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56%控股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在上海市商城路660号2009室,主要经营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发布,经济信息服务。2008年底该公司总资产3,191万元,净资产2,861万元,200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90万元,营业利润-713万元,净利润-629万元。
江西华源江纺有限公司是本公司69.08%控股的子公司,注册资本4,99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在江西省南昌市郊塘山街东段,主要经营纱、布、印染布生产销售,织、服装、纺织设备加工安装、编织产品设计、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技术进出口业务。2008年底该公司总资产26,770万元,净资产5,990万元,200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553万元,营业利润-11,141万元,净利润-11,566万元。
奉化华源步云西裤有限公司是本公司70%控股的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在奉化市大桥南山路塘下,主要经营西裤、服装、服饰和家用纺织品及其原辅材料制造、加工、批发、零售。2008年底该公司总资产2,300万元,净资产-8,556万元,200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2万元,营业利润-782万元,净利润-888万元。
上海华源万成服饰有限公司是本公司90%控股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在上海市商城路660号2001室,主要经营服装、服饰、家用装饰纺织品的设计、生产、加工、销售,纺织原料(除棉花)、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机电产品(除汽车)的销售。2008年底该公司总资产1,249万元,净资产-2,563万元,200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万元,营业利润-10万元,净利润10万元。
上海华源针织时装有限公司是本公司90%控股的子公司,注册资本2,51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在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主要生产和销售服装,针棉织品及其原辅料。2008年底该公司总资产3,363万元,净资产-6,485万元,200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483万元,净利润-1,671万元。
上海鼎润进出口有限公司是本公司80%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商城路660号2015室,主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008年底该公司总资产500万元,净资产499万元,200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0万元,净利润0万元。
②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了常州东方宝隆纺织有限公司76.33%股权,详情见第九章之(四)。
③报告期内,公司无来源于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
2、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⑴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公司现有的纺织产业主要分布在下属的棉纺织企业,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生存空间有限。
⑵公司未来发展机遇、发展战略和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公司现有产业已不足以给投资者以回报,不足以保证债权人利益,甚至不足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公司实施全面的重大资产重组,彻底改观公司基本面是公司新年度的工作重点。
⑶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
公司资金使用将围绕资产重组的需求安排,依靠恰当的资产处置,以及控股股东的支持,实现“净壳”目标。
⑷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的分析
报告期公司再次出现了巨额亏损,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公司可持续经营的能力。受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是否具有继续经营能力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投资者应充分予以重视和关注。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 利润率(%) | 营务收入比 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 比上年增减(%) |
纺织品织造 | 902,673,470.04 | 946,056,648.04 | -4.81 | -39.92 | -36.54 | 减少5.59个百分点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地区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
上海市 | 59,316,063.81 | -85.65 |
江苏省 | 37,091,067.85 | -14.27 |
浙江省 | 26,823,484.24 | -89.70 |
安徽省 | 478,687,574.15 | -34.83 |
江西省 | 331,875,948.19 | -17.56 |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2008年度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具体所涉及的事项为:
1、因无法按照2007年前约定的框架原则推进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于2009年1月4日宣告终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本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显示: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亏损为人民币187,048.21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69,857.72万元, 营运资金为人民币-143,889.86万元,银行借款逾期总额为人民币76,975.53万元。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止审计报告日,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尚未获取管理层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改善措施,因此,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本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 2008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所反映的分别对张家港中东石化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4,334.75万元及对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0,811.01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对于上述所涉事项,本公司董事会作如下说明:
第一、本公司已于2009年1月4日公告终止公司与山东鲁信置业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且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显示公司财务状况继续严重恶化,资不抵债,业务大幅萎缩,部分企业处在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债权人为主张权利对公司资产采取限制措施,因此,在没有新的重组方案情况下,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本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 2008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的理由成立。
