩出现下面情况,则云锡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公司股份,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1)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I 元江镍业2006年经审计后净利润低于1,021万元;II 元江镍业2006年财务报告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被出具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2)追送股份数量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2,000,000 股。在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支付对价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等股份变动而导致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支付对价的股份总数不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追送股份时间本公司控股股东云锡公司将在2006年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实施追加对价安排。(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支付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该股权登记日将由本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5)履约保证云锡公司将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锁定追送部分的股份,直至追送股份承诺期满。5、代为垫付承诺。云锡公司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如有非流通股股东仍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或出现非流通股股东因故无法履约执行对价安排的情形,云锡公司将先行对该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代为垫付,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云锡公司的同意,并由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6、为了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经营发展,云锡公司还承诺:云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后在经营中将避免和放弃与公司同业竞争。云锡公司承诺将后续申请的镍矿采矿权适时和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或注入公司,该项资产转让或注入公司时,需通过公司、云锡公司及相关各方履行法定程序。

      根据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和正信审字(2009)第5-73号审计报告,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为-37,980,910.98元,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需以现金形式补足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差额56,980,910.98元,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了履行上述承诺的承诺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五条已明确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现金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实际分配利润数的10%”。按照公司2008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08年度由于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云曙

      2009年4月30日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熊瑞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战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57.34%,系本期票据到期或贴现所致。

      2.发放贷款及垫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62.96%,系下属公司武汉同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对外典当放款增加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36,391,968.16,系因持有意图改变而将持有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按公允价值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43.19%,系本期支付装修费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30.42%,系本期预收款结转收入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4.66%,系由于技术服务性收入减少导致营业税金减少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为-751,587.62,系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所致。

      8.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78.51%,系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9.20%,系主营业务利润增长以及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04.97%,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422.19%,主要是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现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东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和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正在履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瑞忠

      2009年4月30日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怡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晓更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统筹规划钢铁主业,构建统一的资本市场平台,河北钢铁集团拟由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钢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本公司和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钢铁”)。本公司已于2008 年12 月28 日与唐钢股份签署了《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并于2008 年12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唐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相关方案。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详细信息已在《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预案》中予以批露(详见2008年12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目前,公司正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的其他未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0月20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11月3日实施。公司控股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德钒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7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怡平

      200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357 股票简称:承德钒钛 公告编号:临2009-013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0 人,实际参会董事10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会议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锦州市商业银行办理30000万元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09年4月18日到2010年4月30日期间,在锦州市商业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最高额度为30000万元,除保证金的差额部分由唐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会计师李庆办理并签署相关协议、合同以及文件。

      特此公告。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