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9 年 6月19日(星期五)上午 9:30,预计会期半天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会议提案: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普通决议案:
1、审议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H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7、 审议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外部审计师及支付其2008年度费用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补赵广发先生和朱明暹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08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特别决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09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北京中国铁建大厦召开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日期:2009 年 6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30,预计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审议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按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37,541,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233,754,150元,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6.20%,占2008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86%。分配后,母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741,855,645.85元。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H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H股公告。
7、审议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外部审计师及支付其2008年度费用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补赵广发先生和朱明暹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名朱明暹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朱明暹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名赵广发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赵广发先生简历详见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
本次股东大会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9、审议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基本报酬标准的议案。
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基本报酬由每年7万元(担任专门委员会主席的每年8万元),统一调整为每年20万元(税前),会议津贴仍按原标准执行,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执行董事年度基本报酬参照此标准执行。
11、审议关于2008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
13、审议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报告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2008年度履职情况。
三、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 2009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的H股股东另行通知)。如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范本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股东出席回复与出席登记
1、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09年5月29日(星期五)前在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公司。出席回复范本详见本公告附件三。
2、出席登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09年6月18日(星期四)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局办理出席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09年6月18日)。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被代理股东之有效身份证件和股票账户卡。
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股东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
股东出席会议时亦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以备验证。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东院
部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局 邮编:100855
联系人:王海强 电话、传真:010-52688006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1、在依照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提呈本公司股东会授予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无条件及一般性授权,发行、配发及/或处理新增H股,以及就该等事项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
(i)除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进行或行使外,该授权不得超过有关期间;
(ii)董事会拟发行、配发及/或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发行、配发及/或处理的H股总面值不得超过其截至本议案经董事会同意后获股东大会通过日期止现有H股总面值的20%;
(iii)董事会仅在符合(不时修订的)中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及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权力。
2、就本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本议案经董事会同意后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a)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至本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b)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当日;或
(c)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相关议案赋予本公司董事会授权之日。
3、董事会决定根据本议案第1段决议发行H股股份的前提下,提呈本公司股东授权董事会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反映本公司根据本议案第1段而获授权发行股份,并对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以及采取其它所需的行动和办理其它所需的手续以实现本议案第1段决议发行H股股份以及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附件二: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普通决议案名称 | 表 决 意 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关于董事会 200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关于监事会 200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 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 200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6、关于H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 |||
7、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外部审计师及支付其2008年度费用的议案 | |||
8、关于增补赵广发先生和朱明暹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 ||
(1)增补赵广发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 |||
(2)增补朱明暹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 |||
9、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
11、关于2008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
特别决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2、关于修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3、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出席回复表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持股量 | 股东代码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915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及
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公告是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第80条做出。
公司章程第80条规定: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应当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有关公告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报刊上刊登。
公司根据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和H股类别股东会议召开前二十日(2009年4月29日)收到的书面回复,经计算,拟出席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均尚未达到在上述两会议上相应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第80条规定,公司现将召开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
1、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09年5月19日上午9时
2、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公司深圳总部A座四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四楼;电话:+86(755)26770282)
3、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请参见公司于2009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二○○八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
1、公司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5月19日上午10时或紧随200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或续会后
2、公司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深圳总部A座四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四楼;电话:+86(755)26770282)
3、公司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请参见公司于2009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30日
附件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763)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二)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
表决代理委托书1
与本表决代理委托书有关之 股份数目﹕ | |
与本表决代理委托书有关之 股份类别 (内资股或H股2)﹕ |
本人/我们3
地址为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乃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之股东,兹委任大会主席或4
地址为
身份证号码