第二、公司参股的张家港中东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占其全部股权的23.715%)、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占其全部股权的43.41%)只因自身的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无法按照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在其为本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之前提供经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的意见。故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从谨慎的原则出发认为,上述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回收金额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股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预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及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出售价格 | 本年初起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出售产生 的损益 | 是否为关联 交易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向常州宝隆纺织有限公司出售本公司持有的常州东方宝隆纺织有限公司76.33%股权 | 2008年10月30日 | 6,870万元 | 0 | -206万元 | 否 | 是 | 是 |
出售常州宝隆纺织有限公司股权,盘活了公司部分资产,清偿了部分债务,也缩小了企业的资产规模,有利于公司进行下一步的资产重组工作。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发生日期 | 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无锡生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07.06.25 | 20,000,000.00 | 保证 | 2007.06.25-2008.03.25 | 否 | 是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 20,000,000.00 |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 216,574,602.53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 | 236,574,602.53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 20,000,00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236,574,602.53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 236,574,602.53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7.96 | 22.00 | 47.00 | 28.97 |
浙江嘉春羊绒制品有限公司 | 316.87 | 33.52 | ||
上海华润世纪家纺有限公司 | 45.74 | 4.81 | 47.92 | 29.54 |
上海兰宝服饰有限公司 | 232.00 | 24.54 | ||
浙江宝润毛纺有限公司 | 97.04 | 10.26 | 63.03 | 38.85 |
浙江嘉兴兰宝大洋毛纺有限公司 | 39.52 | 4.18 | ||
浙江嘉兴兰宝进出口有限公司 | 2.81 | 0.30 | ||
上海兰宝进出口有限公司 | 2.11 | 0.22 | ||
上海宇润进出口有限公司 | 1.40 | 0.15 | ||
上海华源信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4.29 | 2.64 | ||
合计 | 945.45 | 100.00 | 162.24 | 100.00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357.00 | 5,566.00 | ||
徐州市白云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3,357.00 | 3,357.00 | ||
上海华源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2,643.00 | 2,643.00 | ||
常州华源东方实业有限公司 | 2,345.59 | 2,345.59 | ||
上海华源兰宝进出口有限公司 | 1,490.00 | 1,490.00 | -12.42 | 0.00 |
江西禾嘉纺织印染厂有限公司 | 59.96 | 222.87 | ||
张家港中东石化实业有限公司 | 50.00 | 151.00 | ||
华源(加拿大)实业有限公司 | 0.00 | 39.08 | ||
泰州华源纺织品有限公司 | -205.55 | 36.31 | -116.11 | 0.00 |
上海华润世纪家纺有限公司 | 0.00 | 19.40 | -13.38 | 11.79 |
上海惠源达纺织有限公司 | 0.00 | 9.50 | 3,943.69 | 3,245.93 |
上海兰宝服饰有限公司 | -168.24 | 7.70 | -90.35 | 0.00 |
上海华源家纺(集团)有限公司 | 0.46 | 0.46 | 0.00 | 500.00 |
上海天诚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 11,212.93 | 11,212.93 | ||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 | 117.80 | 7,088.01 | ||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 6,350.70 | 6,369.41 | ||
浙江宝润毛纺有限公司 | 4,527.40 | 4,527.40 | ||
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311.26 | 3,416.07 | ||
江苏双猫纺织装饰有限公司 | 170.33 | 170.33 | ||
嘉兴市嘉春羊绒制品有限公司 | 142.71 | 142.71 | ||
上海华源信息科技产有限公司 | -2.94 | 77.09 | ||
浙江嘉兴兰宝大洋毛纺有限公司 | 23.50 | 23.50 | ||
上海宇润进出口有限公司 | -1,479.70 | 0.90 | ||
合计 | 6,215.22 | 15,887.91 | 28,085.42 | 36,786.07 |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6,000.46万元,余额6,039.54万元,但所提供的资金主要系债权债务转移形成的往来款,没有真实的现金流出;同时,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9,659.02万元,余额10,362.57万元,且所提供资金大部分有真实的现金流入。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08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常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名称 | 承诺事项 | 承诺履行情况 | 备注 |
雅鹿集团有限公司 | 2006年12月,公司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未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明确表态。截止目前为止,公司亦未安排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上市。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第二大股东雅鹿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方式完成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权属继承人明确要求取得股权分置改革中其应得之转增股票(即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实际被定向转增予流通股股东)的,雅鹿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最终执行的股改方案确定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向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按照非定向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算其应得之转增股票或以相应现金补偿替代;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后,公司以累计未分配利润派发股票红利或者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则雅鹿集团有限公司向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转增股票或相应现金补偿还应包括相应于转增股票而应增加之股票。 | 正常 | — |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内,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曾于2004年11月29日,为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龙昌)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五支行借款4,050万元提供担保。现因石油龙昌仅归还本金2万余元,未能履行其他还款义务,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五支行于2005年6月7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9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石油龙昌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和逾期利息、及受理费和保全费,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至本报告期末,未能执行。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诉案的基本情况
