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宗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327,872,701.77 | 6,578,796,553.80 | -3.8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835,282,466.99 | 1,825,143,415.64 | 0.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80 | 2.78 | 0.7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661,914.42 | -10.2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2 | -5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139,051.35 | 10,139,051.35 | -33.1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5 | 0.015 | -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2 | 0.012 | -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15 | 0.015 | -7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55 | 0.55 | 增加0.2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43 | 0.43 | 增加0.3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76,728.3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86,142.5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130.24 |
所得税影响额 | -399,430.64 |
合计 | 2,267,570.5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5,47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6,579,95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63,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聿倩 | 6,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91,83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4,034,52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农七师电力工业公司 | 3,230,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京鑫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2,33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978,75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9年3月,公司收到“师财企【2008】100号”文件《关于拨付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的通知》,拨付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发酵生产丙酮酸产业化关键技术建设项目120万元。
2、2009年3月,公司收到“师财建【2009】6号”文件《关于下达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预算(拨款)的通知》,下达财政奖励资金391万元,用于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节能技术改造奖励(其中:南热电电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225万元、供热系统节能项目166万元)。
3、2009年1月20日,公司子公司玛纳斯天富水利发电有限公司收到“昌州国税办【2008】294号”文件《昌吉州国家税务局关于玛纳斯天富水利发电有限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同意给予玛纳斯天富水利发电有限公司免征2007至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2009年至2011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2009年2月10日,财政部下发“财税【2009】11号”文件《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09年至2010年供暖期期间,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5、公司碳化硅晶片项目目前运作良好,经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科合达蓝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科合达”)长期努力,该项目研究取得了较大的突破。目前,天科合达共安装碳化硅晶体生长炉33台(其中北京研发中心9台,新疆生产基地24台)。苏州晶体加工基地设备已全部投入安装调试状态,该项目年内将进一步扩大生长炉安装数量,提高晶体加工能力,以扩大产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6、2009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成锋先生、牛玉法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增补张景旺先生、何嘉勇先生为公司董事。
7、 本公司自2007年10月起以银行存款为创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石河子天富实业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共2.67亿元。2009年4月2日,因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贷款银行为保全其债权而扣划了本公司上述存款。该事项发生后,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使本公司免受损失,指令其所属公司归还上述被扣划的款项。该款项已于2009年4月23日划回本公司账户。该事项未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5%,3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0%。
2007年12月,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本公司2007年度配股,承诺所配股份6个月内不出售,2008年6月20日承诺到期,解除限售。
报告期内,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修订了《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条款,本报告期公司未有分红事项。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