为本人/我们之代理,代表本人/我们出席于二○○九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在公司深圳总部四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四楼;电话:+86(755)26770282]举行之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我们就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决议案投票。若无指示,则本人/我们之代理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普通决议案 | 赞成5 | 反对5 | 弃权5 | ||
1. | 审议及批准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二○○八年度财务报告 | ||||
2. | 审议及批准公司二○○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审议及批准公司二○○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 | 审议及批准公司二○○八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 ||||
5. | 审议及批准公司二○○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6. | 审议及批准公司关于拟签署二○○九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 ||||
审议及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深圳市中兴新地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新宇软电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新舟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就采购机箱、机柜、配线设备、柔性印制电路板、方舱等产品而拟签署的《2009年采购框架协议》,预计2009年最高累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 | |||||
7 | 审议及批准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25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8 | 审议及批准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157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9 | 审议及批准公司关于聘任二○○九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 | |
9.1 | 审议及批准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二○○九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二○○九年度的审计费用。 | ||||
9.2 | 审议及批准公司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二○○九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二○○九年度的审计费用。 |
特别决议案 | 赞成5 | 反对5 | 弃权5 | ||
10 | 审议及批准公司二○○八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 ||||
11 | 审议及批准授予董事会二○○九年度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12 |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 -- | -- | -- | |
12.1 | 公司二○○八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将导致公司发行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同意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之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七条的相关内容 | ||||
12.2 |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自2008年10月9日生效实施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第57号)》(“《现金分红若干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修订并于2009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百七十七条及第二百三十四条等相关条款,以及依据上述章程修改而相应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 |
日期﹕二○○九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署6﹕
附注﹕
1. 注意﹕请 阁下委派代理前,首先审阅预期将于二○○九年四月一日或该日之前派发予股东的二○○八年年度报告。二○○八年年度报告包括二○○八年度董事会报告,二○○八年度监事会报告,二○○八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表供股东审阅。
2. 请填上与本表决代理委托书有关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股数,则表决代理委托书将被视为与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本公司股份有关。亦请填上与本表决代理委托书有关的股份类别(内资股或H 股)。
3.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 如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人士为代理,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 阁下委派之代理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代其出席,并于表决时代为投票。受委任代理无须为本公司股东。委派超过一位代理的股东,其代理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表决代理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简签方可。
5. 注意﹕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则 阁下之代理有权自行酌情投票。除非 阁下在表决代理委托书中另有指示,否则除大会通告所载之决议案外, 阁下之代理亦有权就正式提呈大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6. 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由 阁下或 阁下以正式书面授权的受托代表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表决代理委托书之代表人亲笔签署。如表决代理委托书由委任者的受托代表人签署,则授权该受托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7. 若属联名股份持有人,则任何一位该等人士均可于大会上就该等股份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若超过一位有关之联名股份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理出席大会,则仅在股东名册内有关联名股份持有人中排名首位之出席者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8. 内资股股东最迟须于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本表决代理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并经过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交回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邮政编码﹕518057)方为有效。H股持有人必须将上述文件于同一期限内送达位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铺,方为有效。
(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有效)
附件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763)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二)举行之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之
表决代理委托书
与本表决代理委托书有关之 股份数目1﹕ |
本人/我们3
地址为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乃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之股东,兹委任大会主席或3
地址为
身份证号码
为本人/我们之代理,代表本人/我们出席于二○○九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二)上午十时正在公司深圳总部四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四楼;电话:+86(755) 26770282]举行之公司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其任何续会,并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我们就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通告所载之决议案投票。若无指示,则本人/我们之代理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特别决议案 | 赞成4 | 反对4 | 弃权4 | |
1. | 审议及批准公司二○○八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
日期﹕二○○九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署5﹕
附注﹕
1. 请填上与本表决代理委托书有关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股数,则表决代理委托书将被视为与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本公司股份有关。
2.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3. 如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人士为代理,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 阁下委派之代理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代其出席,并于表决时代为投票。受委任代理无须为本公司股东。委派超过一位代理的股东,其代理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表决代理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简签方可。
4. 注意﹕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则 阁下之代理有权自行酌情投票。除非 阁下在表决代理委托书中另有指示,否则除大会通告所载之决议案外, 阁下之代理亦有权就正式提呈大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5. 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由 阁下或 阁下以正式书面授权的受托代表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表决代理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表决代理委托书之代表人亲笔签署。如表决代理委托书由委任者的受托代表人签署,则授权该受托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6. 若属联名股份持有人,则任何一位该等人士均可于大会上就该等股份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若超过一位有关之联名股份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理出席大会,则仅在股东名册内有关联名股份持有人中排名首位之出席者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7. 内资股股东最迟须于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本表决代理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并经过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交回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邮政编码﹕518057)方为有效。
(本表决代理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916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二○○八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3月19日发出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二○○八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1项议案为《关于公司二○○九年度申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因书写疏忽,在股东大会通知所附表决代理委托书中,将该事项及议案名称误写为“审议及批准授予董事会二○○八年度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现特将表决代理委托书所列的第11项议案名称更正为“审议及批准授予董事会二○○九年度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更正后的表决代理委托书见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请与会股东在填写表决代理委托书时予以关注。
公司特发公告予以更正,对股东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