2005年4月19日,该行金山支行与本公司签订两份《短期借款合同》,向本公司发放5,000万元贷款。其中,第一笔2,5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为2005年4月至2005年9月8日;第二笔2,5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为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8日。上述第一笔借款发生逾期后,原告以本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于2005年9月1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付2,500万元借款和提前偿付2,5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2005年3月15日,该行陆家嘴支行与本公司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向本公司发放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3月25日至2005年12月15日。2005年9月19日,原告以本公司出现流动资金困难,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并于同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3,0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2005年3月24日,该行陆家嘴支行与本公司签订《贷款展期合同》,确定本公司原2,0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06年2月24日。2005年9月16日,原告以本公司出现流动资金困难,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并于同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2,0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2005年3月24日,该行陆家嘴支行与本公司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向本公司发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8日。2005年9月16日,原告以本公司出现流动资金困难,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并于同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2,0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上述诉案发生后,法院于2005年9月22日查封了本公司投资于浙江华源兰宝有限公司9,635.4万元占90%的股权和位于常州延陵东路65号(1-2-103-25)房地产。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生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作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目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已于2006年3月2日对上述诉讼作出中止审理的民事裁定。
3、上海银行诉案的基本情况
2004年6月11日,原告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本公司发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4年6月11日至2005年6月10日。该笔借款发生逾期后,原告以本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于2005年9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付2,000万元借款和提前偿付2,5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2005年7月6日,本公司以所持有的上海香榭丽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74.87%股权质押,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本公司发放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7月6日至2005年11月5日。2005年9月15日,原告以本公司其他的借款出现逾期现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3,0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上述诉案发生后,法院于2005年9月20日查封了本公司名下坐落于商城路660号2001室等房产。第二被告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因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于2005年9月20日查封了其名下坐落于中山北路1958号7-9层以及11、12、14层房产。目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已于2006年3月2日对上述诉讼作出中止审理的民事裁定。
4、2005年1月17日,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常州分行签订800万元借款合同,期限为10个月。后因东方印染分公司未能按约偿还利息,2005年10月11日该分行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方印染分公司和本公司提前偿还贷款本息。该法院受理后,于2005年11月1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东方印染分公司和本公司银行存款80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资产。目前该案已作出判决,责令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支付贷款本息及诉讼等费用。该案尚未执行。
5、招行上海分行诉案的基本情况
2005年3月25日,原告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本公司发放1,7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3月31日至2005年9月30日。该笔借款发生逾期后,原告以本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于2006年1月1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付1,7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2005年3月31日,该行东方支行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本公司发放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3月31日至2005年9月30日。该笔借款发生逾期后,原告以本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于2006年1月1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付1,0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因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作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6、2004年12月3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六安华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华源)与安徽省恒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润)签订合作意向书。约定:在其实施整体搬迁改造时,协助该房产公司取得位于六安市区的老厂区264.63亩的土地使用权。该房产公司为此预付4,000万元拆迁补偿款,本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该宗土地于2006年1月25日挂牌,安徽恒润因最终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要求六安华源纺织有限公司归还借款。经多次催款后,安徽恒润于2006年3月18日将六安华源和本公司作为被告,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本息,并承担损失。法院于2007年4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书,要求六安华源返还安徽恒润预付的拆迁补偿款、利息及违约金,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审理费、诉讼保全费由六安华源和本公司各半承担。诉讼阶段公司归还1,100万元,2007年度公司归还1,575万,2008年上半年公司归还650万元,2008年9月公司与安徽恒润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08年底前公司又归还1,000万元。尚余300万元款项将在2009年支付。
7、2005年6月22日,浙江滨江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滨江)与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浙江滨江于2005年7月6日支付了800万元股权转让预付款。后因本公司重组,终止协议的履行。本公司于2006年1月分两次归还500万元,尚欠300万元。浙江滨江于2006年5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归还股权预付款3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该法院受理后,于2006年7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要求本公司返还股权预付款300万元和资金占用费42万元。2007年,法院查封本公司五辆小型轿车,并全部进行了司法拍卖,所得款进行了部分清偿,目前尚有248万元债务未清偿。
