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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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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009年04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09—009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卫东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8年净利润为-145,413,904.2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润353,710,062.31元,公司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8,296,158.04元。

      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食糖价格持续低迷,电子产品出口锐减,公司经营面临严重困难局面。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扶持原料区农户种植甜菜。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报告;

      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为库存产成品:公司本期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产成品主要是糖、酒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公司库存产成品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产成品成本按照截止20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账面的无税成本确定,产成品可变现净值是按照2008年12月份同类产成品的平均售价扣除相关税费加上预计发生的运杂费后确定。其中产成品无税成本为81,278,205.13元,同类产成品平均售价扣除相关税费后金额为58,998,433.59元,差额为-22,279,771.54元,预计运杂费为2,762,736.59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库存产成品合计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5,042,508.13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2009年修订)》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授权处置的议案》。

      公司持有的华夏银行(股票代码:600015)股份中的1,584万股于2008年6月6日解禁,由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转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至此,公司累计可供出售华夏银行股份达到3,168万股,其中2007年度已出售524万股,2009年一季度已出售919万股,尚余1,725万股。

      为更好地发挥公司所持华夏银行股份的作用,充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拟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给公司带来更大的回报,董事会决定根据市场情况,选择适当时机出售华夏银行可供出售股份。同时,根据资金回笼情况将用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二级市场证券或国债等投资,具体由公司风险投资工作小组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逯君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霍俊生、郭四宝、魏相永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十二、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文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暂由公司董事长宋卫东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十三、审议通过了为子公司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6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第一、三、四、五、七、九项议案须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一)会议时间:2009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厅

      (三)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09年1月10日)

      (五)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3: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六)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代理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9年5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6957240、4190473

      传    真:(0472)4190473

      联 系 人:张久利 刘秀云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7日

      附1:副总经理简历

      1、霍俊生:男,汉族,1954年8月出生,1973年12月参加工作,现为制糖工艺工程师。历任包头糖厂生产调度室副主任、制糖车间副主任、主任;1998年11月起至2008年5月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2、郭四宝: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山西定襄县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包头糖厂调度室副主任、车间主任,1999年起任华资实业总经理助理,主管生产、技术工作。

      3、魏相永: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硕士学历。1991年8月至1994年10月任山东铝业公司工程公司会计;1995年11月至1999年9月任山东都瑞轮毂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1999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山东铝业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任东方伟业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4月至2008年11月任乌达发电(集团)公司财务总监。

      附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08-01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五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做出了一系列决策,其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做到奉公守法,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四、本报告期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也未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