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7名董事,实到6名董事,董事金龙先生因公出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闫优胜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宣守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及2009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08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914,158.19元,截止2008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6,209,917.15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六、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0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决定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2009年度的审计费用为28万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八、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第57号令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做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修改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公司最近三年按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具备现金分红的能力而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现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如公司存在股东及股东下属企业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在现金红利分配时予以直接扣减以偿还其所违规占用的资金。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九、审议通过修改《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修改《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08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议案;
公司与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为期一年《资产租赁合同》于2008年12月31日合同期已满,双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继续签署该合同。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龙先生回避表决,全票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的议案;
公司与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为期一年的《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于2008年12月31日合同期已满,双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继续签署该合同。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龙先生回避表决,全票通过)
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公司与其继续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和《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为关联交易,在上述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金龙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他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的全部经营活动是为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汽车整车生产的配套服务,并向其出租经营性资产,为中顺汽车提供配套服务和出租资产是本公司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签署《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本公司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对以上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和独立董事一起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对此亦做了详细的披露,表决程序合法。
(上述二项关联交易合同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09-011号临时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出具的“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内容为“如“附注八.2”所述,贵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应收关联方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货款57,407,695.46元,该项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62.93%,且已大部分逾期,公司已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了5%的坏账准备,金额为2,870,384.77元。截止审计报告日该款项逾期未收回,可能导致贵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2008年度,公司主要客户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较紧张,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事项未能按照协议或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结算,该事项已经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对此,公司董事会已经责成管理层采取有效的措施,督促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尽快结清欠款,消除该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带来的影响或不确定性。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计提关联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20%的股权,同时又是公司的主要客户,公司向其销售汽车车身零部件和出租经营性资产。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欠本公司销货款57,407,695.46元未支付,占公司2008年末流动资产的62.93%,且部分已经超过双方所签署的合同约定结算期限。
以前年度公司对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的欠款不予以计提减值准备,其原因一是双方为关联方,其对公司的欠款从未发生过坏账损失,二是以前年度的欠款金额较小,且在年度结束后短时间内结算完毕。
本年度,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欠款的数额较大,且结算时间较以往年度延后,根据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2008年度,公司根据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欠款的余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870,384.77元。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现场开会方式
3、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时间:2009年5月29日上午9时
5、股权登记日:2009年5月25日
6、审议事项:
(1)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及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
(5)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
(6)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7)关于公司与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提案;
(8)关于公司与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的提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7、会议出席对象
凡于2009年5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参加会议股东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手续(股东登记表附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票帐户卡办理出席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票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9、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22号。
联 系 人:孙华东
会议联系电话:024-31489863
会议联系传真:024-31489909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9日
附件1、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或盖章): 出席人身份证号: 日期: |
附2: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委托日期: |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09-010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5名监事,实到4名监事,曹知诺女士委托陈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银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六、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的说明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通过列席参加六届十次董事会议,听取公司有关部门的汇报,查阅公司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情况说明是真实、准确的,未发现有虚假陈述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意见,认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09-011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
(1)本公司与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汽车”)继续签署《资产租赁合同》;
(2)本公司与中顺汽车继续签署《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
2、关联人回避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金龙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3、关联交易的影响:本公司目前的大部分经营活动是为中顺汽车提供汽车整车生产的配套服务,并向其出租经营性资产;为中顺汽车提供配套服务和出租资产是本公司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签署《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本公司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中顺汽车为保证能够顺利组织汽车生产,拟继续租赁本公司部分与汽车生产有关的附属房屋及相关设备和房屋所占据土地的使用权、部分公用设施等资产。