8、2007年4月,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为归还银行借款,向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进出口)借款1,459万元。因本公司及关联企业未及时归还借款,华源进出口于2007年5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受理后,于2007年7月1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要求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共同返还该笔借款。目前,已查封本公司持有的价值1,459万元上海惠源达纺织有限公司股权以及本公司关联企业上海华源针织时装有限公司和上海丝佳丽针织时装有限公司的厂房。
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源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发)多次向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进出口)借款累计达5,915万元。因国贸发未及时归还借款,华源进出口于2007年5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受理后,于2007年7月1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要求国贸发返还该笔借款,并查封位于外高桥保税区内华源国际大厦内属于国贸发的全部房产和国贸发持有价值2,614万元上海惠源达纺织有限公司4.02%股权。
法院曾对华源国际大厦内属于国贸发的房产进行了三次拍卖,但均未成交。2009年3月2日,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国贸发将其持有的上海惠源达纺织有限公司4.02%股权以2,614万元抵偿给华源进出口;国贸发将华源国际大厦内属于自身全部房产以2,196万元抵偿给华源进出口;对于本案剩余债务1,105万元,因国贸发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华源进出口向法院申请终结本案执行。法院遂裁定本案民事判决终结执行。
10、2005年,本公司与中化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贸易)发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2006年12月13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作出裁决书。2007年4月,中化贸易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本公司向中化贸易履行上述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后因本公司立即履行面临困难,双方达成和解并确认截止2007年6月26日,本公司向中化贸易清偿的债务金额共计9.51万美元及人民币27万元,双方同意按人民币100万元结清。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支付该笔债务。
11、因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未付清购买设备款,常州东风纺织印染设备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常民二初字第57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承担东方分公司应支付原告方欠款131万元,及诉讼费2.4万元。(2006)常民二初字第57号民事裁定书查封部分东方印染分公司设备,净值合计1,051万元。截止目前,东方印染分公司已支付58万元,余款未付。
12、因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购买煤炭款未付,常州金运物资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常民二初字第285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东方印染分公司应支付377万元货款及利息25万元、诉讼费5.2万元。截止目前,东方印染分公司已付170万元,余款未付。
13、因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欠坏布款未还,上海南立贸易有限公司将东方印染分公司、及本公司诉至法院,常州市中级法院以(2006)常民二初字第293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东方公司应支付243万元及3.6万元诉讼费。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截止目前,东方印染分公司已付120万元,余款未付。
14、2004年5月,江苏昆山农业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前身昆山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与昆山华源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华源)和本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农商行向昆山华源发放贷款600万元,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因昆山华源未能向农商行偿还借款,农商行于2006年9月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受理后,于2007年6月2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将昆山华源厂房内所有资产交农商行抵偿债务。
15、2006年2月24日,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工申贝)与本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本公司同意以所持有的新余华源远东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华源)95%股权为两家公司银行互保提供反担保。因公司向银行借款未偿还,导致银行追究上工申贝的担保责任;同时,2007年7月30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向江西省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余国资委)出售新余华源95%股权。上工申贝于2007年8月2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本公司把其持有的新余华源95%股权转让给新余国资委的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费由本公司和新余国资委承担。
2008年3月27日,一中级对本案审理终结,分别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和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法院准予上工申贝撤回对新余市国资委的诉讼请求。同时在法院主持下,本公司与上工申贝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主要条款如下:①双方确认于2006年2月24日签订的《反担保协议》终止履行;②本公司以其持有的张家港中东石化实业有限公司23.715%的股权、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5.3259%的股权、上海华源针织时装有限公司88.53%股权为上工申贝保证责任提供反担保;③当上工申贝所承担的保证责任消除之日,本公司为之承担的质押反担保责任同时消除;④本案案件受理费4.4万元,由双方各半承担。
16、中国农业银行诉奉化华源步云西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步云)案基本情况
2005年3月2日,华源步云与中国农业银行奉化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华源步云以位于奉化市塘下的自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农行奉化支行申请自2005年3月2日至2007年3月1日止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农行奉化支行在约定期限内,分四次向华源步云发放人民币贷款合计1,000万元,并均于2007年2月15日到期。但贷款到期后,全部贷款均未按期归还。2007年12月10日,农行奉化支行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于2008年2月25日达成协议,主要条款如下:①华源步云与2008年3月25日之前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②华源步云支付原告律师费3万元;③如华源步云未按期归还上述款项,华源步云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④案件受理费4.3万元由华源步云负担。
2006年7月3日,本公司与农行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愿为华源步云自2006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2日止,向农行奉化支行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475万元提供担保,并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农行奉化支行在约定期限内,分四次向华源步云发放人民币贷款合计2,640万元,并分别于2007年7月至9月到期。但贷款到期后,全部贷款均未按期归还。2007年12月10日,农行奉化支行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于2008年5月26日达成协议,主要条款如下:①华源步云与2008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②华源步云支付原告律师费5万元,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③案件受理费9.1万元由华源步云和本公司共同负担。
