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4 公司负责人夏协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勇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立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主要财务指标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3.2.2 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除下属武汉叶开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外,其他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董事会积极调整经营思路,为减少亏损,在报告期内,将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北春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武汉国药医药有限公司出售。为彻底解决公司面临的经营困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全力推进公司资产重组工作,但报告期内公司的重组工作因客观原因均未获成功。董事会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完善重组方案,继续推进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2009年,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大做强上市公司的精神,积极推进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
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外币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2008年度审计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09)010268号审计报告,现公司董事会对其审计报告有关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予以说明如下:
一、本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19,050,120.87元,已计提坏账准备615,537,279.83元,账面价值3,512,841.04元,账面价值占报表资产总额的4.45%;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19,223,861.69元,占报表负债总额5.31%,由于无法实施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上述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债权的可收回程度及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说明:在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取得大部分应收帐款和部分应付帐款的函证。针对这一问题,公司董事会已安排公司财务等有关部门抓紧与本公司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单位进行认真清查、核对,且必要时将采用适当的法律手段,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本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中有69,159,524.38元(账面价值)被查封和抵押,累计亏损数额巨大,所有者权益为负数,流动资金短缺,生产经营业务处于停滞状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说明:本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被查封和抵押,累计亏损数额巨大,流动资金短缺,生产经营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此,本公司董事会正积极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由重组方向公司注入新的业务和资产,使公司的业务和资产发生根本性改变,从而彻底解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整改,加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积极推进公司重组进程,并真实、完整、及时地履行公司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余额-3,675.78元。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08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2006年1月4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与沈阳恒泰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沈阳恒泰丰向建行苏家屯支行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自2006年1月4日至2006年12月21日止。同日,建行苏家屯支行与本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本公司为沈阳恒泰丰向建行苏家屯支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债权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包括复利及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因沈阳恒泰丰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借款及利息, 2007年4月9日,建行苏家屯支行就前述借款逾期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年7月1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沈中民(3)初字第1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沈阳恒泰丰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建行借款本金3450万元;二、沈阳恒泰丰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建行借款本金3950万元的利息1,090,591.97元(截止2007年4月5日);三、沈阳恒泰丰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建行借款本金3950万元的利息(从2007年4月6日至2007年4月26日止);四、沈阳恒泰丰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建行借款本金3450万元的利息(从2007年4月27日起计息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五、如沈阳恒泰丰逾期给付,武汉国药公司对上述一、二、三、四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六、如沈阳恒泰丰公司逾期给付,邢军在上述一、二、三、四项中的1725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范围内、康殿发在345万元的本金及相应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七、驳回原告、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475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49752元,由沈阳恒泰丰公司负担。
注2:因本公司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沈中民三合初字第172号民事判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28日受理了本公司的上诉。本公司近日接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辽民二终字第1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原判决第一、二、三、四、五、七项;二、变更原判决第六项为:邢军在4000万元、康殿发在800万元、黄聚发在3200万元范围内对(2007)沈中民三合初字第172号民事判决作出的第一、二、三、四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案件受理费244,75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49,752元,由沈阳恒泰丰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19,752.96元,由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注3:本公司于 2006 年7 月10 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下称“建行江岸支行”)借款 2700 万元,期限为1 年,即2006年7 月10 日至2007 年7 月9 日,该贷款由武汉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因本公司到期未能清偿该笔借款,建行江岸支行于2008 年7 月17 日向汉南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本公司、武汉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00 万元或查封价值相当的财产。
