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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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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C161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国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仕广

      合并利润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国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仕广

      母公司利润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国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仕广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国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仕广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国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仕广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国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仕广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国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仕广

      9.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

      9.4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200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贵州博信矿业有限公司及东莞市东福偏转线圈有限公司4-6月利润表。2008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贵州博信矿业有限公司。

      (上接C162版)

      符合本基金投资标准的“持续成长型企业”将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

      ①历史成长性突出,过去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增长率领先于国民经济增长率或行业平均水平;

      ②未来成长性预期良好,预期未来两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仍将领先于国民经济增长率或行业平均水平;

      ③市盈率增长比率(PEG)在整体上市公司或同行业上市公司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等。本基金将在研判利率走势的基础上力争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在选择债券品种时,本基金重点分析债券发行人的债信品质,包括发行机构以及保证机构的偿债能力、财务结构与安全性,并根据对不同期限品种的研究,构造收益率曲线,采用久期模型构造最佳债券期限组合,降低利率风险;对可转债的投资,结合对股票走势的判断,发现其套利机会。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本公司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基准为:90%×上证红利指数+10%×上证国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单位均为元)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八)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管理费的收取根据封闭期和封闭期届满转型为开放式基金两个不同时期分别确定。封闭期内,采用基础管理费加业绩报酬的模式;封闭期届满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采用普通管理费模式,即基金管理人不再收取业绩报酬,同时相应调整管理费率至1.5%。

      (1)封闭期内,基础管理费+业绩报酬模式

      ①基础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基础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基础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②业绩报酬

      业绩报酬根据基金封闭期的业绩而定,在满足如下条件的情况下计提:

      1)封闭期内累计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加权的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税后);

      3)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沪深300指数增长率的95%。

      封闭期届满,当本基金满足上述条件时,基金管理人计提业绩报酬,计提标准如下:

      封闭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沪深300指数增长率的95%以上(含95%)100%以下(不含100%)的部分计提5%的业绩报酬;封闭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沪深300指数增长率的100%以上(含100%)的部分计提10%的业绩报酬。封闭期提取的业绩报酬与同期提取的基础管理费总和不得超过期初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报酬计算公式为:

      当N×95%≤M

      业绩报酬=期初基金资产净值×(M-N×95%)×5%;

      当M≥N×100%时,

      业绩报酬=期初基金资产净值×(N×5%)×5%+期初基金资产净值×(M-N×100%)×10%。

      其中,

      M:封闭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其计算参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N:封闭期内沪深300指数增长率,其计算公式为:封闭期内沪深300指数增长率=(封闭期届满之日沪深300指数收盘价/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沪深300指数收盘价-1)×100%。

      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于基金封闭期届满之日计算,若可以提取业绩报酬,则于基金封闭期届满之日计提。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并将计算结果发送给对方复核,发现差错的,双方及时改正。核对无误后,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由基金托管人于封闭期届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业绩报酬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封闭期届满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普通管理费模式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对“3.基金管理人”和“4.基金托管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5.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本基金的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3、在“8.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的业绩。

      4、对“20.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5、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