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9年4月13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4,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2元。 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7日
2、除息日:2009年5月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2009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9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股本不发生变化。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551-2207323 传真:0551-2207322
3、联系人:吴卿 杨璐
八、备查文件: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