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何玉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毅、总会计师唐向东、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闻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29,177,954,331.49 | 28,927,198,897.21 | 0.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22,719,576,589.38 | 22,444,032,568.15 | 1.2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3.20 | 3.16 | 1.26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6,504,237.16 | 52.6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6 | 52.62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4,336,042.37 | 274,336,042.37 | 16.58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39 | 0.039 | 16.5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 0.039 | 0.039 | 16.29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39 | 0.039 | 16.58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21 | 1.21 | 增加0.14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21 | 1.21 | 增加0.14个百分点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本报告期期末金额 | |||
(1)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收益) | -406,048.22 | |||
(2)政府补助收入 | 850,772.98 | |||
(3)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133,277.82 | |||
(4)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364,989.74 | |||
合 计 | 676,436.6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26,777户(A股526,306户,H股471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 1,399,886,831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7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3,19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0,776,14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142,37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799,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 28,122,4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7,619,7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 20,47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9,999,994 | 人民币普通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乃分别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账款比上年末增加120.16%,主要是应收运输进款增加所致;
(2) 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加231.28%,主要是购买新钢轨预付款所致;
(3) 预收账款比上年末减少31.75%,主要是结转货主预付的货款减少所致;
(4)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8.95%,主要是广深四线工程银行借款利息费用化所致;
(5)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末增加78.81%,主要是转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以每股发行价3.76元人民币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7,987,000股,募集资金约103亿元人民币。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在本次公开发行A股前作出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904,250,000股A股自本公司A股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正常履行,无违反承诺的事项存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方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明确现金分红政策。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玉华
2009年4月29日
机构负责人:林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