注4:汉南法院已于2008 年7 月28 日查封了本公司位于鄂州市葛店开发区4 号工业区厂房,土地面积为48939.78 平方米,查封期限为2 年,即2008 年7 月28日起至2010 年7 月28 日止;查封了本公司位于鄂州市葛店工业区4 号厂房面积9957.3 平方米的房屋,房屋权证为鄂州房权证葛开房字第0281 号、第0282 号、第0283 号。该项查封为轮候查封。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依法运作。公司已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为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提交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8.4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审阅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就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说明的解释以及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彻底解决公司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下转C66版)
股票简称 | ST国药 |
股票代码 | 600421 |
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 武汉市武昌武珞路628号亚洲贸易广场B座 |
邮政编码 | 430070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进(代) | 刘彦萍 |
联系地址 | 武汉市武昌武珞路628号亚洲贸易广场B座 | |
电话 | 027-87654767 | |
传真 | 027-87654767 |
2008年 | 200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6年 | |
营业收入 | 19,130,843.43 | 18,142,939.85 | 5.45 | 226,493,729.57 |
利润总额 | -278,769,166.24 | -448,025,756.57 | 不适用 | 20,685,731.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8,683,821.96 | -445,112,575.90 | 不适用 | 11,013,52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6,941,584.70 | -386,955,456.57 | 不适用 | 11,467,109.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25,102.24 | -183,124,043.08 | 不适用 | 33,673,739.95 |
2008年末 | 200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6年末 | |
总资产 | 78,990,017.12 | 390,980,346.46 | -79.80 | 710,968,593.1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250,490,950.12 | 28,192,871.84 | 不适用 | 473,305,447.74 |
2008年 | 200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6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2 | -2.28 | 不适用 | 0.0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2 | -2.28 | 不适用 | 0.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7 | -1.98 | 不适用 | 0.06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578.81 | 不适用 | 2.3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7.51 | 不适用 | 2.4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372.53 | 不适用 | 2.4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4.32 | 不适用 | 2.3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4 | -0.94 | 不适用 | 2.42 |
2008年末 | 200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6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28 | -0.94 | 不适用 | 0.1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81,429.5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376,333.24 |
合计 | 8,257,762.74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1,028,000 | 36.31 | -16,023,700 | -16,023,700 | 55,004,300 | 28.1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71,028,000 | 36.31 | -16,023,700 | -16,023,700 | 55,004,300 | 28.12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4,572,000 | 63.69 | 16,023,700 | 16,023,700 | 140,595,700 | 71.8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124,572,000 | 63.69 | 16,023,700 | 16,023,700 | 140,595,700 | 71.88 | |||
三、股份总数 | 195,600,000 | 100.00 | 0 | 0 | 195,60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 | 69,888,000 | 14,883,700 | 55,043,000 | 股改承诺 | 2008年7月4日 | |
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1,140,000 | 1,140,000 | 0 | 股改承诺 | 2008年7月4日 | |
合计 | /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0,588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2 | 55,004,300 | 55,004,300 | 质押55,004,300 | ||
许赟 | 境内自然人 | 4.37 | 8,550,000 | 未知 | |||
武汉无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5 | 6,560,000 | 未知 | |||
湖北中医学院科技服务公司 | 国有法人 | 1.98 | 3,881,547 | 未知 | |||
张寿清 | 境内自然人 | 1.71 | 3,350,030 | 未知 | |||
石世英 | 境内自然人 | 1.70 | 3,331,000 | 未知 | |||
曹雅群 | 境内自然人 | 1.53 | 3,000,000 | 未知 | |||
管奕斐 | 境内自然人 | 1.28 | 2,500,000 | 未知 | |||
湖北汇智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未知 | 1.09 | 2,140,000 | 未知 | |||
曾云龙 | 境内自然人 | 0.65 | 1,273,59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许赟 | 8,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武汉无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湖北中医学院科技服务公司 | 3,881,54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寿清 | 3,350,0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石世英 | 3,33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曹雅群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管奕斐 | 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湖北汇智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1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曾云龙 | 1,273,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建华 | 1,176,030 | 人民币普通股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 主营业务 |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 | 刘少涛 | 5,600 | 1995年2月22日 | 生物工程、光纤通信、光电器件、电子、计算机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工艺美术品批发兼零售。 |
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最近五年内的职业 | 最近五年内的职务 |
徐进 | 中国 | 否 |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 起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 | 报告期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 |||
可行权股数 | 已行权数量 | 行权价(元) | 期末股票市价(元) | ||||||||||
夏协安 | 董事长 | 男 | 63 | 2008年1月24日~ 2010年1月14日 | 0 | 0 | 6 | 否 | |||||
徐进 | 董事 | 男 | 43 | 2008年1月24日~ 2010年1月14日 | 0 | 0 | 0 | 是 | |||||
杨长安 | 董事 | 男 | 64 | 2008年1月24日~ 2010年1月14日 | 0 | 0 | 3 | 否 | |||||
宋凤莲 | 董事 | 女 | 59 | 2008年1月24日~ 2010年1月14日 | 0 | 0 | 3 | 否 | |||||
