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释疑家电下乡热点问题 乡镇销售网点必须开具发票
2009年05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韬
财政部释疑家电下乡热点问题
乡镇销售网点必须开具发票
⊙本报记者 张韬
在财政部公布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后,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王保安近日在家电下乡第二次部际联席会议上,针对家电下乡推广过程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释疑解答。
对于消费者反映家电下乡产品品种少,建议扩大补贴范围,将空调、热水器、电脑、摩托车等纳入, 王保安说,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增加了部分补贴品种。在全面落实原有补贴品种的基础上,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四类产品由各省(区、市)从中自主选择两类实施的政策,调整为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同时,再增加微波炉和电磁炉两类补贴产品,并将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
部分农民在选择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提出下乡家电产品档次偏低,并建议适当提高限价。王保安表示,据调研,所谓的家电下乡产品档次低,主要是指彩电。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提高了部分产品的最高限价。考虑到农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已经将彩电最高限价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经过充分论证,今后在确定最高补贴额的基础上,可考虑适当放宽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
由于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利润较低,还要开具正式发票,致使部分基层销售网点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积极性不高。王保安表示,不开具发票的行为是十分错误的。下乡产品卖出去了,就应该给农民开具发票,应依法纳税,这是每个企业和公民的基本义务。实际上,政府部门在产品招标设计时,对产销各环节的利润已经有充分考虑,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及各级经销商之间要合理分享利润。而且,由于家电下乡产品受到广大农民欢迎,经销商“薄利多销”,利润还是有保证的。因此,经营商不能不开发票,不能影响农民领取补贴和商品维修等权益。