2005年3月31日,本公司与农行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愿为华源步云自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止,向农行奉化支行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500万元提供担保,并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农行奉化支行在约定期限内,分四次向华源步云发放人民币贷款合计835万元,并分别于2007年2月至3月到期。但贷款到期后,全部贷款均未按期归还。2007年12月10日,农行奉化支行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于2008年5月26日达成协议,主要条款如下:①华源步云与2008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②华源步云支付原告律师费2万元,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③案件受理费3.7万元由华源步云和本公司共同负担。
上述案件均未执行。
17、2004年8月,六安华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华源)与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二建)先后签订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六安华源因未履行付款义务等原因,被安徽二建诉至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公司被追加为第三人。2008年5月,法院以(2007)六民一初字第47号判决书判决,解除安徽二建与六安华源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六安华源支付工程款2,719余万元,本公司在1,00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审理过程中法院查封了公司位于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内的100亩土地使用权。六安华源不服该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18、2008年8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常州宝隆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宝隆)出售本公司所持有常州东方宝隆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宝隆)76.33%股权的议案,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事项获得2008年9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常州宝隆为保证《股权转让协议》继续履行,以债权人身份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冻结本公司所持有的东方宝隆股权。2008年9月12日和22日,法院分别出具(2008)常诉保字第0063号和第0065号民事裁定书,冻结本公司在东方宝隆所占有的46.33%的股权和30%的股权,合计冻结76.33%的股权。2008年11月12日,法院判决本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常州宝隆向东方宝隆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手续。2009年1月13日,本公司持有的东方宝隆76.33%的股权已在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全部过户到常州宝隆名下。
19、2007年4月,浙江华源兰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兰宝)依据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其持有的上海华源兰宝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宝进出口)70%股权以评估价值1,595万元,全部投入到合资公司上海惠源达纺织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宝润毛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润毛纺”)名下。2007年5月15日,该等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宝润毛纺作为兰宝进出口控股股东接管了该公司。2007年12月,宝润毛纺发现兰宝进出口账面记载的“应收出口退税”资产项目存在重大损失情况。股权转让时,兰宝进出口当期财务报表载明的“应收出口退税”金额为2,365万元,而事实上实际未批准退税的金额高达1,201万元;且在2008年8月,兰宝进出口因在2006年11月至2007年2月期间违规办理出口退税,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国税局处以追回已退税44万元;同时,根据税法规定,出口货物未退税视同内销处理,需要补缴税收180万元,因此合计造成兰宝进出口资产损失1,425万元,相应股权价值损失为997.4万元。2008年12月,宝润毛纺向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状,要求华源兰宝赔偿损失,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009年2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华源兰宝于2009年5月17日之前赔偿宝润毛纺总计997.4万元,本案受理费4.1万元由宝润毛纺负担。目前,华源兰宝赔偿资金已全部支付。
20、自2002年10月至2005年6月期间,公司参股企业湖南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亚大)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信支行累计借款1,171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累计借款3,5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累计借款1,853万元,向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50万元,合计借款6,674万元均到期未归还。上述四家银行及信托公司于2008年12月23日向法院申请湖南亚大破产清算。法院认为:湖南亚大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上述四家银行及信托公司的破产还债申请应予准许,遂于2009年1月4日裁定:决定立案受理上述四家银行及信托公司申请湖南亚大的破产申请,并指定湖南菊明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管理人。目前其破产清算程序尚未启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 损益 | 报告期所有 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 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601328 | 交通银行 | 2,314,008.00 | 0.0037% | 8,632,535.40 | 0 | -10,149,026.59 |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 江西华源江纺 有限公司购入 |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所持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持有数量 |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 损益 | 报告期所有 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广东发展银行 | 5,640,000.00 | 506,988 | 0.0044% | 5,640,000.00 | 0 | 0 | 长期股权投资 | 本公司购入 |
南昌商业银行 | 160,000.00 | 160,000 | 0.0160% | 160,000.00 | 0 | 0 | 长期股权投资 | 江西华源江纺 有限公司购入 |
合计 | 5,800,000.00 | 666,988 | — | 5,800,000.00 | 0 | 0 | — | — |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8.1 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三次监事会会议。
