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徐和谊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夕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巩月琼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计入2009年一季度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欧马可工厂获得财政返还63万元及北京怀柔区财政局拨2008年工业结构调整资金60万元;欧曼工厂获得北京怀柔区财政局拨2008年工业结构调整资金80万元;南方工程车获长沙市工业局配套奖励388万及中重卡技改补助和挖潜改造递延收益的2008年摊销20万,潍坊模具厂获得财政返还676万元。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常柴股份于2009年2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我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本公司已于减持当日将该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备案。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比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主要为本公司销售情况好增加了预收账款并实行带款提车。
2、预付款项:主要为本公司预付发动机、钢材等原材料款有所增加。
3、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收回和华北电网代垫款收回减少了其他应收款。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司持有的股票期末收盘价上涨。
5、开发支出:主要为公司皮卡等研发项目投入的增加。
6、短期借款:主要为公司归还了借款。
7、应付票据:主要为公司期末未到期票据增加。
8、应付账款:主要为公司存货有所增加使暂估应付账款增加。
9、预收款项:主要为公司销售情况好供应商提供预付以获得公司产品。
10、应交税费:主要为公司增值税留抵减少。
11、应付利息:公司根据利率提取了短期债券的利息。
12、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公司在建工程、运费等尚未结算。
13、长期借款:公司调整贷款结构增加了长期贷款数量。
14、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持有的股票期末收盘价上涨增加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15、未分配利润:本期经营盈利增加了未分配利润。
利润表项目比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公司部分业务产品开始缴纳消费税及应税流转额的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经过减值测试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3、投资净收益:公司权益法核算投资单位亏损。
4、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司权益法核算投资单位亏损。
5、营业外收入:2009年一季度收到的政府补助少于2008年一季度。
现金流量表项目比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情况好并且预收款增加。
2、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为公司出口退税的减少。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减少。
4、支付的各项税费:主要为公司增加了消费税的支出及其他税的增加。
5、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主要为2008年公司对持有的全柴动力股票进行销售。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主要为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减少。
7、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公司利息收入减少。
8、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公司2009年一季度对外投资减少。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主要为公司2009年一季度销售情况好,减少了银行贷款。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公司2009年一季度销售情况好,减少了银行贷款,进行了提前还款。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持续增长,销售汽车达124650辆,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 %。实现销售收入76.36亿元,实现利润2.42亿元。其中:
轻型卡车(含微卡)实现销量109155辆,较去年同期增长8.2%,行业排名继续保持第一,市场占有率达到23.8%;
中重型卡车实现销量8982辆,较去年同期下降46.9%,行业排名全国第五,市场占有率达到5.7%;
轻型客车实现销量4347辆(不含蒙派克、传奇SUV),较去年同期增长9.7%,销售名列全国第二,市场占有率达到17.6%;
大中型客车实现销量285辆,较去年同期下降47.9%,市场占有率达到1.5%;
其中:报告期内出口整车4330辆,较去年同期下降49.1%。蒙派克和迷迪实现销量1796辆,传奇SUV实现销量85辆。
(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09年第4期《中国汽车产销快讯》)
(2).国际合作事项:
2009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戴姆勒股份公司及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生产中重型载货汽车及其发动机项目的议案》,决定以现有欧曼中重卡业务可拆分资产经评估后作为出资(价值为28亿元),与戴姆勒成立合资公司,合资生产中重型载货汽车及其发动机。(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2009-001号临时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该合作事项须报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本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3).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事项
2009年2月27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反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控股股东对公司所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因此,本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2009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2009-013号临时公告)
(4).收购萨普业务
2009年2月27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南海福田汽车有限公司拥有的萨普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09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2009-013号临时公告)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徐和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09—02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4月21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审议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09年度技术改造计划》和《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青州福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共有董事15名,截止2009年4月29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5张。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
二、《2009年度技术改造计划》:
公司2009年度技术改造总投资金额预计为1098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技术改造计划及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职责及授权范围之内。具体技改项目如下:
■
专门委审核意见: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投资委和投资委顾问审核,认为:上述项目的完成有助于满足福田公司欧曼工厂的生产经营需要、提升福田公司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满足诸城厂区发展的需要,是符合福田公司的利益,是可行的。
投资委同意将《2009年度技术改造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青州福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青州福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州福田”)6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李名平、王世强,转让价款人民币387万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青州福田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转让原因
青州福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27日,注册资本250万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发起人,出资150万元,占60%,其中无形资产40万元、现金110万元;原青州农机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共计33人出资100万,占40%。
该公司自2003年至2008年历经多次经营渠道及市场细分的变更,其经营范围及规模逐年萎缩,近两年出现经营亏损,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股利分配及持续发展能力受到重大影响。
鉴于福田汽车的汽车产品品牌目前已经具有很高的知名度,销售渠道体系已经稳定,因此公司拟退出青州福田。
(三)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
根据岳华德威评报字(2009)第39号评估报告(全文将同时刊登在上交所网站上)显示:以2009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青州福田净资产为644.68万元,即北汽福田持有的青州福田60%股权对应净资产为386.81万元。
基于以上评估结果,此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87万元,投资收益率达到158%,其中李名平以现金出资258万元,受让40%股权;王世强以现金出资129万元,受让20%股权。
(四)其他事项
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福田汽车不再持有青州福田股份,青州福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不得使用带有“福田”字样的公司名称。
福田汽车所有的商标、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未经授权,青州福田不得使用。
(五)专门委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投资委和投资委顾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该议案详尽、客观地阐述了福田公司所持股权的背景、必要性、转让方案等内容。评估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青州福田的资产状况,股权转让方案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福田公司未来的发展经营,符合福田公司的利益,是可行性的;
审计委和投资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决议内容
1、同意将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青州福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转让给李名平、王世强,其中李名平以现金出资258万元,受让40%股权;王世强以现金出资129万元,受让20%股权。
2、授权经理部门办理上述股权转让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备查文件:
1、青州福田《资产评估报告》;
2、审计委、投资委及投资委顾问《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青州福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3、投资委及投资委顾问关于《2009年度技术改造计划》的审核意见。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应发出通讯表决票15份,实际发出通讯表决票1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5份。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吴建、行长樊大志、财务负责人宋继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柏林,保证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注:(1)联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21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国有法人持股)于2006年9月16日被司法拍卖,买受人为北京京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境内法人持股),并于2006年9月29日办理完过户手续。买受人北京京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做出承诺: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股份锁定和分步流通等义务。
(2)因股权分置改革中公司股东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曾代信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对价,公司原股东信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10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国有法人持股)偿还给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境内法人持股)并于2006年11月27日办理完过户手续。
