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副董事长徐葆煜先生、董事银峥先生未参加会议,也未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表决;独立董事袁青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参加会议,已委托独立董事李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徐诚惠先生、总裁郝周明先生、副总会计师李秀艳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51,900,308.19 | 568,036,056.29 | 14.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0,865,092.34 | 33,557,432.97 | -8.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0.18 | 0.20 | -10.00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187,674.77 | 149.6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36 | 149.6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92,340.63 | -2,692,340.63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6 | -0.016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5 | -0.015 |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16 | -0.016 | -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8.72 | -8.72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8.51 | -8.51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 额 |
处理固定资产设备损失 | -66,135.64 |
合 计 | -66,135.6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3,48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 | 1,2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青 | 952,65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山东百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烟台市华侨商品供应总公司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保忠 | 5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大嵩 | 475,799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云莱 | 43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子云高 | 427,1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邵建生 | 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孙云 | 3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帐款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底核销了部分坏帐及长年未收回的款项所致。
2、其他应收款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底核销了部分坏帐及长年未收回的款项;新项目启动后公司将原向项目合作方支付的款项1,490万元转入预付账款核算所致。
3、存货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子公司汇龙湾投资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橡树湾项目”尚未完成整体验收,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开发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4、预收帐款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橡树湾”项目预售款增加,因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未结转收入所致。
5、应付票据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子公司开发的“橡树湾”项目所需流动资金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偿还部分欠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发生新增重大诉讼事项;前期已发生延续至本报告期的诉讼已在2009年4月30日披露的2008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案件无实质性进展。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山东鲁信国际经济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两股东均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亏损,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诚惠
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