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4月28日召开,本次监事会通过了四届监事会2007年工作报告,公司2007年年报和年报摘要,2008年一季度报告,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7月24日召开,本次监事会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召开,本次监事会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8.2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按照《证券法》和《公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在履行公司职责时,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公司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阶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存在差距,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相反从资金和人力资源上给予公司大力支持,维系企业的基本运营和社会安定,尤其公司本部的一切管理费用均由大股东垫付,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投资者、债权人、职工的利益。
2、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基本规范,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已于2003年底前全部使用完毕,无使用到本报告期之情况。
4、本年度内,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本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6、报告期内,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
审计报告全文 | |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传邦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 慧 |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行次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附注编号 |
流动资产 | 1 | |||
货币资金 | 2 | 25,591,473.53 | 49,518,993.75 | 八、1 |
结算备付金 | 3 | |||
拆出资金 | 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 | 319,107.60 | 697,767.60 | 八、2 |
应收票据 | 6 | 6,971,429.97 | 14,187,779.78 | 八、3 |
应收账款 | 7 | 87,660,865.78 | 63,531,934.57 | 八、5 |
预付款项 | 8 | 22,021,351.59 | 28,684,444.39 | 八、6 |
应收保费 | 9 | |||
应收分保账款 | 10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11 | |||
应收利息 | 12 | |||
应收股利 | 13 | 679,936.05 | 6,380,335.02 | 八、4 |
其他应收款 | 14 | 243,966,470.02 | 83,764,223.09 | 八、7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5 | |||
存货 | 16 | 146,397,993.46 | 293,810,747.37 | 八、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7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 | 533,608,628.00 | 540,576,225.57 | |
20 | ||||
非流动资产 | 21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22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3 | 8,632,535.40 | 18,781,561.99 | 八、9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4 | |||
长期应收款 | 25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 | 286,193,457.55 | 318,504,605.56 | 八、10 |
投资性房地产 | 27 | 95,631,642.10 | 115,064,117.60 | 八、11 |
固定资产 | 28 | 458,980,681.08 | 692,318,622.35 | 八、12 |
在建工程 | 29 | 51,398,479.26 | 112,015,073.41 | 八、13 |
工程物资 | 30 | 371,152.43 | 八、14 | |
固定资产清理 | 31 | |||
生物性生物资产 | 32 | |||
油气资产 | 33 | |||
无形资产 | 34 | 122,465,699.72 | 218,760,322.43 | 八、15 |
开发支出 | 35 | |||
商誉 | 36 | 八、16 | ||
长期待摊费用 | 37 | 9,685.64 | 16,541.9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 | |||
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 | 1,023,312,180.75 | 1,475,831,997.73 | |
42 | ||||
43 | ||||
44 | ||||
45 | ||||
资 产 总 计 | 46 | 1,556,920,808.75 | 2,016,408,223.30 |
单位负责人:魏景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茂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鼐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行次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附注编号 |
流动负债 | 47 | |||
短期借款 | 48 | 859,119,459.81 | 887,314,770.05 | 八、2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49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款 | 50 | |||
拆入资金 | 5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2 | |||
应付票据 | 53 | |||
应付账款 | 54 | 177,118,599.88 | 196,831,845.21 | 八、21 |
预收款项 | 55 | 56,053,948.39 | 61,553,050.02 | 八、2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56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57 | |||
应付职工薪酬 | 58 | 256,178,757.93 | 183,134,113.00 | 八、23 |
应交税费 | 59 | 34,544,101.81 | 85,104,710.37 | 八、24 |
应付利息 | 60 | 139,639,006.89 | 33,275,743.31 | |
应付股利 | 61 | 3,825,411.35 | 2,893,627.35 | 八、25 |
其他应付款 | 62 | 446,027,894.06 | 232,623,742.82 | 八、26 |
应付分保账款 | 63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64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65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6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7 | |||
其他流动负债 | 68 | |||
69 | ||||
流动负债合计 | 70 | 1,972,507,180.12 | 1,682,731,602.13 | |
非流动负债 | 71 | |||
长期借款 | 72 | 98,000,000.00 | 98,000,000.00 | 八、27 |
应付债券 | 73 | |||
长期应付款 | 74 | 2,879,116.83 | 2,879,116.83 | 八、28 |
专项应付款 | 75 | 20,060,971.46 | 27,733,281.32 | 八、29 |
预计负债 | 76 | 75,524,901.00 | 72,279,001.00 | 八、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7 | 83,015,822.50 | 4,116,888.50 | 八、1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8 | 3,510,000.00 | 3,510,000.00 | 八、3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9 | 282,990,811.79 | 208,518,287.65 | |
负 债 合 计 | 80 | 2,255,497,991.91 | 1,891,249,889.78 | |
股东权益 | 81 | |||
股本 | 82 | 552,172,227.00 | 552,172,227.00 | 八、32 |
资本公积 | 83 | 499,116,921.14 | 504,375,131.81 | 八、33 |
减:库存股 | 84 | |||
盈余公积 | 85 | 78,403,990.81 | 78,403,990.81 | 八、34 |
一般风险准备 | 86 | |||
未分配利润 | 87 | -1,873,890,215.14 | -1,119,724,764.65 | 八、35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8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 | -744,197,076.19 | 15,226,584.97 | |
少数股东权益 | 90 | 45,619,893.03 | 109,931,748.55 | |