郭蓉子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2008年1月24日~ 2010年1月14日 | 0 | 0 | 3 | 否 | |||||
刘树华 | 独立董事 | 女 | 39 | 2008年4月1日~ 2010年1月14日 | 0 | 0 | 3 | 否 | |||||
王学军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08年4月1日~ 2010年1月14日 | 0 | 0 | 3 | 否 | |||||
徐勇军 | 财务总监 | 男 | 37 | 2008年3月13日~ 2010年1月14日 | 0 | 0 | 8.4 | 否 | |||||
李佳 | 监事会召集人 | 男 | 29 | 2008年4月1日~ 2010年1月14日 | 0 | 0 | 1.8 | 是 | |||||
叶子娥 | 监事 | 女 | 31 | 2008年3月13日~ 2010年1月14日 | 0 | 0 | 0 | 是 | |||||
许中元 | 监事 | 男 | 35 | 2008年4月1日~ 2010年1月14日 | 0 | 0 | 0 | 是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分行业 | ||||||
医药产品加工及销售 | 19,125,903.53 | 19,052,178.40 | 3 | 5.79 | 3.18 | |
其他 | 4,939.90 |
募集资金总额 | 265,823,500 | 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0 |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02,392,123.95 | ||||||
承诺项目 | 是否变更项目 | 拟投入金额 | 实际投入金额 |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 预计收益 | 产生收益情况 | |
春天长百灵咳喘片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41,560,000 | 41,000,000 | 是 | 有待核实 | ||
盐酸地尔硫卓缓释胶囊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0,160,000 | 29,610,000 | 是 | 有待核实 | ||
单硝酸异山梨酯胶囊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27,600,000 | 27,480,000 | 是 | 有待核实 | ||
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产业化项目 | 是 | 42,780,000 | 0 | 否 | 无 | ||
分泌型重组人干扰素α-2a注射液产业化项目 | 是 | 38,842,300 | 39,240,000 | 是 | 有待核实 | ||
双氯芬酸钾胶囊产业化项目 | 否 | 29,010,000 | 14,690,923.95 | 否 | 有待核实 | ||
促生长激素类肽项目 | 否 | 11,000,000 | 5,500,000 | 否 | 有待核实 | ||
春天大药房连锁药店建设项目 | 否 | 29,810,000 | 29,810,000 | 是 | 有待核实 | ||
合计 | / | 250,762,300 | 187,330,923.95 | / | / | ||
变更原因及变更程序说明(分具体项目) | 变更原因:该项目立项时间为2001年,而公司直至2004年6月才成功发行上市并获得募集资金,距离项目立项已有3年多时间,国内医药产品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且已有四家企业开发了该产品并在国内市场上市,目前的市场销售均不大。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该项目重新进行了调研和论证,认为在目前这种市场状态下,实施“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产业化项目”项目将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为保证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取消该项目。变更程序:公司第三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取消“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产业化项目”项目,并将拟投资该项目资金4278万元用于收购武汉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47%股权。由于该项目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批,该项目截止报告日未能实施并已终止。 变更原因:该项目立项时间为2001年,而公司直至2004年6月才成功发行上市并获得募集资金,距离项目立项已有4年多时间,国内干扰素产品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目前国家已批准的重组人干扰素α-2a或2b产品已有74种,产品市场价格也大幅下降,平均降幅在50%以上。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该项目重新进行了调研和论证,认为在目前这种市场状态下,实施“分泌型重组人干扰素α-2a注射液产业化项目”将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因此为保证投资者利益,公司取消了该项目。变更程序:公司第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取消“分泌型重组人干扰素α-2a注射液产业化项目”,并将拟投资该项目资金3884万元用于对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占增资后的山西云中制药有限公司54.5%的权益。该项目已经本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程序。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已补充以前年度流动资金的不足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等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项目拟投入金额 | 实际投入金额 |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 变更项目的预计收益 | 产生收益情况 |
增资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分泌型重组人干扰素α-2a注射液产业化项目 | 39,240,000.00 | 39,240,000.00 | 否 | 无 | |
收购武汉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47%的股权 | 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产业化项目 | 49,537,000.00 | 0 | 否 | 无 | |
合计 | / | 88,777,000.00 | 39,240,00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说明(分具体项目) |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出售价格 | 本年初起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出售产生的损益 |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武汉传奇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持有湖北春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80%股权 | 2008年6月20日 | 400,000 | -245,001.9 | 否 | 是 | ||
王迪、唐军、郑勇 | 本公司持有武汉国药医药有限公司的70%股权 | 2008年6月26日 | 420,000 | -217,978.31 | 否 | 是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沈阳恒泰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2006年1月4日 | 40,0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06年1月4日~2008年1月4日 | 否 | 否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 35,590,591.97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 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 | 35,590,591.97 | |||||
其中: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 35,590,591.97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 35,590,591.97 |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 | 0 | -3,665.78 | 1,669.09 | 3,665.78 |
武汉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6 | 0 |
武汉春天仁和商贸有限公司 | 0 | -10 | 10 | 10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将被执行人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武汉春天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1号工业区B-Ⅲb、B-Ⅲc、B-Ⅲd三栋厂房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强制过户给申请执行人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 ||||
详见注1 | 4,000 | 针对该担保事宜,本公司已全额预计负债35,590,591.97元(其中违规担保本金余额3450万元、利息1,090,591.97元) | 详见注2 | |
详见注3 | 3,000 | 详见注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