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特别报道
  • 4:金融·证券
  • 5:观点评论
  • 6:金融·调查
  • 7:上市公司
  • 8:产业·公司
  • A1:理财股经
  • A2:开市大吉
  • A3:时事
  • A4:股民学校
  • A6:信息大全
  • A7:信息披露
  • A8:信息披露
  • A9:数据库
  • A10:数据库
  • A11:数据库
  • A12:数据库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B1:基金周刊
  • B2:基金·基金一周
  • B3:基金·封面文章
  • B4:基金·基金投资
  • B5:基金·基金投资
  • B6:基金·焦点
  • B7:基金·投资基金
  • B8:基金·投资者教育
  • B10:基金·专访
  • B11:基金·海外
  • B12:基金·数据
  • B13:基金·数据
  • B14:基金·互动
  • B15:基金·研究
  • B16:基金·对话
  •  
      2009 5 4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A4版:股民学校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4版:股民学校
    吉林证监局投资者教育两大纲要出台
    活动预告
    水泥行业
    从时间与空间把握机会
    如何运用三大指数判断市场是否转势
    产业政策与资金接力 未来行情期待深化
    防御型配置
    下一阶段投资主思路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吉林证监局投资者教育两大纲要出台
    2009年05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马全胜
      ⊙本报记者 马全胜

      

      为全面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继续营造健康、有序的证券市场环境,培育合格的证券投资者队伍,谋求投资者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吉林证监局确立了2009辖区投资者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并下发了《2009年吉林辖区投资者教育工作纲要》和《上海证券报股民学校吉林省分校2009年投资者教育授课管理大纲》。

      上海证券报股民学校吉林省分校成立一年以来,吉林辖区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和相对统一性得到增强,并为辖区2009年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了大量经验。同时,证券市场的发展态势表明:考验投资者投资认知能力、风险识别预判能力和维护权益自我保护能力的新情况依然存在,投资者投资知识需求的多层次性、投资者教育工作对证券经营机构经营行为的渗透程度依然需要重视和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在这种背景下,吉林证监局明确了2009吉林辖区投资者教育工作思路:以促进投资者教育内容在证券经营机构业务中的嵌入性、增强投资者教育授课体系的系统性、多样性以及提高与辖区媒体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协作性为重点和目标,指导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做好全年投资者教育工作。

      首先,加强证券经营机构常规业务中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将投资者教育内容有机嵌入证券经营机构业务流程中。针对以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吉林证监局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以制度方式明确对新开户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和基本业务规则讲解。在营业场所明示包含上述内容环节的整个开户业务流程,同时逐步建立投资者对风险提示、基本业务规则讲解的书面确认留痕制度,使投资者教育工作有效延伸到开户环节。

      为明确权利,建立投资者监督机制,吉林证监局在辖区还推动建立重要业务流程公示披露制度: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对正常业务流程中需要投资者积极配合的重要流程进行及时、全面、有效的讲解和公示,使投资者充分了解,禁止任何以内部制度限制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发生。

      其次,加强“股民学校”建设,增强内容专业性和非商业性,将投资者教育做精做细。吉林证监局在全面总结2008年“股民学校吉林分校”授课情况的基础上,从以下方面对2009年“股民学校吉林省分校”的授课活动进行了完善:

      1、加强各证券经营机构股民学校授课的组织工作,制定和完善授课计划,建立授课日志,建立符合规律性、系统性要求的授课体系。

      2、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股民学校授课内容以证券投资基础知识为主,明确股评报告会、投资策略会、理财产品推介会、手机炒股等商业性活动不得纳入到股民学校授课内容当中。同时,授课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和客观性,涵盖融资融券业务、IB业务和创业板等新业务内容,尤其是近期,要加强创业板的教育力度和案例讲解,提高投资者认知和识别能力,防止投资者出现不理智行为。

      3、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要加强对授课教师工作经历、授课经历、授课内容、诚信状况的档案管理,鼓励证券经营机构加强授课教师的培养、培训,在提高授课师资水平的基础上,增加授课教师数量。

      4、建立学员档案,加强授课内容的层次性。推动辖区证券经营机构逐步建立学员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学员基本情况、入市年限等信息,为学员提供多层次性授课服务;特别是要安排周期性的基础知识讲座,保证新入市投资者能够清晰全面地了解证券交易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风险所在及自身的权利义务。

      第三,构建媒体合作平台,共建证券市场投资者教育良好氛围。在原有基础上,2009年吉林证监局将继续致力于与新闻媒体的良好沟通,建立多层面、点对点的敏感信息沟通、监督机制;强化证券经营机构投资咨询人员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以客观的立场、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开展投资咨询活动、发表投资咨询评论,从而对投资者形成正确引导,对证券市场进行客观评价,努力建立客观、公正、健康的证券市场舆论环境。

      吉林证监局将与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吉林辖区证券经营机构、新闻媒体共同努力,稳步推进2009年投资者教育各项工作,以实现阶段性成果为目标,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