股东权益合计 | 91 | -698,577,183.16 | 125,158,333.52 | |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 92 | 1,556,920,808.75 | 2,016,408,223.30 |
单位负责人:魏景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茂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鼐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行次 | 本期实际数 | 上期实际数 | 附注编号 |
一、营业总收入 | 1 | 990,781,737.27 | 1,942,375,407.11 | |
其中: 营业收入 | 2 | 990,781,737.27 | 1,942,375,407.11 | 八、36 |
利息收入 | 3 | |||
已赚保费 | 4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5 | |||
二、营业总成本 | 6 | 1,698,639,939.51 | 2,517,391,790.39 | |
其中:营业成本 | 7 | 1,018,325,874.76 | 1,837,872,113.06 | |
利息支出 | 8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9 | |||
退保金 | 10 | |||
赔付支出净额 | 11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12 | |||
保单红利支出 | 13 | |||
分保费用 | 14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 | 8,570,903.11 | 8,294,016.61 | 八、37 |
销售费用 | 16 | 14,331,784.35 | 37,315,238.91 | |
管理费用 | 17 | 338,447,500.33 | 315,536,073.11 | |
财务费用 | 18 | 124,037,444.21 | 199,167,018.05 | 八、39 |
资产减值损失 | 19 | 194,926,432.75 | 119,207,330.65 | 八、41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 | 8,175.00 | 八、38 | |
投资收益 | 21 | -5,720,921.32 | -57,956,167.49 | 八、4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 | -5,779,782.17 | -1,198,902.34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 | -713,579,123.56 | -632,964,375.77 | |
加: 营业外收入 | 25 | 24,400,993.93 | 788,920,843.12 | 八、42 |
减:营业外支出 | 26 | 88,557,640.47 | 57,410,093.83 | 八、43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7 | 34,559,998.23 | 3,834,203.3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 | -777,735,770.10 | 98,546,373.52 | |
减:所得税费用 | 29 | 16,886,796.64 | 68,300,264.48 | 八、4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 | -794,622,566.74 | 30,246,109.0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1 | -754,165,450.49 | 38,484,732.68 | |
少数股东损益 | 32 | -40,457,116.25 | -8,238,623.64 | |
六、每股收益 | 33 | |||
(一) 基本每股收益 | 34 | -1.37 | 0.07 | 十、1 |
(二) 稀释每股收益 | 35 | -1.37 | 0.07 | 十、1 |
单位负责人:魏景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茂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鼐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行次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附注编号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 | 1,116,853,758.84 | 2,231,571,522.2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4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5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6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7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8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9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0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11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1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 | 40,730.57 | 43,499,325.4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 | 243,355,568.48 | 115,565,731.15 | 八、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 | 1,360,250,057.89 | 2,390,636,578.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 | 861,009,550.91 | 1,892,334,032.0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17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18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19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0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21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 | 382,372,494.39 | 452,776,208.5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 | 51,142,829.31 | 84,523,514.8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 | 69,841,620.21 | 95,812,712.65 | 八、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 | 1,364,366,494.82 | 2,525,446,468.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 | -4,116,436.93 | -134,809,889.1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27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 | 200,000.00 | 1,51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 | 6,060,650.57 | 45,714,203.4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 | 9,680,193.57 | 21,637,838.4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1 | 14,088,011.31 | -4,319,454.54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 | 27,4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 | 30,028,855.45 | 91,992,587.3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 | 7,799,637.39 | 45,485,796.1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 | 98,62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36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 | 4,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 | 7,799,637.39 | 148,105,796.1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 | 22,229,218.06 | -56,113,208.8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41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 | 120,000.00 | 