(3)2007年6月6日,公司1.266亿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见2007年6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11月6日裁定,将联大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2.89亿股限售流通股中的2亿股变更到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该2亿股已于2007年11月9日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完毕。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股份锁定和分步流通等义务。
(5)国家电网公司行政划转本公司原股东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424亿限售流通股,已于2007年12月20日完成过户。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国家电网公司承诺继续履行该部分股份相应的限售义务。
(6)2008年6月6日,公司5.139亿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见2008年6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7)本公司原股东上海市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0.11088亿限售流通股和0.04752亿无限售流通股无偿划转给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08年8月26日完成过户。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0.11088亿限售流通股。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继续履行该部分股份相应的限售义务。
(8)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9月16日裁定,将联大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0.89亿股限售流通股中的0.4亿股变更到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并于当月执行完毕。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股份锁定和分步流通等义务。
3.3.2公司股东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实体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受让的本公司4.16亿股原非流通股股份的锁定期做出如下承诺:自股份交割日起的5年内不会出售、转让、托管、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受让股份的全部和/或任何部分及相关权益,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将受让股份项下的任何权利转让或质押给任何人士,除非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相悖要求。
3.4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9年4月1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金分红方案待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09—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8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28日,会议应发出通讯表决票15份,实际发出通讯表决票1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09年第一季度市场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09—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8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28日,会议应发出通讯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通讯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意见:
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对华夏银行董事、高管人员200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30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章卡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0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9年4月2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09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09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因公司董事张三云先生、罗仕万先生担任上海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继续为上海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最高保证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为自有关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两年内上海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可循环使用该最高保证额度进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三、因公司董事章卡鹏先生担任深圳联达钮扣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抵押部分房地产并为控股子公司深圳联达钮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在深圳的部分房地产抵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联达钮扣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最高保证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为自有关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两年内深圳联达钮扣有限公司可循环使用该最高保证额度进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上海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因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上海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辅料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到期,上海辅料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拟继续向交通银行申请1000万元贷款,公司拟为上海辅料公司在交通银行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最高保证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为自有关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两年内上海辅料公司可循环使用该最高保证额度进行贷款(即前次贷款全部清偿后,在最高保证额度下公司可为其新的贷款提供担保)。
2、为深圳联达钮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深圳联达钮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达公司”)拟于近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将公司合法拥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第一工业区的1#厂房、2#厂房和2#宿舍抵押给平安银行,为联达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以公司信用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最高保证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为自有关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两年内联达公司可循环使用该最高保证额度进行贷款(即前次贷款全部清偿后,在最高保证额度下公司可为其新的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两项对外担保事宜已经公司200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两项对外担保事宜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2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叶大公路4601号伟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三云
注册资本:50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类钮扣等服装辅料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上海辅料公司资产总额为4,792.90万元,负债总额为2,272.02万元,净资产为2,520.88万元;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015.41万元,利润总额998.94万元,净利润674.31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止2009年3月31日,上海辅料公司资产总额为4,327.58万元,负债总额为1,831.17万元,净资产为2,496.41万元;200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63.83万元,利润总额-21.81万元,净利润-24.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联达钮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11月5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坂田村第一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詹耀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类钮扣、拉链、服装装饰工艺品及辅料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12月31日,联达公司资产总额为4,867.37万元,负债总额为1,286.66万元,净资产为3,580.71万元;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35.77万元,利润总额487.34万元,净利润387.85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止2009年3月31日,联达公司资产总额为4,905.36万元,负债总额为1,424.75万元,净资产为3,480.61万元;200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538.78万元,利润总额-82.79万元,净利润-10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上海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2、为深圳联达钮扣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担保方式: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抵押资产概况:公司为联达公司担保抵押的固定资产为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第一工业区的1#厂房、2#厂房和2#宿舍楼(房地产证号分别为深房地字第6000168687号、6000168685号和6000168686号)。该资产占地面积为1158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508.17平方米,资产账面原值为3247.73万元,账面净值为2617.67万元,已计提折旧630.06万元。该资产为公司合法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上海辅料公司和联达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决定为上海辅料公司的1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联达公司的5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董事会认为,两家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持有上海辅料公司75%的股权,自然人詹伟忠先生持有上海辅料公司25%的股权,詹伟忠先生没有为上海辅料公司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持有联达公司51%的股权,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持有联达公司49%的股权,该公司没有为联达公司本次贷款提供担保。为防范本次相关担保风险,公司在分别与上海辅料公司和联达公司签订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其签订反担保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罗文花女士和王陆冬女士对以上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上海辅料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贷款提供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以及为联达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贷款提供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行为,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9年4月2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00万元,占公司2008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50%,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30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公告编号:2009-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