2009年4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顺汽车继续签署了《资产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租赁物的账面原值为189,843,730.18元,净值为145,020,360.75元,为保证公允性,本次租金的确认以每年需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率、上缴的房产土地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价格,该租赁物的年租金确定为12,062,987.67元(大写壹仟贰佰零陆万贰仟玫佰捌拾柒元陆角柒分),其中:房屋租金4,758,846.37元,设备及无形资产租金7,304,141.30元。
(二)中顺汽车为保证能够顺利组织汽车生产,与本公司建立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关系,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汽车生产所需的SLQ6503A型车身零部件、模具、工装夹具等。
2009年4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顺汽车继续签署了《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SLQ6503A型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价格为11300元/台;本公司向中顺提供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价格由双方按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另行约定。
中顺汽车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本公司与其继续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为关联交易,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金龙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六名董事全部表决通过,三名独立董事全部表决通过。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东路10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法定代表人:周银宝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捌仟贰佰贰拾玖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前置审批未获审批的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项目,开展活动;经营系列轻型越野客车、轻型客车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本次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向中顺汽车出租的资产是为其生产汽车配套服务的相关房屋、机器设备及部分公共设施和出租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等。基本情况如下(截止200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房屋建筑物 | 71,461,620.81 | 62,225,508.82 |
设备 | 32,915,403.32 | 18,376,666.67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85,466,706.05 | 64,418,185.26 |
资产合计 | 189,843,730.18 | 145,020,360.75 |
(二)关于本公司为中顺汽车提供SLQ6503A型车车身零部件和相关模具、夹具等服务的基本情况
中顺汽车所生产SLQ6503A型轻型客车的车身的全部零部件由本公司采购原材料加工和制造,按照同行业、同车型的市场价格与其进行结算,单台车车身冲压件的价格为11300元/台份;另外,本公司根据中顺汽车的需要,为其制造汽车车身模具、工艺器具、夹具等,具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本公司与中顺汽车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继续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该合同的生效时间为2009年1月1日,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期限
(1)该租赁物租赁期共12个月,自2009年 1月 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租赁期满,中顺汽车应如期交还该租赁物。中顺汽车如要求续租,经本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租金的确定及其支付方式
(1)租金的确认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租赁物的账面原值为189,843,730.18元,净值为145,020,360.75元,为保证公允性,本次租金的确认以每年需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率、上缴的房产土地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价格,该租赁物的年租金确定为12,062,987.67元(大写壹仟贰佰零陆万贰仟玫佰捌拾柒元陆角柒分),其中:房屋租金4,758,846.37元,设备及无形资产租金7,304,141.30元。
(2)租金的支付
自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须在30日内支付首季租金;以后每季租金于该季度结束后30日内结算。
3、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在租赁期间内,中顺汽车须在有关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所指定的期限内缴付;
(1)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与该租赁物有关之水、电、气等费用;
(2)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就该租赁物可能不时征收的其他费用。
(3)本公司应支付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出租该租赁物必须由本公司支付的税额。
如以上费用本公司已经暂时替缴,中顺汽车必须及时与本公司进行结算。
4、转租条款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中顺汽车不得有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进行转租、出借、设立担保、与他人交换或共同使用等其他一切非中顺汽车自用的行为。
(2)在租赁期间内,如中顺汽车发生主体变更,其权利、义务的承担者愿意继续承租该租赁物的,须与本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租赁物的出售和转让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本公司在事先给予中顺汽车必要的书面通知书的情况下有权出售和转让该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中顺汽车享有优先购买权。
6、对第三人的责任
中顺汽车或该租赁物因中顺汽车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或中顺汽车添置的装修、设施,而给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顺汽车负责赔偿。
7、优先租赁权
(1)中顺汽车有选择续租的权利,但需在租赁期结束前1个月前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在租约条件同等及中顺汽车未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中顺汽车享有优先租赁权。续租期的租赁条件由租赁双方届时商定,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若中顺汽车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续租,本公司应于租期结束前1个月内,经提前5日通知中顺汽车,本公司有权带该租赁物的潜在承租人视察该租赁物。
8、租赁物的归还
(1)中顺汽车在本合同终止日应及时归还该租赁物。每逾期一天,中顺汽车除须向本公司支付当日的租金外,还须向本公司支付每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
(2)除非双方在本合同中另有其它约定,中顺汽车应如期在本合同终止当日,自费将该租赁物还原至租赁前的状况(正常损耗除外),将该租赁物一并完整地归还本公司,同时须得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否则本公司有权自行恢复,费用由中顺汽车负担。
(3)中顺汽车应自行清除该租赁物上由中顺汽车自行填附的物品,否则中顺汽车在此确认自本合同终止日起,该等物品为遗弃物,并授权本公司予以处理。
(二)本公司与中顺汽车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继续签署《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该合同的生效时间为2009年1月1日,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为中顺汽车提供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内容
(1)SZS6503A型汽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制造与加工;
(2)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制造与加工。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本公司为中顺汽车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中顺汽车的《SZS6503A车身零部件技术工艺标准》为准。
3、价格约定
本公司负责采购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1)在本协议合作期间,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一项汽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价格为:11300元/台套。
(2)在本条前第一条第一项下,双方对新型产品加价约定为:中顶车身散件每台另加600元,高顶车身散件每台另加1800元,右舵五门车身散件每台另加1200元,加长车身散件每台另加960元,两侧盲窗每台另加480元,后背门盲窗每台另加120元,加长车两侧盲窗每台另加600元,后螺旋弹簧悬挂每台另加360元。
(3)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二项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价格由双方按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另行约定。
4、生产安排
(1)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中顺汽车向本公司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合同生效后,中顺汽车按其生产计划,于每月10日前向本公司下达次月的生产订单,本公司按中顺汽车的订单进行原材料采购并组织生产。
5、交货方式及地点
本公司按中顺汽车的订单组织生产后,中顺汽车根据其整车生产的需要,每日至本公司所在地库房提货并填写提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6、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本公司为中顺汽车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汽车零部件由中顺汽车在提供时验收,验收标准以中顺汽车的《SZS6503A车身零部件技术工艺标准》为准。
7、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的汽车零部件包装按同行业标准执行,运费、包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8、结算方式及期限
中顺汽车在本公司货物运达入库后30日内支付货款。
9、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12个月,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目前的大部分经营活动是为中顺汽车提供汽车整车生产的配套服务,并向其出租经营性资产,为中顺汽车提供配套服务和出租资产是本公司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签署《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本公司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对以上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和独立董事一起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对此亦做了详细的披露,表决程序合法。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本公司公司与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事先认可意见;
4、公司与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的《资产租赁合同》;
5、公司与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的《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