1,7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 | 120,000.00 | 1,7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4 | 121,176,895.00 | 325,509,967.18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4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 | 6,046,000.00 | 22,249,000.00 | 八、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 | 127,342,895.00 | 349,508,967.1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8 | 141,372,205.24 | 336,588,670.6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 | 13,239,317.94 | 25,974,738.7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50 | 131,180.00 | 1,096,795.5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 | 17,366,620.17 | 5,000,000.00 | 八、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 | 171,978,143.35 | 367,563,409.3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 | -44,635,248.35 | -18,054,442.1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54 | -286,739.57 | -4,239,810.6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 | -26,809,206.79 | -213,217,350.7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56 | 49,518,993.75 | 262,736,344.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 | 22,709,786.96 | 49,518,993.75 |
单位负责人:魏景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茂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鼐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52,172,227.00 | 504,375,131.81 | 78,403,990.81 | -1,119,724,764.65 | 109,931,748.55 | 125,158,333.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552,172,227.00 | 504,375,131.81 | 78,403,990.81 | -1,119,724,764.65 | 109,931,748.55 | 125,158,333.52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258,210.67 | -754,165,450.49 | -64,311,855.52 | -823,735,516.68 | |||||
(一)净利润 | -754,165,450.49 | -40,457,116.25 | -794,622,566.74 | ||||||
(二)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5,258,210.67 | -2,353,559.27 | -7,611,769.94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 -7,010,947.56 | -3,138,079.03 | -10,149,026.59 |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股东权益变动的影响 | |||||||||
3.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1,752,736.89 | 784,519.76 | 2,537,256.65 | ||||||
4.其他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5,258,210.67 | -754,165,450.49 | -42,810,675.52 | -802,234,336.68 | |||||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180,000.00 | -21,18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120,000.00 | 120,000.00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21,300,000.00 | -21,300,000.00 | |||||||
(四)利润分配 | -321,180.00 | -321,18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321,180.00 | -321,180.00 | |||||||
4.其他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552,172,227.00 | 499,116,921.14 | 78,403,990.81 | -1,873,890,215.14 | 45,619,893.03 | -698,577,183.16 |
单位负责人:魏景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茂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鼐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上年同期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2,144,227.00 | 586,059,742.70 | 78,403,990.81 | -1,189,190,581.13 | 145,364,265.96 | 92,781,645.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472,144,227.00 | 586,059,742.70 | 78,403,990.81 | -1,189,190,581.13 | 145,364,265.96 | 92,781,645.34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0,028,000.00 | -81,684,610.89 | 69,465,816.48 | -35,432,517.41 | 32,376,688.18 | ||||
(一)净利润 | 38,484,732.68 | -8,238,623.64 | 30,246,109.04 | ||||||
(二)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8,531,839.72 | 30,981,083.80 | 3,818,825.77 | 43,331,749.29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 11,375,786.29 | 5,091,767.69 | 16,467,553.98 |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股东权益变动的影响 | |||||||||
3.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2,843,946.57 | -1,272,941.92 | -4,116,888.49 | ||||||
4.其他 | 30,981,083.80 | 30,981,083.80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8,531,839.72 | 69,465,816.48 | -4,419,797.87 | 73,577,858.33 | |||||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915,924.02 | -29,915,924.02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30,915,924.02 | -30,915,924.02 | |||||||
(四)利润分配 | -1,096,795.52 | -1,096,795.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1,096,795.52 | -1,096,795.52 | |||||||
4.其他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80,028,000.00 | -90,216,450.61 | -10,188,450.61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80,028,000.00 | -80,028,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10,188,450.61 | -10,188,450.61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552,172,227.00 | 504,375,131.81 | 78,403,990.81 | -1,119,724,764.65 | 109,931,748.55 | 125,158,333.52 |
单位负责人:魏景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茂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鼐
(下转C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